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JY-GL005-00-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起草人: 日期:编号:JY-GL005-00 审核人: 日期:执行日期: 批准人: 日期:颁发部门:安全部 分发部门:各部门【目的】加强动火作业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管理。【职责】1. 总经理助理、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安全部负责对动火作业审批、监督、检查、检测、考核等管理工作。2.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动火作业执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现场监护并对相关动火工作进行初审。【内容】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 电钻 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
2、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2. 动火作业涉及到进入受限空间、设备内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等情况时,还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3. 动火作业的风险辨识(危害识别) 。3.1. 动火作业前,由动火作业负责人针对作业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危害识别) ,制定出相应的作业程序(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3.2. 将制定的作业程序(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告之给每位参加动火的作业人员,并将制定的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4. 企业动火作业分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4.1. 特级动火作业4.1.1. 使用或生产过程中产生易燃
3、易爆、有毒介质的生产装置、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的动火作业(主要包括的岗位及部位:安乃近一组甲化、一组水解、缩合、回收、酒精塔、精制、干燥;氨基比林的氢化、脱色、精制、回收、干燥、酒精塔;硫酸、液氨、甲醛、硫酸二甲酯、乙醇、煤油储罐) 。4.1.2. 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动火作业。4.1.3. 在轻钢结构厂房技术夹层内的动火作业。4.1.4. 气流干燥系统等含有粉尘性物料的设备动火作业。4.1.5. 四车间冷冻氨系统。4.2. 一级动火作业使用或生产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生产装置、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的动火作业(主要包括的岗位及部位:安乃近四组甲化、四组水解;扑热息痛熔料岗位、
4、乙酸储罐;四车间真空泵系统、三安生产系统内的真空管道及附属缓冲罐;污水处理池厌氧部分及中间水池部分)等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4.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作业。4.4 三级动火作业在固定动火区内的动火作业。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JY-GL005-00-2-4.5 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相应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节假日期间进行的动火作业均按原等级提高一个级别管理。5 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5.1 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之前,动火单
5、位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制定出安全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以确保作业安全。5.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申请单位指定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该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进行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并将经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制定出的安全措施,逐条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分析数据及安全措施栏内,然后根据确定的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5.3 作业证批准后,由动火作业负责人下达动火指令,保管好动火安全作业证,并负责整个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6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权限和程序6.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证的审批,由动火地所在单位(车间)的主管领导对动火
6、安全作业方案、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初审、签字,然后依次报生产管理部对抽加盲板、置换、清扫、可燃气检测等措施的落实进行复审合格后签字;报设备管理部对脚手架搭设等措施的落实进行复审合格后签字;报安全部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助理审核签发后完成动火证的审批。动火证的存根在安全部存档。6.2 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由动火地所在单位(车间)的主管领导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初审、签字,然后依次报生产管理部对抽加盲板、置换、清扫、可燃气检测等措施的落实进行复审合格后签字;报设备管理部对脚手架搭设等措施的落实进行复审合格后签字;报安全部审核签字后完成动火证的审批。动火证的存根在安全部存档。6.3 二级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由动火地所在单位(车间)负责人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合格后签发,动火证的存根报安全部备案存档。6.4 三级动火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证。7 动火作业前的检查动火作业证办理后,动火作业负责人要按照动火作业方案和动火安全措施以及动火作业证中的要求,对动火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所用工具的完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核实,并与参加作业的人员交代作业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动火指令。对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动火执行人有权拒绝动火作业。8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8.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局限性空间、高处、动土、断路等动火作业的,必须同
8、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执行。8.2 凡在生产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装置上动火,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进行排空、清洗、吹扫、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8.3、高处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将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洞、井、沟、水封等均应取样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8.4、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应由动火所在单位负责人负责选定,并经生产管理部确认后最终确定取样点及取样方式。注意取样点要具有代表性、全面性。8.5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 30 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9、 JY-GL005-00-3-析,使用的检测仪器必须在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的仪器。从理论上讲,只要可燃物浓度小于爆炸下限,动火时不会发生燃烧、爆炸事故,但应考虑取样的代表性,分析化验的误差,应该留有的安全裕度以及现有测试分析仪器的灵敏度。化工企业动火分析合格的标准如下:爆炸下限小于 4(容积百分比,下同)的,动火地点空气中可燃物含量小于 0.2为合格;爆炸下限大于 4的,则分析可燃物小于 0.5为合格。8.6 采用盲板进行隔离的,所采用的盲板必须能够承受 3 倍的正常适用压力,严禁用橡胶板、石棉板、防爆片或薄铁板作为盲板使用。8.7 氧气瓶和乙炔瓶及附件不得有泄漏,应距明火 10m 以上,氧气瓶
10、和乙炔瓶的间距不要小于 5m。五级以上大风不宜高处动火。电焊机应放在指定的地方,电源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电焊机必须配置保护接零装置,火线和接地线应完整无损、牢固,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8.8 如在动火中遇生产装置紧急排空或设备、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质外泄时,监护人应立即命令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重新分析合格并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方可重新动火。8.9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 。9 动火作业各责任人的职责9.1 动火项目负责人职责:动火项目负责人
11、负责动火证的办理,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9.2 动火执行人职责: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动火执行人接到动火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报告。严禁无证或审批手续不完备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超过 30 分钟再次动火) ,动火负责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
12、,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9.3 监火人职责:监火人应由动火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要由动火单位和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火人。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动火完毕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9.4 动火部位负责人职责:被动火单位的车间领导(或指派班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13、,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权制止动火。在动火作业中,生产装置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9.5 作业审批人职责: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是否符合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10 许可证的管理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JY-GL005-00-4-10.1“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严禁代签,应妥善保管,动火期间动火负责人随身携带。10.2 特级、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全部存档;二级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本单位安全员存档。10.3“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 1 年。11 考核11.1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包括所属区域外来施工作业) ,对所在区域负责人免除当月奖金。11.2 对于未按作业许可证内容落实相应措施的,给予每项罚款 50 元。【历史修订记录及原因】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JY-GL005-00-5-文件修订历史版本号 修订原因 执行日期00 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