1、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二一七年三月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更好地保障全市“十三五” 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城市智慧化、农业现代化和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大连市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中的先导作用,促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和大连产业结构优化先导区、 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区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根据辽宁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对大连市
2、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制定了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 称“ 方案”)。方案未涉及的部分仍按照现行规划执行,共同组成全市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和落实土地用途及空间管制的基本依据。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 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认真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最 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
3、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保护资源、保障发 展、保育生态为主线,通 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调整,统筹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土地利用,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规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划管理和土地用途与空间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大连产业结构优化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区建设、率先实现大连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土地资源保障。(二)调整原则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战略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现行规划,落实国家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结构
4、和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现势性和可操作性。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坚持耕地数量相对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强 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 对 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或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省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区域发展战略、 “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优 先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避免建设用地不合理外延扩张;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注重存量挖潜和低效用地改造,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配置生产、生活、生 态用地
5、,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以及全市“四化 ”用地需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3部与全局的关系,突出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统筹配置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 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 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林业保护规划等相关专业规划的协调,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任务,加强对县、 乡级规 划的控制与引导。二、主要指标调整(
6、一)耕地和基本农田指标调整全面落实辽宁省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 2020 年,全市耕地保有量调整为 3927 平方公里(589.05 万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为 3040 平方公里(456 万亩)以上,并层层分解到县乡,确保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二)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全面落实辽宁省下达的建设用地管控规模,将全市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 2625 平方公里。有效保障大连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用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探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退出。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7、 年)调整方案4三、农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结合农业现代化经营的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结构,以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充分发挥农用地生产、生 态、 间隔等多重功能。按照 辽宁省下达的指标,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适当调整区域内其他农用地目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通过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引 导增加园地、林地面积。到 2020 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9451.66 平方公里。(一)严格调整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辽宁省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在现有耕地保有量基础上,从二次调查增加的耕地中,将质量相对优质的耕地纳
8、入全市耕地保护任务,确保辽宁省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到 2020 年,全市耕地保有量调整为 3927 平方公里。在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将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 25 度以上超坡耕地、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迎水面的坡耕地等退耕还林还草,将河流蓄滞洪区内难以改造利用的耕地有序实施退耕还湿,有效增加基础性生态用地面积。(二)严格划定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先划定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依据二次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和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
9、案5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等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将城镇周边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与河流、湖泊、山体、绿化带等生态屏障共同形成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对市、县级规划中心城区形成有效的合围和隔离,避免城市连片发展对生态、景观和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的破坏,发挥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控制城市扩张蔓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的组团式发展格局。科学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大连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全市基本农田划定遵循永久性、统筹兼顾、质量保证、科学协调、 实事求是的划定原则,遵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布局优化
10、、促进质量提升的划定要求,在现行规划基本农田基础上,在确保全域3040 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园地、林地、设施农用地、建 设用地、未利用地等非耕地调出,将零星分散、规模 过小、不易耕作、 质量 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调出,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省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区域发展战略、 “十三五”重点建 设项目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将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的耕地、遭受严重污染无法治理的耕地等调出,同 时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定量、定质、定位将基本 农 田落实到土地用途区及地块和承包农户。完善形成基本农
11、田保护新格局,引导基本农田向耕地质量等别高、农田基础设施完备、农业产业化水平高,以及城镇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的优质耕地集中区域布局,实现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6基本稳定,布局更加优化,平均质量等别高于原有质量等别、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鼓励预留基本农田指标。在完成辽宁省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础上,将符合基本农田条件可稳定利用的耕地和耕地质量建设活动中形成的优质耕地增划为基本农田用于储备,促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保护。四、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一)统筹优化建设用地结构积极适应新一轮东北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客观要求,按照主体
12、功能区规划,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辽宁沿海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对接国家“ 一带一路” 战略、京津冀 协调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金普新区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以保障有效需求为主,强化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进一步优化全市城乡、区域用地结构和布局。到 2020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625 平方公里。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依赖,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 20%以上。合理增加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提高城镇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到 2020 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 2160.97 平方公里以内。保障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到 2
13、020 年,交通、水利设施及其他用地规模 464.03 平方公里。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7提高城镇用地效率。按照人地挂钩的原则高效配置城镇用地,到 2020 年,城 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223.63 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要控制在 188 平方米以内。(二)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重点保障现代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项目用地, 优先满足养老服务等改善民生项目用地,合理保障资源节约、循环 利用产业用地,大力扶持脱贫攻坚项目用地,支持基础产业整合转型用地,鼓励发展与当地资源环境
