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导读】这一章和第四章一样,属于教材最重要的章节之一,主要是介绍我国所得税的三大税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外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考试中既可以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又可以在主观题中进行考察。考察的方式可以是对三个所得税种单独、分别进行考察,也可以将企业所得税、外商企业所得税和第四章、第六章的内容结合起来出题。 这一章的学习,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教材上主要知识点的记忆,另一方面还要能够结合教材的具体知识点来加以应用,做到准确的计算出各种情况下的“应纳税所得额” 和“应纳所得税额” 。 从总体上来说,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对象征收的税种
2、。它属于直接税,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所得。不得不说这一章是非常综合的一章,可能运用到你所学的全部知识,包括会计方面非常基础的(比如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算等),所以学习的时候不光要仔细认真,而且要非常准确的把握知识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内资企业征收的所得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征税范围 二、税率(税率主要关注其中有特殊
3、规定的方面,所得税出题是不会告诉税率的,需要大家自己判断,而且经常在题目的第一句话就会涉及到影响税率的因素,审题也要非常仔细) 采用比例税率,税率为33。两档照顾性税率: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征收。 另外,对于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的话,可以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例】某集体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6万元,弥补上年亏损后剩余5.1万元,则企业本年应纳所得税的
4、税额是( )。 A、0.765万元 B、0.918万元 C、1.377万元 D、1.683万元 答案:C 解析:如果将题目中的条件改为“弥补上年亏损5.1万元” ,这里适用33%的税率。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1、收入总额的基本规定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不包括购买国债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 (8)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总额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交收入和其
5、他收入。 2、特殊情况处理(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虽然小点很细,但是都是需要仔细看的,看完以后结合例题或练习进行测试,保证转化成自己的知识。) (1)对于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另有规定指定用途的项目外,都应记入利润总额。对于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流转税,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所得税;对于先征后返和先征后退的流转税,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征收所得税。 (2)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
6、税。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额50及以上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以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应作为收入处理;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按合同约定应该留归企业所有的,应视为企业收入处理。 (4)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权益的,收入应该参照取得收入当时的市场价格。 (5)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6)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7)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
7、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注意这里“逾期”的概念。 (8)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的金额。 (9)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
8、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关资产账户的评估增值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0)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该并入总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11)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变卖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3)房地产开发企业 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了索取价款的凭据(权利)时,
9、确认收入的实现。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 (14)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国债利息收入不包括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10、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企业将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C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D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答案:ABCD 解析:题目考察的就是确定收入总额时的特殊情况的处理。 (二)准予扣除项目 1、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 (1)成本: 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11、税额。 纳税义务人自制存货的成本包括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 (2)费用: 包括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税金单独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因其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4)损失 是指纳税人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准予扣除的特殊项目 (1)借款费用支出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
12、,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按照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为购建、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将其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纳税人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在不高于按照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
13、除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企业借款除非明确指明用于开发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不将非指明用途的借款费用分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2)工资、薪金支出(这块关注的是1600这个焦点,同时也要注意开始时间,7.1以前还是需要按照800进行计算的) 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例】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为工资、薪金支出的是( )。 A误餐补贴 B独生子女补贴 C物价补贴 D地区补贴 答案:B 解析:工资、薪金支出中的补贴包括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
14、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一定是按照计税工资的标准进行衡量) 分别按照计税工资的2,14,1.5扣除。 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计税工资总额分别计算和扣除职工的“三费”; 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和扣除职工的“三费”。【例】某企业年平均职工为200人,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该企业当年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 )万元。 A70 B67.2 C65.1 D60.5 答案:B 解析:因为160020012400 万元,所以 16002001
15、2(2141.5)67.2万元。 (4)公益、救济性捐赠(这个知识点是比较特殊的,需要先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不计算捐赠),然后进行比较进行金额的确定) 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按1.5%的扣除标准计算。 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的计算: 第一步:调整所得额,将企业已经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 第二步:将调整后的所得额3%,计算扣除限额; 第三步:调整捐赠支出 【例】某企业销售收入10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销售税金15万元,期间费用100万元,其中通过非营利机构公益性捐赠15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红十字事业5万元,从联营企业分
16、回利润8.5万元,联营企业税率为15。 答案: 纳税调整前所得:10008.5/(1 15)50015100 395(万元) 扣除限额395311.85(万元)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3011.85513.15(万元) (5)业务招待费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 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年销售(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不超过该部分的3。 收入净额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 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 (7)固定资产租赁费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
17、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赁费不得扣除,但可以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8)坏账损失和坏账准备金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实务中,经报税务机关批准,提取坏账准备金。 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的,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坏账准备金的计提基数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千分之五。 (9)会员费 纳税人加入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纳税人按主管部门
18、批准的标准,向依法成立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交纳的会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10)固定资产转让费用 (11)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该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12)汇兑损益 (13)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14)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广告费 一般情况下,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制药、食品、日化、家电、通信等等特殊行业,按销售(营业)收入的8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广告费不得税前扣除。
