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章程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志愿者的条件与招募1第三章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4第四章 志愿者的组织与服务5第五章 志愿者的补贴与报销10第六章 志愿者的培训与管理11第七章 志愿者的考核与评定13第八章 附则18- 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的完善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各项管理工作,提高重庆科技馆志愿者的服务质量,明确其服务宗旨,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按能力构成可分为学生志愿者和专家志愿者,按服务时限可分为固定志愿者和机动志愿者。本章程是对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进行管理的基本依据,除特别注明处,适用于属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的所有志愿者。第三条 重庆科
2、技馆志愿服务队是在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指导下成立的志愿者组织,旨在充分利用科技馆平台,有效整合社会科普资源,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推动全市科教事业发展,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第四条 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接受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和管理,在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备案登记,办公室常设重庆科技馆教育活动部。第五条 重庆科技 馆志愿服务队在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第二章 志愿者的条件和招募第六条 志愿者的条件。重庆科技馆吸纳热爱科学、愿致力于志愿事业的人士为重庆科技馆志愿者。凡有意愿报名加入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的热心人士需符合以
3、下条件:- 2 -一、学生志愿者报名条件。(一)年龄在 16 至 30 周岁(原则上不超过此范围)的在校学生,身心健康,热情开朗。(二)能使用普通话与规范用语,有较好的表达能力。(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四)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一般基础知识,有专业特长或丰富经验。(五)遵守重庆科技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六)以自然年为单位,全年服务时间不少于 64 小时(不限于机动志愿者),当年服务时间当年有效,不累加至次年。二、专家志愿者报名条件。(一)年龄在 22 至 65 周岁之间(原则上不超过此范围)的在职、自由职业或离退休人士,身心健康,热情
4、开朗。(二)有较好的表达沟通能力,会使用普通话者优先。(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四)在专业领域或特长方面满足以下四项中任意一项: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具有 5 年以上相关经历;4、具有其它表彰奖励或资格认证。(五)遵守重庆科技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六)以自然年为单位,全年服务时间不得少于 3 次。当年服务时间当年有效,不累加至次年。第七条 志愿者的招募。分 为固定志愿者和机动志愿者招募,其中固定志愿者分为学生志愿者和专家志愿者招募,机动志愿者不分类。固定志愿者有固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和
5、时间,机动志愿者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和时间视具体要求而定。一、固定志愿者招募(一)学生志愿者招募1、时间:固定志愿者每年进行一次招募,时间为每年 10月至 12 月。2、地点:详见招募公告,在重庆科技馆委托进行招募的单位或团体处报名。3、方式:报名志愿者需经过资格审核、面试、笔试、培训的招募环节。4、重庆科技馆对符合要求的志愿者予以录用,组织培训并签订重庆科技馆学生志愿者协议。5、当年服务期满自愿加入次年服务的志愿者,同样需参与报名、审核环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可不参加次年组织的志愿者培训。(二)专家志愿者招募。1、时间:全年开展招募。2、地点:重庆科技馆官方网站专家志愿者招募公告或其-
6、4 -他形式(详见公告)。3、方式:报名志愿者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需经过资格审核、面试、培训等环节。4、重庆科技馆对符合要求的专家志愿者予以录用,并签订重庆科技馆专家志愿者协议。5、服务时间:当年 6 月 30 日前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服务时间自当年 1 月 1 日起;当年 6 月 30 日后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服务时间自次年 1 月 1 日起。二、机动志愿者的招募(一)机动志愿者的招募视情况而定(大型节假日或活动期间),详见本馆具体发布的机动志愿者招募方案。(二)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件等原件及证件复印件,签订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承诺书。(三)重庆科技馆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予以录用。第三章 志愿者
