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石凹煤矿关于 2011 年度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置及计划安排矿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落实铜川矿业公司“三会”精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基本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控制新发尘肺病病例增长速度,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定期对从事职业危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的要求,矿决定对各单位从事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具体安排如下:一、 矿成立职业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矿 长副组长:生产矿长成 员:总工 副矿长 经营矿长 安监处长 工会主席生产副总 通风副总 掘进副总 机电副总地测副总 安监副总 劳资科长 医院院长 组织部
2、长 生产科长 通风科长 安监科长社保科长 财务科长 供应科长 信访主任工会副主席其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和保证职业病防治法与铜川矿业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实施办法在我矿顺利实施,解决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资科,办公主任由劳资科科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劳资科、社保科、医院、生产科、通风科、安质科有关人员兼任。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办公室职责: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及劳动者健康档案。2、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3、组织和指导生产、劳资、通风、医院做好对产生呢个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的数据监测和监控。4、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动者
3、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5、负责对职业病患者及时进行康复和治疗,并落实相关待遇。6、负责接待上级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协调各业务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及考核工作。二、矿属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要职责1、生产科应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从设计施工、组织生产等全部环节,为劳动者创造符合规定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要专题研究,开发有利于职业病防治要求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2、通风科负责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的监测及采样,提供保存监测数据和采样分析结果,以及每半个月到工作现场实际测尘一次,负责测尘数据
4、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3、安质科负责按照煤矿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粉尘浓度超标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严重职业病危害后果的作业场所及不按规定佩戴防尘用具的个人,进行整顿和处罚。4、财务科负责职业病防护所需各项费用的计划落实、资金筹措和管理工作。5、动力科、供应站负责对新购设备、材料及现有设备审查鉴定,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合格准用证,并保证、监督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6、劳资科负责对从事接尘等职业危害的人员进行查体及职业病防治法知识培训等工作;组织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的认定及鉴定工作;对确诊后职业病人员的进行安置并执行相关待遇;配合职防院对职业危害因素
5、的监测评价;安排尘肺病人灌洗。7、医院负责全矿接触有毒有害岗位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病人的治疗。8、社保科负责和经办职业病患者治疗和康复费用的筹措和支付。9、信访办负责全矿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三、 职业健康查体范围1、20042009 年度已被诊断为尘肺职业病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过伤残等级未进行复查人员。2、2010 年底前各单位招收的井下岗位职工(含农协工、技校生、转岗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退伍军人)现仍在井下接尘岗位工作,未在公司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员。3、2009 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结论为观察对象且仍在接尘岗位工作人员。4、2009 年被诊断为职业病经
6、体检筛选符合肺灌洗条件的职业病职工。四、职业健康查体时间安排及地点1、20042009 年度已被诊断为职业病人员,2009 年度职业健康查体被确定为观察对象的接尘人员 5 月份在铜川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复查。2、2010 年底前招收的井下岗位职工现仍在井下岗位工作(含农协工、技校生、转岗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退伍军人)的接尘职工 7 月份有公司安排查体。 (见附表)3、2009 年被诊断为职业病经体检筛选符合肺灌洗条件的职业病职工,于 2011 年 4 月中旬开始至 7 月上旬到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尘研所(门诊三楼)参加肺灌洗。联系电话:09192101469五、几项要求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职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健康检查,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检查的职工,纳入单位当月执行力考核。2、参加体检的职工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职业病复查人员查体时还须携带本人尘肺证、工伤保险证,以便核对相关信息,否则不予拍片检查。3、参加尘肺灌洗的职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劳资科出具的介绍信,本人自带洗漱用品前往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尘研所报到,由尘研所安排灌洗事宜。王 石 凹 煤 矿二 0 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