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出租方:柳中宛 承租方: 根据镇平县财产保险公司工程的需要,乙方将 ZLD630 型钢结构吊篮 5 台租赁给甲方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经双方协商,特制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条件:甲乙双方在经充分协商后采取租赁每天 70 元,工程完工后,退回吊篮第二条: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在结算租金时,一每月付款,出租方不提供金额发票,只提供收据。2.合同履行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理由中途停租(包括因天气变化,等工,等料)等,否则视为违约。第三条:吊篮服务范围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有服务权、仅限于吊篮的租赁,对于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无连带责任。1.租赁吊篮只允许在合同预先规
2、定的区域范围内作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作业地点,作业环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与其他纠纷均由违约方承担。2. 出租方吊篮仅供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赁甲方吊篮,若发生转赁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四条:吊篮的进退及验收1. 吊篮租赁运输费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公司2. 承租方如需出租方安排进退场时,应提前通知出租方,由出租方负责送货及回收并承担运费,出租方负责吊篮进场装卸安装和拆除,承租方负责电梯运输和搬运辅助劳力的组织协调工作,提供带有漏电开关和接地的 380V 三相五线电源。3. 甲乙双方必须进行吊篮进退场验收,验收在甲乙双方人员共同参与下进行,验收
3、完毕后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签单将作为吊篮检验和回收的凭证。4. 甲方负责吊篮的技术指导安装与调试,并对乙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并在电动吊篮签收表上签字存档。 。1 租赁吊篮自抵达承租方场地起至返回出租方场地前;吊篮及配件、辅料损坏、遗失、丢弃等均由承租方负责。2 承租方吊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操作和使用吊篮。3 当设备出现故障后,出租方应及时派人检修,双方共同在(ZLD630 系列吊篮维修技术反馈单)签字,如拒签视为愿独自承担责任。4 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卸、维修或更换设备零部件,吊篮在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不得与其他设备垂直交叉作业。未经出
4、租方同意带伤作业,导致难以划清损坏情况的,承租方须赔付吊篮维修的全额费用并承担所有责任。5 设备出现非人为故障维修费以及所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或变更合同执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的 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 乙方如不按约付款,延期 10 日内,除按合同规定结清费用外,另加收5滞纳金。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3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分歧应本着互谅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可向镇平县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高空作业吊篮设备零部件装箱单 、 高空吊篮租金结算单 、 ZLD 系列吊篮维修技术反馈单 、 高空作业吊篮施工安全规则 。第七条: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既表明乙方已充分学习并收到了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规则交底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