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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doc

上传人:scg750829 文档编号:7501866 上传时间:2019-05-20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20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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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 200469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简化有关审批环节,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求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

2、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为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好此 项规定的落实工作,在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中应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附件 1)。三、对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之前,一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二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

3、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三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四、评估单位应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审查专家应具有水文、工程、环境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 10 年以上,同时主持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或参与过大型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审查。一级评估报告一般聘请 57 名专家、二级评估报告 35 名专家、三级评估报告 23 名专家。评估报告的质量,作为评估单位资质升降级的重要依据。五、对地质灾害危险

4、性评估成果实行备案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通过专家组审查后,评估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XX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XX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和XX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附件 2)的文字报告(报表)和电子文档各一式两份。一级评估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应在收到备案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备案登记表一式一份转报国土资源部备查。二级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登记表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查。三级评估报告报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备案登记表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查。备案情况,作为评估单位资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六、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城镇规划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2 号文)同时废止。附件: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附件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1.范围1.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6、。1.2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2.1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2.2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2.3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2.4 地质灾害危险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3.总则3.1 为惯

7、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 号)的精神,规范全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3.2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3.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3.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

8、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3.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 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3.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 质、 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3.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

9、批使用。3.8 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4.工作程序工作程序见下面的框图:工作程序框图接受评估委托划分评估级别、确定评估范围编制评估工作大纲5.评估范围与级别5.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胜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建设和规划项目初步分析及现场踏勘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 建设和规划项目工程分析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类型确定及评价要素选取预测评估综合评估防治措施结论与建议现状评估提交报告或说明书5.2 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5.3

10、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5.4 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下平滑处等)包括其中。5.5 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 为限。5.6 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

11、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5.7 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5.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见表 5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表 51复杂程度评估分级项目重要性复 杂 中 等 简 单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一级 一级较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一般建设项目 二级 三级 三级5.8.1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见表 52。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表 52复 杂 中 等 简 单1、地质灾害发育强烈 1、地质灾害发育中等 1、地质灾

12、害一般不发育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3、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3、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不良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较差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良好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注:每类 5 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复杂条件者即划为复杂类型。5.8.2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见表 53。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表 53项目类型 项目类别重要

13、建设项目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较重要建设项目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一般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5.9 在充分收集分析已有资料基础上,编制评估工作大纲,明确任务,确定评估范围与级别,设计地质灾害调查内容及重点,工作部署与工作量,提出质量监控措施和

14、成果等。6.技术要求6.1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逐一进行现状评估;二、对建设场地和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分别进行预测评估;三、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分区段划分出危险性等级,说明各区段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和危险程度,对建设场地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6.2 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一、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逐一进行初步现状评估;二、对建设场

15、地范围和规划区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分别进行初步预测评估;三、在上述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其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分区段划分出危险性等级,说明各区段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建设场地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可行的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6.3 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作出概略评估。7.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环境条件分析7.1 地 质 灾 害 调 查 的 重 点 应 是 评 估 区 内 不 同 类 型 灾 种 的 易 发 区 段 。7.1.1 在相同地质环境条件下,存在适宜的斜坡坡度、坡高、坡型,

16、岩体破碎、土体松散、构造发育,工程 设计挖方切坡路堑工段,将是崩塌、滑坡的易发区段,应为调查的重点。7.1.2 经初步分析判断,凡符合泥石流形成基础条件的冲沟,应为调查的重点。7.1.3 依据区域岩溶发育程度、松散盖层厚度、地下水动力条件及动力因素的初步分析判断、圈定可能诱发岩溶塌陷的范围,应做为调查的重点。7.1.4 在前人资料的基础上,圈出各类特殊性岩土分布范围,可做为调查重点。7.1.5 对线装及区域性的工程项目,必须将地质灾害的易发区段和危险区段及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点作为调查的重点。7.2 地质灾害调查内容与要求7.2.1 崩塌调查一、崩塌区的地形地貌及崩塌类型、规模、范围,崩塌体的大

