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出租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房屋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出租地点名称:第二条 乙方承租期限:第三条 租金:第四条 租房押金:1、甲方将现状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租用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好房屋内的任何东西。2、租赁期间,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电视费等所有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租用期间,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租金,如无故拖欠十天以上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房主可以撬门收回房屋。4、租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5、租用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导致房屋内部设施出现
2、人为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属于自然损坏,甲方应及时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6、租用期间,房屋若因故大修,或其他原因影响乙方不能使用,乙方有权提前退出,甲方应给予解除合同,但不补偿给乙方任何损失。7、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若因此产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8、租用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9、若因其他原因,甲方需要收回房屋,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终止合同不补偿乙方任何损失。第五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退房,经甲方确认房屋无任何损坏及所有的费用交清,甲方如数退还押金。第六条 合同到期乙方若不续租,房屋交还房主,不准转租他人。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八条 乙方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年 月 日委 托 书海口市金盘工商所:现委托方晓明同志到贵所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望贵所给予办理为盼。特此委托人:2012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