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纯化纤外观质量检验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制作外套类(休闲西装茄克)等纯化纤面料。二检验要求参考国家纺织行业标准 F2/T24004-2009 纯化纤及 GB180401-20034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制作。1. 面料幅宽:2cm(特殊要求另行通知) ,同匹测量前、中、后三处,三处差异不大于 2cm。2. 呢面纬斜:格子织物、纬向条子织物不大于 2cm,其他素色品种不大于 3cm。特别注意纬向波浪形,纬弧形,高低不大于 1cm。3. 两边格子要对称。4. 匹与匹之间的色差应达到 4 级以上,边中色差应达到 4.5 级,头尾色差应达到 4.5 级。5. 每匹布头尾 1 米内不允许有疵点
2、吊辩,大于 2cm 破洞、严重磨损、严重影响开裁的纬档、色档,5cm 以上应开剪,不能吊辩。6. 一般情况下,大匹吊辩不超过 6 只/匹(5070 米每匹)拼匹最短的一段不少于 6 米,拼匹后净长不少于 17 米,独立打包每匹净长不短于12 米,吊辩每处扣 10cm,拼匹应控制在总量 10%。7. 每匹布中间 1 米之内不能吊 2 只辫子,应开剪。8. 呢面上的黑白点子、草屑必须要修干净。9. 通匹性经向疵点及散布性全匹的疵点作降等处理。10. 打卷时,毛向要一致,不能顺逆混淆,正面打里面,反面打外面。三. 包装要求直卷中性包装,每匹布尾必须有吊牌注明品号、色号、匹号、门幅、长度、重量、等级,开剪一小块布料缝在布包上(包装方式:内塑料袋,外包布袋或蛇皮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