17、小和崩落方向。二、崩塌区岩体的岩性特征、风化程度和水的活动情况。三、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岩体结构类型、结构面的产状、组合关系、闭合程度、力学属性、延展及贯穿情况及编绘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图。四、气象(重点是大气降水)、水文和地震情况。五、崩塌前的迹象和崩塌原因,地貌、岩性、构造、地震、采矿、爆破、温差变化、水的活动等。六、当地防治崩塌的经验。7.2.2 滑坡调查一、搜集当地滑坡史、易滑地层分布、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图和地质构造图等资料,并调查分析山体地质构造。二、调查微地貌形态及其演变过程;圈定滑坡周界、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舌、滑坡裂缝、滑坡鼓丘等要素;并查明滑动带部位、滑痕指向、倾角,滑带的组成和

18、岩土状态,裂缝的位置、方向、深度、宽度、产生时间、切割关系和力学属性;分析滑坡的主滑方向、滑坡的主滑段、抗滑段及其变化,分析滑动面的层数、深度和埋藏条件及其向上、下发展的可能性。三、调查滑带水和地下水的情况,泉水出露地点及流量,地表水体、湿地分布及变迁情况。四、调查滑坡带内外建筑物、树木等的变形、位移及其破坏的时间和过程。五、对滑坡的重点部位宜摄影或录象。六、调查当地整治滑坡的经验。7.2.3 泥石流调查调查范围应包括沟谷至分水岭的全部地段和可能受泥石流影响的地段。并应调查下列内容:一、冰雪融化和暴雨强度、前期降雨量、一次最大降雨量,平均及最大流量,地下水活动情况。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

19、地 质现象,松散堆积物的物质组成分布和储量。三、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沟谷的发育程度、切割情况,坡度、弯曲、粗糙程度,并划分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及圈绘整个沟谷的汇水面积。四、形成区的水源类型、水量、 汇水条件、山坡坡度,岩层性质及风化程度。查明断裂、滑坡、崩塌、岩堆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情况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体物质的分布范围、储量。五、流通区的沟床纵横坡度、跌水、急弯等特征。查明沟床两侧山坡坡度、稳定程度,沟床的冲淤变化和泥石流的痕迹。六、堆积区的堆积扇布范围,表面形态,纵坡,植被,沟道变迁和冲淤情况;查明堆积物的性质、层次、厚度,一般粒径及最大粒径以及分布规律。判定堆积区的形成历史

20、、堆积速度,估算一次最大堆积量。七、泥石流沟谷的历史,历次泥石流的发生时间、频数、规模、形成过程、暴发前的降雨情况和暴发后产生的灾害情况,并区分正常沟谷或低频率泥石流沟谷。八、开矿弃渣、修路切坡、砍伐森林、陡坡开荒及过度放牧等人类活动情况。九、当地防治泥石流的措施和经验。7.2.4 地面塌陷调查地面塌陷包括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宜以搜集资料、调查访问为主,分别查明下列内容:岩溶塌陷:一、调查过程中首先要依据已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区内岩溶发育、分布规律及岩溶水环境条件。二、查明岩溶塌陷的成因、形态、 规模、分布密度、土 层厚度与下伏基岩岩溶特征。三、地表、地下水活动动态及其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关

21、系。四、划分出变形类型及土洞发育程度区段。五、调查岩溶塌陷对已有建筑物的破坏损失情况,圈定可能发生岩溶塌陷的区段。采空塌陷:一、矿层的分布、层数、厚度、深度、埋藏特征和开采层的岩性、 结构等。二、矿层开采的深度、厚度、 时间、方法、 顶板支撑及采空区的塌落、密实程度、空隙和积水等。三、地表变形特征和分布规律,包括地表塌坑、台阶、裂缝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延伸方向及其与采空区、地质构造、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方向等的关系。四、地表移动盆地的特征,划分中间区、内边缘和外边缘区,确定地表移动和变形的特征值。五、采空区附近的抽、排水情况及对采空区稳定的影响。六、搜集建筑物变形及其处理措施的资料等。7.

