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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生育险待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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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解读:产假期间工资谁发? 2008-08-20 答: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不仅有大笔医疗费用需要承担,还要享受相当长的一段产假。在此期间,单位按什么标准给女职工发工资呢?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今后,除了能够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外,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工资也将以生育津贴的形式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办法规定,女职工(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除外)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妊娠满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个婴儿增加天的生育津贴;晚育

2、的增加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周不满周流产、引产的,享受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周不满周流产的,享受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周流产的,享受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稿件来源: 安阳职介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市生育保险政策问答(三) 2006-10-20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缴费比例是多少? 企业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工资总额作为每月

3、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无法确定工资总额的企业,按照上年度全市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工资总额作为月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工资总额低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 60%的,按照 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企业工资总额高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 300%的,按 30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 0.6%。生育保险费全额由企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不实行减免。稿件来源: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市场 黑龙江哈尔滨市生育保险政策问答(五) 2006-10-23 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项目?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支付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统称生育医疗费)

4、;女职工因生育或者流产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生育或者流产津贴;生育补助金。2006-10-23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女职工保胎、宫外孕、葡萄胎等非生育的疾病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女职工因生育或者流产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参保职工患妊娠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产褥病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诊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报销时需携带病历复印件、出院诊断、费用明细、收据等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因非生育原因直接导致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产假期内的工资如何计发?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

5、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津贴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成日工资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产假期内的津贴低于本市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本市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计发。参保单位职工何时起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职工从足额缴满 1 年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05 年 3月 1 日前缴纳养老保险的视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男职工所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男职工所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医疗部门出具的其配偶无劳动能力的证明,

6、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除按本办法规定支付生育医疗费外,并按男职工所在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解读:哪些费用可报销? 2008-09-10 答:包括计生手术费 是不是参加生育保险,所有因生育所发生的费用都能“报销”? 办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均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除了正常生育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外,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

7、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包括:实施输卵(精)管绝育手术、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输卵(精)管绝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以及人工终止妊娠的(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除外)。 但是,不符合国家或者本省计划生育规定、不符合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支出,生育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 “报销”范围广泛使广大女职工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但并非到任何医院就医均可从保险基金中支付费用。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除急诊、急救外,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

8、当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企业如果不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如何处理? 2006-05-12 企业因经济效益不好,暂时无力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时,应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缓缴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核准后,允许缓缴。如企业无任何原因不按期缴纳或拒绝缴纳保险费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日加收 2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2005-02-07 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

9、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我国在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 规定为天。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假为天,其中产前假期为天,产后假期为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天。流产产假以个月划界,其中不满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天的产假;满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天。二、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

10、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三、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各国的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同,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

11、,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从 2005 年 2 月 1 日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出台的消息见报后至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333 电话咨询中心已回答市民相关电话咨询近千个。一位在私营企业工作的男士问,怀孕的妻子没有工作,生孩子的费用能不能由生育保险解决?咨询员根据相关规定答复“不能”;一位将要生孩子的女士公司总部在上海,自己在 北京分部工作,总部要求提供北京出台女工生育保险的红头文件,这位女士不知道上哪儿能找着这份文件?咨询员马上答复给她把文件传真过去。

12、据了解,打来电话的既有职工个人,也有企业。咨询热点主要集中在参保范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等具体内容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333 电话咨询中心就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作权威解答。 问:产假时间是多少天? 答: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 90 天(其中产前 15 天);难产的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晚育的增加 30 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 4 个月流产的产假为 15 天至 30 天,妊娠满 4 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 42 天。从 2005 年 2 月 1 日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出台的消息见报后至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333 电话咨询中心已回

13、答市民相关电话咨询近千个。一位在私营企业工作的男士问,怀孕的妻子没有工作,生孩子的费用能不能由生育保险解决?咨询员根据相关规定答复“不能”;一位将要生孩子的女士公司总部在上海,自己在 北京分部工作,总部要求提供北京出台女工生育保险的红头文件,这位女士不知道上哪儿能找着这份文件?咨询员马上答复给她把文件传真过去。据了解,打来电话的既有职工个人,也有企业。咨询热点主要集中在参保范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等具体内容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333 电话咨询中心就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作权威解答。 问: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分别包括哪些项目? 答: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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