19、界定为广告费的条件(3个)。 业务宣传费 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0.5的范围内,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电信企业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按主营业务收入的8.5在企业所得税前合并计算扣除。【例】某工业企业2005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广告费支出8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20万元。2006年营业收入3500万元,广告费支出6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15万元。则2006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 )万元。 A70 B77.5 C85 D87.5 答案:C 解析:2005年广告费实际发生8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60万元(30002%),超过部分(
20、即20万元)当年不得扣除,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2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15万元(30005),超过部分(即5万元)当年且以后年度都不得申报扣除。2006年广告费实际发生6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70万元(35002%),不足部分(即10万元)可从2005年超标准的20万元中拿出10万元结转到2006年扣除,则2006年税前可扣除广告费70万元(6010);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1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17.5万元(35005),不足部分不得抵扣,则2006年税前可扣除业务宣传费15万元。故2006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85万元(7015)。 (15)佣金 符合下
21、列条件的,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有合法真实凭证; 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不包括本企业雇员);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16)保险费用 纳税人按规定上交保险公司或劳动保险部门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 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 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 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险金; 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
22、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 以上的这些小点在计算题中都有可能出到,所以仅仅关注是不够的,需要多练习。 (三)不得扣除项目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逾期归还以后贷款,银行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扣除; 5、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如果属于广告性赞助支出,可
23、参照广告费用的相关规定扣除。 8、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9、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0、纳税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11、企业已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折旧和维修管理费。 12、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不得扣除。 【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4、时,不准扣除的有( )。 A税收滞纳金 B固定资产转让费用 C购建固定资产的费用 D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 答案:ACD 解析:(1)选项C:属于资本性支出:( 2)选项D: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可以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 (四)亏损弥补(注意下面的例题,连续计算时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5年的计算期,所以在计算的时候算好时间可是前提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亏损额不是企业利润表中的亏损额,而是企业利润表中的亏损
25、额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连续多个年度发生亏损时,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开始算起,先亏先补。 联营企业的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依法弥补。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按规定应补缴所得税的企业,如果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其分回的利润可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再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先还原再补亏 ”:例如,分回利润 8.5万,联营企业税率为15,则应先还原8.5/(115)10万元,如果本企业有5万亏损,则应用10万先补亏,然后,应补缴所得税(10-5)(33-15)。 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互相弥补,但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企业境外之间的盈亏指的是同一个国家内的盈
26、亏,不同境外国家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 【例】某企业盈亏状况如下表,其共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0 B2.43 C2.97 D1.62 答案:B 解析:到2004年时,尚未弥补完1999年的亏损,但达到了5年的弥补期限,2004年后1999年的剩余亏损10万元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2005年的所得弥补完2000年亏损后,尚余所得9万元,需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7%。应纳所得税927%2.43(万元)。 (五)关联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六)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事业
27、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收入减去规定允许扣除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资产的税务处理(这部分就涉及到会计方面的知识,如果有相关的会计基础,可以用5分钟原则快速阅读) 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1、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和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1)建设单位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
28、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 (2)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 (3)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入账。从国外引进设备的入账价值包括设备买价、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 (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价值计价。 (5)纳税人接受赠与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无所附发票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确定。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重置
29、完全价值入账。 (7)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资产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理价格或估定的合理价格确定。 (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确定。 2、固定资产的折旧 (1)应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了解) (2)不得提前折旧的固定资产 土地;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
30、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统一为原价的5%。 (4)不得短于以下规定年限 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二)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 1、无形资产的计价 (1)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2)外购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和购
31、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 非专利技术和专利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4)自行研制开发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2、无形资产的摊销 简单了解即可,题目中没有特别说明的,一般按10年。 (三)递延资产的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四)成本计价方法的税务处理及存
32、货计价的管理 简单了解。 (五)股权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 1、股权投资所得的税务处理 (1)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红利性质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资本公积。会计上的利润分配范围较广,可以动用资本公积进行分配,而税法上对资本公积的分配不确认股息性所得。 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2)被投资企业向投资企业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
33、有关货币性资产和分配利润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3)除特殊规定外,无论企业会计处理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股票按票面价值确定。 2、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税务处理 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全额纳税;股权投资转让的损失,可以弥补,但必须用当年或以后年度的投资所得进行弥补;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不能用生产经营所得弥补。 3、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务处理 以非
34、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应该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和投资两项业务,并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4、整体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 是指一家转让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自己经营活动的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机构转让给另一家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 原则上在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5、企业整体资产置换的税务处理 企业整体资产置换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按公允价值购买另一方全部资产的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处理,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税或损失。 如果整体置换交易中,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双方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35、)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不高于25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资产置换双方企业均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所有的细节全部考虑完毕以后,才会开始计算应纳税额)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1、境外所得的抵扣 (1)分国(地区)不分项抵扣法 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例】某企业200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境外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40万元,全年累计预缴税款56万元。则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