22、2.5 地裂缝调查主要调查以下内容:一、单缝发育规模和特征以及群缝分布特征和分布范围。二、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断裂等)。三、地裂缝成因类型和诱发因素(地下水开采等)。四、发展趋势预测。五、现有防治措施和效果。7.2.6 地面沉降调查主要调查由于常年抽汲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压下降而造成的地面沉降,不包括由于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地面下降。主要通过搜集资料、调查访问来查明地面沉降原因、现状和危害情况。着重查明下列问题:一、综合分析已有资料查明第四纪沉积类型、地貌单元特征,特别要注意冲积、湖积和海相沉积的平原或盆地及古河道、洼地、河间地块等微地貌分类。第四系岩性、厚度和埋藏条件,特别

23、要查明压缩层的分布。二、查明第四系含水层水文地质特征、埋藏条件及水力联系;搜集历年地下水动态、开采量,开采层位和区域地下水位等值线图等资料。三、根据已有地面测量资料和建筑物实测资料,同时结合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围和判定累计沉降量,并队地面沉降范围内已有建筑物损坏情况进行调查。7.2.7 潜在不稳定斜坡调查主要调查建设场地范围内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潜在隐患的陡坡地段。调查的内容包括:一、地层岩性、 产状、断裂、 节理、裂隙 发育特征、 软弱夹层岩性、产状、风化残坡积层岩性、厚度。二、斜坡坡度、坡向、地层倾向与斜坡坡向的组合关系。三、调查斜坡周围,特别是斜坡上部暴雨、地表

24、水渗入或地下水对斜坡的影响,人为工程活动斜坡的破坏情况等。四、对可能构成崩塌、滑坡的结构面的边界条件、坡体异常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以此判断斜坡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及可能的影响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可能失稳的斜坡:一、各种类型的崩滑体;二、斜坡岩体中有倾向坡外、倾角小于坡角的结构面存在;三、斜坡被两组或两组以上结构面切割,形成不稳定棱体,其底棱线倾向坡外,且倾角小于斜坡坡角;四、斜坡后缘已产生拉裂缝;五、斜坡向卸荷裂缝发育的高陡斜坡;六、岸边裂缝发育、表层岩体已发生蠕动或变形的斜坡;七、坡足或坡基存在缓倾的软弱层;八、位于库岸边或河岸边水位变动带,渠道沿线或地下水溢出

25、带附近,工程建成后可能经常处于浸湿状态的软质岩石或第四系沉积物组成的斜坡;九、其他根据地貌、地质特征分析或用图解发初步断定为可能失稳的斜坡。7.2.8 其他灾种根据现场实际,可增加调查灾种,并参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进行。7.3 地质环境条件分析7.3.1 一切致灾地质作用都受地质环境因素综合作用的控制。地质环境条件分析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基础。7.3.1.1 分析地质环境因素的特征与变化规律。地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一、岩土体物性:岩土体类型、组份、 结构、工程地质特征;二、地质构造:构造形态、分布、特征、 组合形式和地壳稳定性;三、地形地貌:地貌形态、分布及地形特征;四、地下水特征:类型、含水

26、岩组分布、补径排条件、动态变化规律和水质水量;五、地表水活动:径流规律、河床沟谷形态、纵坡、径流速与流量等;六、地表植被:种类、复盖率、退化状况等;七、气象:气温变化特征、降水时空分布规律与特征、蒸发与风暴等;八、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形式规模。7.3.1.2 分析各地质环境因素对评估区主要致灾地质作用形成、发育所起的作用和性质,从而划分出主导地质环境因素、从属地质环境因素和激发因素,为预测评估提供依据。7.3.1.3 分析各地质环境因素各自的和相互作用的特点及主导因素的作用,以各种致灾地质作用分布实际资料为依据,划出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易发区段,为确定确定重点区段提供依据。7.3.2 综合地质环境条

