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文件金教综200902 号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初中: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做好 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将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附件: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金山区教育局二 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主题词:教育 考试 体育 中小学 方案 通知抄送:区体育局、区教育考试办、区教师进修学院。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
2、9 年 2 月 24 日印发2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根据 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和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及2009 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结合金山区的实际,特制定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一、意义和目的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 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学业评价
3、的组成部分。通过考试,反馈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激发学生自觉锻炼的动机,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养成锻炼的习惯。通过考 试,引起社会、学校以及家庭 对学校体育的重视,共同促进青少年的生长发育,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原则和要求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学生体育兴趣爱好、特长和体质差异相结合。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安全 ”的组织原则。三、成绩评定方法3(一)分值和结构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2009 年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 30
4、 分。其中日常考核为 20 分,统一考试为 10 分。(二)考试办法1.日常考核由学校根据初中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以及场地设施条件,组织安排学生上好体育课和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依据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 4),按照学生初三年级(今后逐年向初二、初一和预备班年级扩展)的体育学习态度(7 分)、体育学习能力(8 分)、体育学习效果(5 分)等有关考核、测试成绩记载,采用教师评定、学生互评等方式予以评价,满分为 20 分。2.统一考试考试时间:2009 年 4 月 11、12 日(星期六、日)缓考时间:2009 年 4 月
5、25 日(星期六)考试地点:上海市金山中学缓考地点:上海市金山中学对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并提出书面申请缓考的学生,进行统一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限于一次,逾期作为自动放弃考试处理。注:游泳考试时间和地点另定。3、考试内容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统一体育考试分设耐力、定量、定性等三类项目,耐力项目满分为 4 分,定量和定性项目满分各为 34分,合计 10 分。(三)考试项目1.耐力项目(2 个)长跑(男生 1000 米、女生 800 米)2.定量项目(9 个)50 米跑、立定跳远、 实心球、跳 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篮球、排球
6、(见下表)。序号 类型 考试项目 考试次数 成绩计法1 50 米跑 1 1 次考试成绩2 立定跳远 3 3 次考试取最好成绩3 实心球 3 3 次考试取最好成绩4 跳 绳 1 1 次考试成绩5 引体向上(男) 1 1 次考试成绩6 仰卧起坐(女) 1 1 次考试成绩7 篮 球 1 1 次考试成绩8 排 球 1 1 次考试成绩9定量项目类(9 选 1)游 泳 1 1 次考试成绩3.定性项目(4 个)垫上运动、杠上运动(单杠或双杠)、支撑跳跃(见下表)。序号 类型 考试项目 考试次数 成绩计法1 垫上运动 1 1 次考试成绩2 单 杠 1 1 次考试成绩3 双 杠 1 1 次考试成绩4定性项目类(
7、4 选 1) 支撑跳跃 2 2 次考试取最好成绩(四)日常锻炼要求学校应根据初中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的内容与要求、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以及本校场地设施条件,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锻炼身体。(五)考试评定标准5根据本市初中体育与健身课程要求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 结合本市初中学生体质现状的总体水平,由市教委制订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成绩评价标准(见附件)。(六)考试成绩记载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按照日常考核分值和统一考试分值,合计评 定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并计入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总分。学生日常体育考核分由学校予以评定后,及时告知学生
8、本人,并按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在校内公示 3 天,由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学校根据学生签字确认后材料,按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并由该班班主任和任课体育教师签字确认,经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成绩信息汇总应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学校自存,另二份于2009 年 4 月 8 日下午 4:00 以前报送金山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和金山区教育考试中心各一份备案审核(同时应报送按规定统一格式制成的电子信息版)。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校长(法人)签字,并承担相关的责任。(见附件 9)学生体育统一考试,由 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考试项
9、目的成绩应当场宣告,并由学生本人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经测试负责人和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金山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和金山区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审核。 (七)对免考和缓考的规定1.因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金山区确定为: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或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门诊办公室办理证明。6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见附件 5),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卫生保健教师签署意见,报学校审核批准
10、,于 3 月 14 日下午 4:00 以前上交金山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 2号 1202 室)。最后申请表及批准材料由金山区综合教育科送金山区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并存入学生档案。2.在本区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因临时临场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的考生应参加 2009 年 4 月 25 日缓考,缓考限于一次(缓考时间:上午 9:00 在上海市金山中学进行)。(八)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1.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 30 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
11、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2.因伤病原因获准免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籍所在区县学生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和体育统一考试满分的 50%(即 5 分)计算。(九)关于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跨区县报考学校的学生的体育考试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学生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应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区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计算日常考核分,同时,上述毕业生应参加 2009 年的体育统一考试,按照其成绩计
12、算其体育考试分值。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学生因特殊情7况无法返沪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 50%(即 5 分)计算。跨区县报考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日常考核成绩和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由学籍所在学校和区县予以评定,由学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将其体育考试成绩转送其报考区县的中招办。四、组织实施(一)切实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和书记任组长。成立“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 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小组” ,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成立“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升学体育考试仲裁小组
13、” 。 (二)规范实施体育考试各方面工作。在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操作要求开展工作。建立信息发布与考试成绩公告制度,加强学生人身安全、场地器材等各类保障,严格考场纪律监督。制定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建立卫生及后勤保障措施等绿色通道,确保考试工作公平、规范和安全。男生 1000 米和女生 800 米跑原则上应安排在当天各测试项目的最后进行,长跑之前应对学生加强健康与安全方面的提示,在长跑途中和跑后要加强学生体征的观察,予以相应的指导和保护。全区的体育考试工作(包括补考)在 4 月底全部完成。 (三
14、)建立学生体育考试复核和仲裁制度。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评价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 3 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学生对区统一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区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8由仲裁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四)实施学生体育考试阳光工程。体育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要做到公开透明,设立 2009 年金山区初中升学体育毕业考试工作咨询电话(金山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57931325;金山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电话:57931842 或 57931867)和监督电话(金山区教育局信访:57932530;金山区教育局纪监委:5
15、7931552)。对于在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情况,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对于发生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五)落实经费保障。本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经费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在事业费内安排。附件:1. 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2. 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小组3. 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升学体育考试仲裁小组4. 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5. 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6. 上 海 市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体 育 考 试 耐 力 与 定 量 项 目 成 绩 评 价 标 准 7. 上 海 市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体 育 考 试 定 性 项 目 成 绩 评 价 标 准 与 要 求 8. 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仲裁申请表9. 2009 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毕业生体育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情况记录表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二 00 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