36、退)的税款为( )万元。 A3 B7 C10 D66 答案:C 解析: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低于扣除限额的部分,可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 境外税款扣除限额(200100)33%100/(200100)33(万元), 则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200100)33%335610(万元)。 (2)定率抵扣法 不区分免税或非免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6.5的比例进行抵扣。 2、联营企业分回的所得的抵扣 投资企业的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时候,分回的税后利润才应该补缴所得税。 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等收入,
37、比照联营企业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例】某企业2005年度会计利润总额65.5万元,其中含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25.5万元。联营所得税税率为15,企业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无其他项目金额调整。 根据所给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企业所得税( )万元 A8.42 B4.50 C5.40 D4.59 答案: C 解析: 25.5/(115)(3315)5.4(万元) 该企业2005年共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万元。 A21.62 B18.60 C18.79 D17.70 答案: B 解析:(65.525.5)33+5.418.6(万元)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38、企业单位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单了解。 六、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这部分在所得税当中考的频率是相当的高,而且各种形式的题目都有可能出现,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的税收优惠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2、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3、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全额缴纳所得税。4、企业遇
39、有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5、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30以上的,经批准可以减半征收2年。 6、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注意这里校办企业的条件。 7、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占生产人员总数超过10未达到35
40、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8、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 9、境外减免税处理。简单了解即可。 【例】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规定正确的有( )。 A、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B、企业遇有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2年 C、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D、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 答案:CD 解析:考察教材关于减免税的
41、规定,AB的说法都是不准确的,复习时注意。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税收优惠 简单了解即可。 七、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 (一)征收方式 1、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最好和后面的税种进行比较汇总记忆) 预缴时,如果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税务机关承认的其他方法预缴。 2、纳税人的所得为外国货币的,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该月(季度)最后一日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月(季度)预缴税款的外币所得,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全年未纳税的
42、外币所得,按当年最后一日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 3、三种特殊的收入实现的确认时间,需要掌握。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简单了解即可。 (三)纳税地点 注意掌握其中的特殊情况时的纳税地点的规定。 【例】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一般企业在实际经营管理地纳税 B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在所在地纳税 C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在注册地纳税 D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纳税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一般企业实际经营管理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管理地纳税,因此C选项不正确。 (四)申报
43、纳税期限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该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时,多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缴;抵缴后仍有结余的,或者下一年度发生亏损的,应该及时办理退库。 (五)纳税申报表 表51和表53简单了解即可,重点是表52的理解,对于初级考试来说,我们主要是掌握一下前面的收入、扣除项目部分的具体项目的内容和填列规则,也就是教材P207208的内容。 第二节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大部分同企业所得税是相同的,把握那些差别点,才是省时又省力的方法。 一、纳税人 特别注意其中包括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但有
44、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收益等项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1、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1)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使用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
45、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用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6)其他所得。 【例】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其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照我国税法缴纳所得税的有( ) A、将财产出租给中国境内使用者取得的租金 B、转让在中国境外的房产取得的收益 C、从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 D、从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 答案:A 解析:BC为外国企业的境外所得,不在我国纳税;D为从境内分得的税后利润,属于免税项目。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 实行30的比例税率,另外还有3的地方所得税。
46、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征预提所得税,适用的税率是10。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分期确定的: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的,可按交付产品或者商品开出发票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也可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 ,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
47、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时,其收入额应当按照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者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合作者在分得原油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当按参照国际市场同类品质的原油价进行定期调整的价格计算。 3、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或估定。 4、接受的货币捐赠,应一次性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所得税。 5、接受的非货币资产捐赠,应按合理价格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同时作为企业当年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计算缴纳所得税。 6、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从接受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利息),可以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
48、得额;但其该投资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股票转让净收益属于企业的财产转让收益,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并征收所得税。 8、企业发行股票,其发行价格高于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为企业的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时,亦不计入应纳税清算所得。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1、制造业 简单了解公式,结合例题掌握其应用。 2、商业 简单了解公式,结合例题掌握其应用,注意和制造业的公式比较。 3、服务业 同样是简单了解即可。 (三)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列支范围 1、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 (1)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2)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
49、出。 (3)资本的利息。 (4)各项所得税税款。 (5)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6)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7)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8)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9)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10)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2、准予列支的具体项目 (1)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借款利息,应当提供证明文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 (2)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合理的管理费,经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 (3)交际应酬费,应当有确实的记录或者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 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净额的5;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这里就是一个区别企业所得税的地方。2个计算的标准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