27、件各因素的复杂程度,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作出总体的分区段划分。7.3.3 各种致灾地质作用受控于所有地质环境因素不等量的作用。主导地质环境因素是致灾地质作用形成的关键;从属地质环境因素总是以主导地质环境因素的作用为前提或是通过主导地质环境因素发挥作用;激发因素是在致灾地质作用孕育成熟的条件下,因其作用而导致灾害发生。因此,在预测评估过程中,应首先分析某些地质环境因素可能发生的变化而出现不稳定状态,评估地质灾害发展趋势。7.3.4 有关区域地壳稳定性、高坝和高层建筑地基稳定性、隧道开挖过程中的工程地质问题和地下开挖过程中各种灾害(岩爆、突水、瓦斯突出等)问题,不作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

28、内容,可在地质环境条件中进行论述。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8.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对其潜在的危险性进行客观评估。8.2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见表面 81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表 81确定要素危险性分级地质灾害发育程度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危险性大 强发育 危害大危险性中等 中等发育 危害中等危险性小 弱发育 危害小8.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8.3.1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29、:基本查明评估区已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类型、 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其危险性和对工程危害的范围与程度做出评估。8.3.2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对工程建设场地及可能危及工程建设安全的邻近地区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地质灾害的发生,是各种地质环境因素相互影响,不等量共同作用的结果。预测评估必须在对地质环境因素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判断降水或人类活动因素等激发下,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可调节的地质环境因素的变化,导致

30、致灾体处于不稳定状态,预测评估地质灾害的范围、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地质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内容包括:一、对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不稳定的高陡边坡变形等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二、对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危害隐患和潜在不稳定斜变形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程度做出预测评估。三、对各种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可采用工程地质比拟法,成因历史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数学统计法等定性、半定量的评估方法进行。8.3.3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的地

31、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确定判别区段危险性的量化指标,根据“ 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 则,采用定性、半定量分析法,进行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分区(段)。并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基本不设计防治工程的,土地适宜性为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防治工程简单的,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大,防治工程复杂的,土地适宜性为适宜性差。见表 82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表表 82级 别 分 级 说 明适宜

32、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简单,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小,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易于处理。基本适宜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变化较大,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适宜性差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软弱结构成发育区,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防治难度大。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应根据各区(段)存在的和可能引发的灾种多少、规模、 稳定性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等,综合判定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等级区(段)。四、分区(段)评估结果,应列

33、表说明各区(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存在和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种类、规模、稳定状态、对建设项目危害情况并提出防治要求。9.成果提交9.1 地质灾害危险性一、二级评估,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三级评估,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9.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或说明书,并附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和有关的照片、地质地貌剖面图等。9.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是评估工作最终成果,应在综合分析全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写。报告书要力求简明扼要、相互联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明确;附图规范、时空信息量大、实用易懂、图面布置合理、美观清晰、便于使

34、用单位阅读。9.4 地质灾害性评估报告书参考提纲如下:前言说明评估任务由来,评估工作的依据,主要任务和要求。第一章 评估工作概述一、工程和规划概况与征地范围二、以往工作程度三、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第二章 地质环境条件一、气象、水文二、地形地貌三、地层岩性四、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五、工程地质条件六、水文地质条件七、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阐述已发生的灾种、数量、分布、规模、形成机制、危害对象、 稳定性等。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按灾种分别进行评估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

35、危险性的预测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在山地丘陵区进行工程建设,一般工程设计挖方切坡工程,对潜在不稳定边坡,必须进行危险性预测评估,可列专节论述)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的确定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三、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四、防治措施结论与建议9.5 成果图件的基本内容9.5.1 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比例尺: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并考虑便于阅读可自行规定。该图是以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为背景,主要反映地质灾害类型、特征和分布规律。一、平面图内容(一)按规定的素色表示简化的地理、行政区划要素;(二)按

