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7年5月,目录,一、新旧会计准则差异 二、新会计准则详解 1.确认 2.初始计量 3.后续计量 4.处置与报废 5.披露 三、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差异,新旧会计准则差异(1),本次无形资产准则是对2001年1月1日实施的原无形资产准则的修订,此次修订的内容较多,修订之后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为: (一)修改准则的适用范围和无形资产的定义 1.准则适用范围不同。 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但同时规定,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这样在内容的表述上前后就有了矛盾,到底包不包括商誉就有了疑问,概念不清
2、晰。 修订后,明确规定本准则不包括商誉,商誉在企业合并准则中规定。 2.准则定义不同 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和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不再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把商誉排除在外。,新旧会计准则差异(2),(二)取消原准则第10条中的“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原准则在制定过程中主要考虑证监会等相关方面的意见,加上了以上内容
3、,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很多企业用无形资产投资,有些无形资产原来就没有账,那就只好去评估,也引发了是否能用评估价入帐的问题。因此取消原准则第10条中的“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三)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进行修订,新旧会计准则差异(3),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
4、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阶段支出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四)增加有关不确定有限寿命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 原准则中只是规定了有限寿命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增加了有关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一项无形资产的有用寿命可能会很长,也可能会很短,或者是不确定的,不确定性说明应运用稳健原则,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五)原准则规定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如果无形资产价值在以后期间恢复,可以转回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而新准则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一旦提取就不允许冲回。,新旧会计准则差异(4),(六)本准则对权益、损益及资产结构等经济事项的影响。 无形资产的范围和定义的变
5、化,只是进一步明确了商誉应由企业合并准则来规范,而不使用无形资产准则,对权益、损益及资产结构没有影响。 取消原准则第10条中的“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这条规定取消后,企业就可以按照投资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入帐价值,从而一般会造成权益增加,资产结构随之发生变化,权益比率可能提高。 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进行修订。此条规定对于研究开发费用较大的企业影响是巨大的,将极大的增加企业的损益,从而造成权益的增加,资产结构随之发生变化,权益比率提高。 增加有关不确定有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并规定按照相关资产组或
6、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可能增加或减少企业的损益,从而造成权益变化,资产结构随之发生变化。 资产减值准备一旦提取就不允许冲回。此条规定将极大地遏制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粉饰财务报告,调整利润的行为。,新会计准则详解(1),第一部分 确 认 一、定义 本准则第3条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该定义说明,无形资产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2.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3.无形资产在创造经济利益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 该特征为本次新准则的重要变更,主要是将不可辨认的商誉排除在外。满足以下标准之一即符合可辨认性: (
7、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等。 1.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 3.商标权 4.著作权 5.特许权,新会计准则详解(2),三、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记录并将其列入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过程。准则第4条规定,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8、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也就是说,某个项目要确认为无形资产,首先必须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其次还要符合以上两项条件。 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企业能够控制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这虽是企业一般资产所具有的特征,但对于无形资产来说,显得尤其重要。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约束其他人获得这些经济利益,则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或者说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具体表现为企业拥有该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企业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2.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企
9、业无形资产予以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项基本条件。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实施职业判断。在实施这种判断时,需要考虑相关的因素。 3.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于无形资产来说。这个条件显得十分重要。企业在自创商誉、品牌、报刊名等过程中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因而依据准则第11条,不能将其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新会计准则详解(3),四、研究与开发的划分 本次准则的一个重要变动是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做了划分。依据准则第7、8、9条: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
10、有计划调查。例如:以获取新知识为目的的活动,研究成果或者其他知识的应用、评价或者最终选择等。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例如:生产前或者使用前的样品和模型的设计、建造、测试等,对新技术工具、模具的设计等。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
11、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会计准则详解(4),第二部分 初始计量 本准则第12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可以对无形资产成本的确定做如下的分析: 1.外购的无形资产 准则第12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
12、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对此,我们做两点说明: (1)在计算确定无形资产成本时需要考虑现值因素。企业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对于一揽子购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通常应按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比例确定。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准则第13条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本准则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
13、生的支出总额,在此就不再赘述。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新会计准则详解(5),3.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 准则第14条规定,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是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比如,A公司为甲、乙两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一年后,甲、乙股东之外的另一个投资者丙要求加入A公司。经协商,甲、乙同意丙以一项非专利技术投入,三方确认该非专利技术的价值是100万元。在这个例子中,A公司在接受丙投入的非专利技术时,应按100万元入账。 又比如,B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今年拟增发新股。甲企业为其老股东,经与B公司协商,拟以一项专利权