7、权利与义务第八条 志愿者的权利一、根据具体情况,志愿者享有一定的交通补贴,及服务当日中午工作餐。二、志愿者享有获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信息、接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培训的权利。三、志愿者享有对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四、志愿者享有退出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第九条 志愿者的义务- 5 -一、志愿者服从组织的安排,执行组织的决议。二、志愿者保证按时参加与服务相关的培训及其他活动,并全程参与服务活动。三、志愿者配合开展重庆科技馆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四、志愿者有受伤、疾病、怀孕等不宜参加服务的情况,需告知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我馆志愿服务。五、不得以重庆科技馆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
8、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六、在志愿服务期间,自觉爱护重庆科技馆展品设施,维护重庆科技馆和志愿者形象。七、遵守重庆科技馆各项规章制度。第四章 志愿者的组织与服务第十条 志愿者的组织。志愿者以小组为管理单位。 (不限于机动志愿者)一、每个志愿者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20 人,出现不足 20 人的情况与其它志愿者小组进行合并。二、每个志愿者小组需设置联络员,负责该志愿者小组与重庆科技馆的日常联系及志愿者小组的日常管理。(一)联络员条件1、属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成员。2、熟悉了解该志愿者小组成员,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力。3、责任感强,工作认真负责。- 6 -4、具有奉献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强。(二)联络员的设
9、置1、人数在 80 人以下的志愿者小组设置 1 名联络员。2、人数为 80-150 人的志愿者小组设置 2 名联络员。3、人数在 150 人以上的志愿者小组每增加 100 人增设1 名联络员。4、合并后的志愿者小组根据合并后人数设置联络员数。(三)联络员的选拔1、在志愿者招募时,根据相关考核和本人意愿,确定联络员。2、由上届联络员进行推荐,由科技馆考察合格后担任。3、由科技馆根据志愿者服务期间的日常考核和本人意愿直接确定联络员。(四)联络员职责1、根据该小组志愿者成员的个人信息制作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汇总表和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服务统计表,交至科技馆。2、熟悉科技馆交通路线和服务时间,并告知小组志愿者
10、知晓。3、负责根据科技馆安排,组织规定人数的志愿者在要求时间内来馆服务,并于每周六 17:00 前告知下周的安排情况。4、当服务人数有变更时,及时告知科技馆。- 7 -5、于次月 5 日前将上月的 重庆科技馆志愿者补贴表(1 和 2)发送至重庆科技馆邮箱 cqkjg_。6、联络员将当月本小组成员的志愿服务考核情况记入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服务统计表。7、若服务当日联络员本人不参加,需临时委托一名领队,负责服务当日的集合等相关事宜。8、每周日与科技馆核对本周志愿者小组的服务人数,将缺勤的志愿者名单告知科技馆。9、负责向志愿者及时传达科技馆的相关通知和安排、宣传相关制度。10、配合科技馆对志愿者进行日常
11、管理和考核。11、不得安排志愿者小组以外的成员来馆参加服务。12、组织志愿者登录 查阅、了解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并鼓励志愿者参与投稿及内容建设。13、组织自愿办理志愿者补贴发放卡(现为交通银行太平洋卡)的志愿者填写资料,并交至科技馆。14、完成科技馆交予的其他工作。(五)联络员的权利1、联络员享有一定的通讯补贴。2、联络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科技馆优秀志愿者评选。3、联络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科技馆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活动。- 8 -(六)联络员的考核1、科技馆负责对联络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照本条第四项“ 联络员职责” 。2、联络员未完成工作职责(本条第四项“联络员职责” )属违纪行
12、为,累计违纪 3 次撤销其联络员资格。3、科技馆对考核优秀的联络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联络员做相应处理。4、撤销职务的联络员可继续作为科技馆志愿者服务,服务期限内不得再成为小组联络员。5、被撤销的联络员不享有联络员相关权利。第十一条 志愿者的服务一、馆内服务(一)注意事项1、开馆时间:科技馆开馆时间为周二至周日(周一闭馆,节假日除外)9:30-17:00 。2、地理位置: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文星门街 7 号(大剧院、中央公园旁)3、交通路线。(1)乘坐 101、861、868、631、604 五路公交车至科技馆;(2)乘坐科技馆交通车至科技馆(交通车起点为黄花园大桥北桥头)。(3)在朝天
