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韶光社区综合治理制度为切实担负起本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辖区的稳定与发展,特制订本制度。一、信息报告制度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东岸乡综治办及相关部门。二、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 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 东岸 乡,矛盾不上交” 。明确上交东岸乡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2、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3、有确实解决不了的理由。三、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2、摸清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四、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五、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六、安全防范制度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治安巡逻队的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治安防范活动,作好执勤记录。七、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干部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八、台帐、档案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月表,真正做到台帐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