14、承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用地;限制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用地,切实保障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用地。(三)保障“十三五 ”重点基 础设施项目用地将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安排的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国防、旅游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规划,全力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四)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在与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 年)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在不破坏土地与海洋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合理进行围填海造地,拓展建设用地发展新空间。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8五、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按照“五位一体 ”的
15、要求和全市 “十三五”规划 纲要的安排, 协同推进建设“天蓝 、地绿、水清”的绿色大连,打造中国北方最佳生态宜居城市。(一)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加强全市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及滨海、滨河绿带的生态建设,以沿海风景带、近岸水域、水源涵养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滨水湿地、基本农田的生态建设为重点,严格按照规划保护城市组团之间绿地隔离带,逐步优化生态用地结构;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域用地管控,除有利于提升保护功能的设施用地外,严禁各类成片土地开发,推进全域生态化绿色发展;按照岸线功能区划保护各类滨海岸线资源,加强对
16、滨海岸线水域地带保护。到 2020 年,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地、耕地、园地、水域和部分其他农用地、部分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 79%以上。(二)进一步巩固生态安全格局在现有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中心城区内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二级 保护区、一级保护林地等划入生态控制线,严格实施生态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9保护区域用地管控,除有利于提升保护功能的设施用地外,严禁各类成片土地开发,推进全域生态化绿色发展。县乡级规划落实市级中心城区外围区域生态控制线,进一步完善核心生态网络体系,维护
17、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六、土地利用控制与调控(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大连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与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中心城区控制范围由核心区、旅顺口城区、金州城区和大窑湾城区组成,总面积 1059.97 平方公里。到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89 平方公里以内。本次规划调整重在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区综合服务功能;重在加强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控制线, 进一步发挥农田、山体、林地、河流、绿化带等形成的绿色屏障隔离作用,更好引导城市组团式发展。1、中心城区三线划定(1)生态控制线以土地利用
18、现状为基础,结合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和生态敏感性分析,划定生态控制线。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二级 保护区、一级保护林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划入生态控制线。(2)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将城市周边和交通沿线立地条件好、农田设施完备、农业产业化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0水平高的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实行永久保护。(3)城市开发边界在建设用地适应性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生态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基础上,划定 2020 年城市开发边界,作为规划期内城市开发建设区域的空间界限。2、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进一步与城市总
19、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青山保护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调整城 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建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二)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1、加强对各县(市、区)规划目标的调控根据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政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十三五”发展趋势和资源环境条件,确定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 设用地总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 矿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 设 占用农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预期性指标。各
20、县(市、区)必须严格落实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强化对土地利用预期性指标的管控,通过经济 、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加以引导落实,力争实现。2、加强上下级规划的衔接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1各县(市、区)要在本规划的主要目标和调控指标的约束和指导下,积极配合国家、省和市区域发展战略和土地利用调控政策,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做好上下级规划、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七、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一)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农用地整理工程。通过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
21、质量等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土地开发工程。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水土平衡、防治水土流失的前提下,按照“以水定地”的原则,通过农田防护林网和配套设施建设、改进灌溉方式等措施,对分布集中、具备开发条件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适度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达到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规则、排灌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达、防护林网配套、方便机械作业的综合标准,形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旱能 浇、涝能排的 现代农业生产格局,达到高产稳产、旱 涝保收、高效节水的高标准农田条件,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在治理改善生态环境的
22、基础上,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2质量不降低。(二)重点建设项目重点能源项目。包括 LNG 天然气及阀室泵站、交流岛 550千伏输变电工程、大连市 220 千伏、66 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网建设项目。重点铁路项目。包括大连港太平湾港区铁路工程、大窑湾港区北岸铁路等项目。重点公路项目。包括太平湾北疏港高速公路、G228 丹东线、S314 丹交线 、大 连至旅 顺中部通道、 长兴岛至花园口高速公路、渤海大道二期、普兰店市撤市建区城市改造路网建设、国道 201 线、202线、 滨海公路升级改造、长兴岛北疏港高
23、速公路等项目。重点港口项目。 “一岛三湾”港区的大连湾港区通用杂货一期工程、大连 湾 11#通用杂货泊位工程、大连国际粮油食品物流中心项目、大连汽 车码头工程(4#泊位)、大窑湾北岸物流园区、大窑湾北岸集装箱三期工程等;太平湾港区的 101-108#通用散杂泊位、 205-208#多用途泊位、301-303#散粮泊位、长兴岛公共港区 东区 1-6#泊位工程、恒力石化配套码头工程等;旅顺口港区的海工重型装备项目、旅顺临港装备制造基地二期和三期、旅顺新港改扩建工程等;皮口港区的大连港皮口港区西港池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皮口港区防波堤项目、皮口港区客运和客货码头项目等港区建设项目。重点民航项目。包括大连
24、新机场配套工程、大连长海机场扩建工程、大连空港综合物流及配套产业园、大连通用航空产业区等项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3目。重点水利项目。包括市区排水区基础设施工程、太平湾供水工程、自来水泵站、城区新建高位配水池工程( 一期)、境外调水工程一期等项目;重点环保项目。包括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大魏家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红凌路污水处理厂、土城污水厂、永宁污水厂、土城河生态整治一期工程、大连湾污水处理厂等项目。重点旅游项目。包括小黑山南岙旅游度假区项目、大连市双顶山运动养生谷项目、石城乡生蚝、石城岛海洋生态和歇马杏特色小镇配套设施等项目。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5、(一)深化落实规划管理共同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建立规划实施评价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节约集约用地等指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负总责,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落 实土地规划管理共同责任。(二)加强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各部门编制的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 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4体规划相互衔接,必须符合保护
26、耕地、基本农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三)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严格履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法定义务,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 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确保补充数量质量双到位。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筹协调下,从异地购买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指标,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以提高耕地产能为目标,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
27、地内在质量建设, 实现“ 藏粮于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四)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逐步健全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利用调节机制,充分运用价格杠杆控制多占、滥 占和浪费土地现象。积极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的政策。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五)建立健全规划动态评估和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动态评估机制。依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整情况,分析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5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适时开展规划动态评估和滚动修改工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制度。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电子信息等技术手段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公众 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对违 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