36、 GB1232890 规定的色标,以面状普染色表示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三)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线符号表示地质构造、地震、水文地质和水文气象要素;(四)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状或面状符号表示各类地质灾害点的位置、类型、成因、规模、 稳定性、危险性等。二、镶图与剖面图对于有特殊意义的影响因素,可在平面图上附全区或局部地区的专门性镶图。如降水等值线图、全新活动断裂与地震震中分布图等。同时应附区域控制性地质地貌剖面图。三、大型、典型地质灾害说明表用表的形式辅助说明平面图的有关内容。表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点编号、地理位置、类型、 规 模、形成条件与成因、危险性与危害程度、 发展趋势等。9.5.2 地质灾害危险

37、性综合分区评估图比例尺:按委托单位要求并考虑便于阅读可自行规定。该图主要反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结果和防治措施。一、平面图内容(一)按规定的素色表示简化地理要素和行政区划要素;(二)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状、线状符号分门别类的表示建设项目工程部署和已建的重要工程;(三)采用面状普染颜色表示地质灾害危险性三级综合分区;(四)以代号表示地质灾害点(段)防治分及,一般可划分为:重点防治点(段)、次重点防治点(段)、一般防治点(段);(五)采用点状符号表示地质灾害点(段)防治措施,一般可分为:避让措施、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监测预警措施;二、综合分区(段)说明表表的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性级别、区(段)编号

38、、工程地质条件、地质灾害类型与特征、发育强度与危害程度、防治措施建议等。9.5.3 应附大型、典型地质灾害点的照片和潜在不稳定斜坡、边坡的工程地质剖面图等。附件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编号:建设项目或规 划 区名 称评估级别用地范围及面 积地理位置 东经 北纬名称 法人代表地址 联系人项目名称 电话建设或规划单位用地性质 传真名称 法人代表地址 联系人等级: 电话评估单位 评估资质 编号: 传真报告名称报告主编 电话审查时间评估报告 专家组 专家组长评估单位对评估结论负责的承 诺 (单位签章)年 月 日建设或规划单位按评估结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承诺(单位签章)年 月 日对建设

39、项目或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 (备案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章)年 月 日主题词:国土资源 地质灾害 评估 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04 年 3 月 26 日印制附表一河南省地质灾害多发区域(县、市区)一览表省直辖市县(市、区)三门峡 卢氏县、灵宝市、陕县、渑池县、湖滨区、义马市洛阳 栾川县、嵩县、洛宁县、宜阳县、汝阳县、新安县、伊川县南阳 南阳市卧龙区、宛城区、淅川县、内乡县、南召县、桐柏县、西峡县、镇平县、方城县平顶山 平顶山石龙区、新华区、卫东区、郏县、鲁山县、汝州市、宝丰县、舞钢市驻马店 泌阳县、确山县、遂平县许昌 禹州市安阳 林州市、安阳县鹤壁 淇县、

40、鹤壁市山城区、鹤城区焦作 焦作市山阳区、解放区、中站区、马村区、沁阳市、修武县、博爱县新乡 辉县市商丘 永城市信阳 信阳市平桥区、狮河区、商城县、光山县、新县、罗山县郑州 登封市、巩义市、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济源 济源市注:全省县级地质灾害区划工作尚未进行完毕,地质灾害易发区未最后确定,暂以地质灾害多发区替代。上述城区不包括城镇规划区。附表二建设项目重要性 明细分类表项目类别 重要建设项目 较重要建设项目 一般建设项目核 电 、 放 射 性 设 施 、军 事 设 施 、 机 场均按重要建设项目开发区、新建城镇 面积2km2 面积 0.52km2 面积0.5km 2铁路一级干线、单线40km;

