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艾特科创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人员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持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特制订人员休假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风电场全体员工考勤休假管理。3、 规定3.1 本制度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3.2 考勤管理1) 本风电场考勤管理由综合管理员进行统计,每月 1 日前报到片区信息员,由片区信息员统计报公司,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2) 各种假期按照请假流程办理,及时报给片区信息员。若不按请假流程办理休假手续按照无故旷工处理,无故矿工按公司考勤管理执行。3) 员工按照规定的劳动、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
2、、早退、无故旷工;上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守或脱岗;不准串岗聊天、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进行私人娱乐或赌博活动。3.3 休假的种类1) 现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享受双休日等假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2) 每工作满三个月可调休 9 天,半年可调休 15 天。工作满半年必须强制休假。3) 遇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现场可安排调休,若不能安排调休的按国家规定发放节日加班费。4) 各类休假均不享受双休日,各类休假遇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可顺延。5) 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国际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6) 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坚持工作,需要请假休息或治疗,可请病假。
3、员工在试用期间、见习期间病假超过一个月者,转正定级时间应顺延。员工请病假超过一个月,需签订长期病休协议。7) 事假:员工本人因有重要事宜或特殊民政事务必须在工作期间处理的可请事假。事假一天(含)以内,由场长批准;两天(含)以内,由片区经理批准;三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三天由总经理批准。8) 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持结婚证书按照请假流程经批准后可享受带薪婚假 3 天;员工如属晚婚(男满 25 周岁,女满23 周岁) ,可享受带薪婚假 15 天。9)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按照请假流程经批准后即可享受带薪丧假 5 天,其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去世者可享受带
4、薪丧假 3 天。10) 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 90 天的带薪产假;晚育者(24 岁以后首次生育)可享受 135 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在相应基础上增加 15 天产假;配偶生育期间,男员工可以享受 7 天的护理假。11) 年休假:公司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含试用期) ,从第二年起,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按照请假流程经批准后可以享受 5 天的带薪年休假,以后工龄每增加一年,年休假增加一天,但最多不超过 15 天。年休假一个工作年限内只能享受一次,不能累计,但是经主管经理批准后可以在一个工作年限内分开来休。12) 探亲假:公司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含试用期) ,按照请假流程经批准后可以享受探亲假。与配偶分居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每年享有三十天探望配偶的假期;未婚员工每年享有二十天探望父母的假期;已婚员工每四年享有二十天的探望父母的假期。员工探望配偶和父母的直线距离的往返路费,公司每年全额报销一次。报销以硬卧票价为上限,超标部分自理。3.4 休假期间的待遇1) 凡国家法定的公休日、节假日均为有薪假期,其他有薪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 病假、事假 30 天以内每天扣发工资的 1/30;30 天以上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发给生活费。3) 员工请病假、事假按照请假流程办理,紧急事宜可以后补手续,未经允许擅自离岗又未及时后补手续者按无故旷工处理。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风电场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