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娄烦县工商局 2012 年第一季度治超工作总结二 0 一二年第一季度,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县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治超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行动,查办案件 14 起,取缔非法储煤场 1 处、非法储货场 2 处。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223、224 号令,确立了“坚决查处取缔各类非法货物源场、非法车辆改装点,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的指 导 思想,成立了治超工作 领导组,要求全局人员从“ 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始终做到“ 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
2、减、一抓到底” ,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治超工作的着力点,确保在行动之初做到统筹兼顾、 “有的放矢”。二、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根据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治超工作实际和治超新形势下、确定了本局的治超模式;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一查二看三讲解” 的工作措施, “一查” 即 查是否有营业执照; “二看”即看经营者是否有非法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三讲解” 是给储 (售)煤场、汽车维修行业业主讲解法律、道理,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让他们做到自觉抵制无照经营、非法改装的行为。我局按照职责多次对辖区内的沙、石、白灰、土方等非法货源点及非法储售煤场,继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无缝隙的全方
3、位、多层次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控案源。2、在治超现场,坚持“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严 格执行治超相关政策,进一步以强有力的执法举措和监管机制,深入持久,扎实有力地推进治超工作按照工商部门的职责分工,坚决做到“ 一个严厉查处,两个依法取缔” ,即严厉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其交易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小煤场等货物集散场所,对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3、要求工商所同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实行职能互补,协调联动。4、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中,定期通报检查情况,互通执法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为了保证治超责任的落实,我局治超办与工商所签订了责任状,集中管理,责任到人。强化执法责任与执法纪律,做到监管不漏户,履责不漏人,保证监管到位,执法有力。同时我局积极采取责任倒查的方法,对非法拼装汽车行为和非法储(售)煤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得力、影响整治成效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