41、双线30km一级干线、单线40km;双线30km;二级干线专用线、专用铁路公路 高速公路、二级公路以上 三级公路 三级以下公路工业企业职工人数2000人或销售额大于3 亿元或资产总额大于 4 亿元职工人数 3002000 人或销售额3000 万元3 亿元或资产总额 4000 万元4 亿元职工人数300人或销售额小于3000 万元或资产总额小于 4000万元工业厂房单层厂房跨度24m 或 7 层以上工业厂房单层厂房跨度 1824m 或 36 层工业厂房单层厂房跨度18m 或 2 层以下工业厂房民用建筑28 层;跨度36m(轻钢结构除外) ;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 万 m2;建筑面积12 万 m2的住

42、宅小区1428 层;跨度2436m(轻钢结构除外) ;单项工程建筑面积 13 万m2;建筑面积 612 万 m2 的住宅小区14 层;跨度24m(轻钢结构除外) ;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 万 m2;建筑面积6 万 m2 的住宅小区高耸构筑物(m) 120 70120 70水库(库容) 110 8m3 0.11108m3 0.1108m3电厂(水电为总装机、火电为单机) 25 万 KW 2.525 万 KW 2.5 万 KW输变电站(kv) 330 220330 220续附表二建设项目重要性明细分类表项目类别 重要建设项目 较重要建设项目 一般建设项目热力及燃气建安工程储存容积1000m 3 液化气

43、贮罐场;供气规模15 万 m3/d 燃气工程;供热面积150 万 m3 的热力工程;中压以上的燃气管道、调压站储存容积 5001000m3 液化气贮罐场;供气规模 515 万 m3/d 燃气工程;供热面积 50150万 m3 的热力工程;中压以下的燃气管道、调压站储存容积500m 3液化气贮罐场;供气规模5 万 m3/d燃气工程;供热面积50 万 m3 的热力工程;2kg/cm 2以下的中压、低压管道、调压站垃圾填埋场(万 m2) 1000 5001000 500垃圾处理场(年处理能力万吨) 45 1045 10储油气容器设备压力8MPa;油气储罐10 万 m3/台压力18MPa;油气储罐11

44、0万 m3/台压力1MPa;油气储罐1 万 m3/台供水厂(万 m3/d) 10 210 2医院、宾馆、疗养院(床位) 500 200500 200学校(在校人数) 2000 10002000 1000体育场(座位) 5000 20005000 2000新建村庄(人) 500 200500 200水泥厂(年产量万吨) 100 35100 35输油气管道(km) 100 30100 30污水处理厂(万m3/d)5 15 1注:上述分类表中未涉及的,其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原则按国家、省、市三级批准权限分为重要、较重要和一般建设项目。附表三河南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审专家库(第一批)(按姓氏笔划排序

45、)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王纪中 省地质调查院 13803716359王现国 省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13703886702王朝平 省地勘局一勘院 13938953156王喜恒 省地勘局一调队 13939922929古维善 省新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13903731379朱中道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13608691609乔国超 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所 13608683891刘玉梓 省地勘局一工院 13803968964刘富有 省焦作地质工程勘察院 13939101811宋云力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13607686982吴东民 省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13837125836吴国昌 省国土资源厅 139

46、37181881邱金波 省地勘局一工院 13938387516张德祯 省矿业协会 13303868115席运宏 省地质学会 13643805842郭新华 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 13937150082梁天佑 省地勘局一调队 13803795530梁坤祥 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3653865044商真平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13849193122程生平 省地质调查院 13603426830甄习春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13703865330燕建设 省地勘局一调队 13598161162附表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资质单位一览表序号 单位名称 级别 证号1 河南省水利勘测总队 甲 16110032 河南省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甲 16110043 河南省新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甲 16110054 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甲 16110065 河南省地球物理工程勘察院 甲 16110086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甲 16110077 河南省地质科研所 甲 16110108 河南省许昌岩土工程公司 甲 16110099 河南省南阳地质工程勘察院 乙 161200410 河南省岩土工程公司 乙 161200511 河南省商丘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乙 161200912 河南省焦作地质工程勘察院 乙 16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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