13、门码头乘坐渡船过江至江北城;(4)乘坐地铁 6 号线至大剧院或江北城下站(现暂未开- 9 -通)。(二)服务须知1、招募期(1)熟悉了解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2)登录 ,到志愿者服务板块熟悉志愿者相关信息。2、服务期(1)服务当日 9:00 前在科技馆景观平台集合(若时间有变以具体通知为准)。(2)志愿者安排计划以联络员通知为准,根据计划于每周五前主动告知联络员次周可参与服务的具体日期。报名后,以联络员通知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为准。(3)每月 2 日前主动告知联络员上月参加服务的日期和次数,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而导致本人补贴漏报的志愿者不再另行补报。(4)如志愿者在原定服务的日
14、期有事不能参加,请提前2 天告知联络员,否则视为缺勤。(5)请自觉爱护志愿者标识,若有损坏、遗失,重庆科技馆可做出相应处理。(6)未通过正常报名程序而自行前来服务的志愿者不予安排。(7)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志愿者不得参加当日服务。- 10 -(三)工作流程1、服务当日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安排并分至相关工作岗位。2、在工作人员处签到,领取志愿者标识、餐票。3、接受岗前培训,听从安排。4、上岗服务,根据工作安排进行轮休和用餐。5、服务结束后,在早上签到处退还志愿者标识后离馆。二、馆外服务。服务时间、地点和内容见我馆发布的相关信息。第五章 志愿者的补贴与报销第十二条 志愿者的补贴按小组每月结算一次第十三条
15、报销流程(不限机动志愿者)一、各志愿者小组联络员每月 5 日前按上月该小组的志愿者服务天数和人次填写重庆科技馆志愿者补贴表(1 和2),发至重庆科技馆志愿者邮箱(cqkjg_)。在规定时间内未报补贴的小组不再另行补报。二、每月 10 日前,教育活动部在志愿者小组所报补贴表的基础上,根据上月志愿者重庆科技馆志愿者签到考核表中记录的实际服务人数核定志愿者补贴。三、每月 15 日前,各志愿者小组联络员将核定的重庆科技馆志愿者补贴表 2形成纸质资料,联络员签字确认后反馈至教育活动部,反馈后的表不再更改。- 11 -四、每月 25 日前,教育活动部将各联络员返还的表 2 作为报销依据统一报销。第十四条
16、补贴领取。志愿者补贴的报销分为银行转账、现金发放两种形式。一、银行转账。固定志愿者在联络员处统一登记办理交通银行太平洋卡,补贴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至个人手中(未办卡者,转账至联络员账户,由联络员统一发放)。二、现金发放。机动志愿者补贴采取现金发放方式,具体领取时间以发布的通知为准。第六章 志愿者的培训与管理第十五条 志愿者的培训一、对机动志愿者进行临时、快速的岗前培训,详见具体工作内容和活动安排。二、对固定志愿者进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内容的系统培训,其中学生志愿者的培训每年一次,专家志愿者的培训视具体情况而定。第十六条 志愿者的管理一、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相互平等,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日常工作
17、中尊重和鼓励志愿者,注重沟通和培养。二、重庆科技馆为志愿者提供必须的工作环境及需要,保证志愿者以积极的心态提供服务。三、按工作性质、服务内容及相关情况对志愿者分岗,- 12 -给志愿者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四、志愿者上岗佩戴相关标识,仪表整洁,精神饱满,用语标准,不着奇装异服、不化浓妆。五、志愿者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安排的岗位和工作,服从调配,按时按量地完成工作,有特殊情况应向管理部门提出。六、有工作安排的志愿者应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如需早退或请假,应预先告知小组联络员。七、志愿者在工作岗位上不得随意串岗、无故脱岗、聚众闲聊、接听电话或闲逛展厅,不得向工作人员提出在展厅参观或玩耍的要求
18、;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及时告知相关工作人员。八、未通过正常渠道报名参加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和不属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的个人不得来馆参加服务。经发现,本馆可作相应处理。九、表现消极、影响工作的志愿者,本馆将劝其退出志愿服务队;表现与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本馆和志愿者形象及日常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被辞退者一年内不得再度成为重庆科技馆志愿者。十、一年内未参加任何一次服务的志愿者视为自动退出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第七章 志愿者的考核与评定第十七条 志愿者日常考核。 为更好地掌握志愿者服务- 13 -情况,教育活动部将结合各方面信息,定时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做出最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重
19、庆科技馆志愿者信息库内(不限机动志愿者)。一、志愿者日常考核分为早会集合、工作表现、遵守规章制度三项内容。二、志愿者日常考核由馆内工作人员根据志愿者服务当日的情况在重庆科技馆志愿者签到考核表上做出记录,记录后考核人需签名确认,并在当日告知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三、志愿者对服务当日考核结果不服可向联络员进行书面反映,联络员再向教育活动部反映。教育活动部在接到反映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做统一处理。四、考核内容(一)早会集合1、志愿者早上 9 点前统一在科技馆景观平台集合,遇节假日、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时间、地点有变,以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为准。2、迟到半小时以内的志愿者参加当日服务,并在日常考核中记迟到;迟到
