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租赁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考核细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 强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靠实安全责任,规范安全检查与考核管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公司于每月下旬,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活动,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下发检查分组方案。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1、查思想。主要是对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如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贯彻执行,是否存在“三违 ”现象等。2、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检查管理人员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上,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是否将安全工作“五同 时” 的要求进行了落
2、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主要是深入现场检查劳动作业条件、生产设备及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4、查事故处理。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检查组成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记录人员反馈。第五条 综合办公室应将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分别汇总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问题和隐患所属单位送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送达或送达不及时,考核扣 1-3 分。第六条 各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必须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名,拒签者考核扣 1-3 分。第七条 各单位在接到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立即组织整改,并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综合办公室,否则,考核扣 1-3 分。第八条 存在问题和隐患的考核扣分按照签订的责任书规定执行。第九条 每月上、中旬,综合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月检查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复查验收,组织不及时,考核扣1-3 分。第十条 各单位必须在有关会议上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做出必要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