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终奖金分配方案一、 目的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为规范年终奖金发放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为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特制定本方案。二、 个人年终奖金标准以本人基本工资做为核发基数+其它奖惩数额。三、 年终奖金分配方法1、 员工的年终奖金数额分配的多少与员工个人月薪标准、个人一贯表现及所得的特定项目奖惩金额接挂钩;当年度年终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加发部门奖金;(1)记大功 1 次,加发 30%的奖金。(2)记小功 1 次,加发 20%的奖金。(3)嘉奖 1 次,加发 50 元。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减发部门奖金:(1
2、)记大过 1 次,扣减 30%的奖金,以此类推,记大过 3 次扣全部奖金。(2)记小过 1 次,扣减 20%奖金。(3)申诫 1 次,扣减 10%的奖金。(4)警告 1 次,扣减 50 元奖金。(5)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 7 天以上 15 天以下者扣减奖金 50%;5、本年度内有功与过两种记录者,可予抵消或抵减。6、本规定所指奖惩等记录,适用于当年度,不得跨越年度计算。7、在当年度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年终奖金。(1)辞职或解聘者。(2)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 16 天以上者。(3)停薪留职者。(4)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8、年度的计算:自然年(指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