14、抵缴新购股款。双方确认,甲企业用于抵缴股款的专利权价值为200万元,等于所购股款。在这个例子中,B公司在接受甲公司投入的专利权时,应按200万元入账。 4.接受捐赠取得无形资产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分别以下情况确定: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按参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受赠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 5.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 准则第15条规定,非货币性资
15、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新会计准则详解(6),第三部分 后续计量 一、无形资产摊消 无形资产摊销主要涉及无形资产成本、摊铺开始月份、摊销方法、摊销年限、残值等因素。无形资产成本即为入账价值,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分期摊销。也就是说,无形资产摊销的开始月份为取得当月,摊销年限为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1.使用寿命 准则16条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此次准则将无形
16、资产划分为有限寿命和寿命不确定的两类。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在实际中,一般按照谨慎性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
17、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较短者。 (4)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需要预测该资产未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期限,并以此作为使用寿命来摊销无形资产,如果无法预见的,则应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因为客观经济环境改变确实需要变更摊销年限的,应将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否则,应视作滥用会计估计变更,按重大会计差错处理。,新会计准则详解(7),2.摊销方法 准则第16条第3款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
18、法摊销。 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此外,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残值 本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残值应当为零。 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应当考虑无形资产残值不为零的情况: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4.摊销的复核 本准则第21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
19、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本准则规定处理。,新会计准则详解(8),二、无形资产减值 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摊余成本),即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应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处理。 1.检查账面价值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在检查时,如果发现以下情况,则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 (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
20、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摊销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 (3)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2.确定可收回金额 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指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即该无形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因出售该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律师费和其他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2)预期从无形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置中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次准则明确规定,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这样就降低了利润操纵的空间。 3.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则应按超过部分确认
2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沿用以上资料。假定甲企业所拥有专利权在2007年的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零,那么在2007年末甲企业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000万元(账面价值6000万元超过可收回金额5000万元的部分)。 此外,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则的无形资产,在摊销中还要扣除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以此在剩余使用寿命中分摊。,新会计准则详解(9),第四部分 处置和报废 1.无形资产出售 按照本准则第22条,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无形资产出租 无形资产出租是指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根据收入准则的规定,这类交易属于企业让渡资产使用
22、权,因而相关所得应作为收入核算。 无形资产的出租收入应在符合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出租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2)租金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租金收入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计算确定。为确保收入与费用相配比,在确认租金收入的同时,还应确认相关费用。 3.无形资产转销 按照准则第23条规定,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从而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则应将其转销。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是否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应根据以下迹象加以判断: (1)该无形资产是否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该无形资产是否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
23、利益。 比如,甲企业的某项无形资产的法定有效年限已过,且借以生产的产品没有市场。这种情况出现时,甲企业应立即转销该无形资产。,新会计准则详解(10),第五部分 披 露 按照准则第24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四)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 (五)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差异,1.与
24、国际会计准则相比,首先体例上不一致。 新准则分为引言、定义、确认计量、摊销、处置和报废、披露、衔接办法、附则。国际会计准则分为目标、范围、定义、确认和计量、报废和处置、披露、过渡性规定和生效日期。 2.范围上不一致。新准则包含了矿山开采权,国际会计准则不包括。 3.在计量方面有不一致的地方。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我国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国际准则统一按公允价值计量 4.部分摊销的归属不一致。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摊销必须确认为损益。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摊销通常应确认为损益,但是,有时包含在资产中的未来经济利益,在生产其他资产时被吸收。在这种情况下,摊销费构成其他资产成本的一部分,并包括在其帐面金额中。例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应包括在存货的帐面金额中。 5.合并中资产的确认不一致。我国新会计准则在企业合并中不确认新的无形资产,国际会计准则在企业合并中,如果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被购买方研制中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