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成品输液质量检查工作制度【目的】规范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成品输液质量检查工作制度,保证输液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内容】1成品输液是指经核对药师核对完成后即将打包外送的输液。2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每月月底由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负责人指定 2 名人员进行成品输液的质量检查。3检查内容按照“成品输液质量标准”执行。4检查时如发现输液质量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告知相关当事人并加以改进。5根据“成品输液质量标准”项下,每不符合一项,扣除当事人奖金 5 元。6检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做好“成品输液质量检查记录”的登记工作7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调配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