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绩效考核特殊情况处理(一)员工外出培训期间的月度绩效考核成绩确定1、当月外出培训时间大于 7 个工作日、小于 15 个工作日(含)的,当月绩效考核成绩为所在部门绩效基准分;2、当月外出培训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当月绩效考核成绩由该员工所在部门自行确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部门绩效基准分。(二)员工交流或借调期间的绩效考核成绩确定1、省内跨公司(部室)交流、借调人员绩效考核成绩确定1)员工交流或借调期间参与派入公司(部室)月度绩效考核,但其月度绩效考核奖金系数按派出公司(部室)绩效考核成绩基准分处理。(三)新进员工的绩效考核成绩确定1、新进员工转正日期在 15 号之前,参加当月绩效考核;转正日期在 15 号后,不参加当月绩效考核,奖金系数按部门平均值计算。(四)员工其他情况的绩效考核成绩确定1、考核周期内员工享受探亲假、婚假、法定产假(除各类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款第 6 项“采取避孕措施失败意外妊娠并终止妊娠的” 产假外)、护理假、丧假等国家规 定法定假的:(1)当月休法定假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正常参加当月绩效考核;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不参加当月绩效考核。(2)“法定假 ”不能作为 降低月度绩效的理由。2、月度内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可以视情况扣减员工月度绩效考核成绩,直至取消当月绩效考核资格;在年度绩效考核时,违纪当月绩效考核成绩计入全年月度绩效平均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