20、半小时以上的志愿者不得参加当日服务,在日常考核中计为缺勤。3、服务当日未出现的志愿者视为缺勤。(二)工作表现1、志愿者在工作中有切实承担工作责任、完成工作任务- 14 -的义务,具体岗位职责以工作人员告知的为准。2、志愿者不得随意串岗或无故脱岗,如有事离开需告知工作人员;志愿者不在岗位时间超过半小时为脱岗。若志愿者出现随意串岗或无故脱岗的行为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3、志愿者不得在休息时间随意闲逛展厅,如有随意闲逛展厅的情况,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4、志愿者在岗期间不得聚众闲聊、不得玩手机,如有违反经查实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5、志愿者态度端正、风貌良好,工作负责,服从岗位分配和安排
21、,如有任何意见需友好地向工作人员提出并进行协商;因个人情绪或利益与工作人员或游客发生冲突,处理问题时态度极不端正的志愿者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三)遵守规章制度1、志愿者需遵守科技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科技馆或志愿者形象的事。2、志愿者在工作中需佩戴相关标识;未佩戴任何标识的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3、志愿者在工作当日,着装应大方得体,不穿背心、吊带、超短裤、超短裙、拖鞋等服装。如有违反不予参与当日志愿服务。4、志愿者自觉维护科技馆与志愿者的形象,若在馆内服务期间出现有损形象的行为,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 15 -录。五、志愿者出现以下情况属违纪行为,考核不合格(一)早会集合
22、1、迟到;2、缺勤。(二)工作表现1、随意串岗;2、无故脱岗;3、随意闲逛展厅;4、在岗期间聚众闲谈、玩手机;5、早退。(三)遵守规章制度1、不佩戴相关志愿者标识;2、态度傲慢无礼;3、履行工作职责中言行不当;4、上岗期间衣冠不整,着装奇异;5、做出有损科技馆和志愿者形象的行为。(四)重庆科技馆有权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作相应处理。六、考核说明(馆外服务参照此考核说明)(一)在早会集合的日常考核中,迟到 3 次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缺勤 2 次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二)在工作表现的日常考核中,违纪 2 次的志愿者本馆- 16 -将予以辞退。(三)在遵守规章制度的日常考核中,违纪 2 次的志
23、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四)若服务当日累计违纪 2 次,本馆将予以辞退。(五)日常考核累计违纪 3 次,本馆将予以辞退。(六)被游客有效投诉,经查实为志愿者过失者,本馆将予以辞退。(七)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科技馆损失的志愿者本馆将立即予以辞退并保留追究责任权。(八)积极参与重庆科技馆网站志愿者服务板块内容建设者,投稿两次记一次合格、录用三次记一次优秀,依次累加。第十八条 志愿者的评定(不限机动志愿者)一、日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情况。(一)优秀服务当日满足以下条件的志愿者可考核为优秀,并在日常考核中作相应记录:1、无违纪行为;2、工作主动、积极热情;3、态度端正、风貌良好;4、对工作起
24、到积极有效的帮助作用;5、有表现突出的事迹。(二)合格- 17 -除考核优秀与考核不合格外的其它情况。(三)不合格参考第十七条第四、五项内容。二、年度考核。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每年评选一次合格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联络员,以日常考核结果为依据。(一)合格志愿者1、学生志愿者(1)年总服务时间满 64 小时。(2)日常服务考核不合格次数不超过总服务次数的25%。2、专家志愿者(1)年总服务次数满 3 次。(2)日常服务考核不合格次数不超过总服务次数的33%。(二)优秀志愿者1、学生志愿者(1)年度优秀学生志愿者人数占当年学生志愿者总人数3%。(2)评定标准年总服务时间满 96 小时。每次
25、服务均考核合格。至少有一次服务考核为优秀。- 18 -临时联络员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本章程第十条联络员的考核),可在合格志愿者的基础上优先评为优秀志愿者。若符合以上四项条件的学生志愿者人数超出学生志愿者总人数的 3%,则按考核为优秀的次数从多到少排列;若考核为优秀的次数相同,则按总服务时间从多到少排列。2、专家志愿者(1)年度优秀专家志愿者占当年专家志愿者总人数的3%。(2)评定标准年总服务时限满 5 次。每次服务考核均为合格。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专家志愿者人数超过专家志愿者总人数的 3%,则按考核为优秀的次数从多到少排列;若考核为优秀的次数相同,则按总服务时间从多到少排列。(三)优秀志愿者联络员1、年总服务时间满 48 小时。2、日常服务考核不合格次数不超过总服务次数的 16%。3、该组志愿者年组织率达到 90%。4、未出现联络员职责中不合格的情况。第八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科技馆所有。- 19 -第二十一条 若本章程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抵触,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