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场各楼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商场清场后关键时段安全工作的巡查管理,严防严控夜间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商场安全运营。特制定通达商场清场后三小时之内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如下:一、安全巡查目的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商场清场后三小时关键时段的安全。二、安全巡查时段、时间及频次安全巡查时段为清场后三小时之内;安全巡查记录全部在行政值班记录内体现。三、安全巡查范围安全巡查的范围为全商场各区域及各楼层。四、安全巡查内容 1、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2、清场前遗留烟头的安全巡查;3、门、窗的安全检查;4、各种消防设施及供水供暖设施的安全检查;5、防盗巡查;五、安全巡查人员按
2、照夜间行政值班要求,由当日行政值班领导带队巡查,成员包括其他行政值班人员和夜勤组长;六、安全巡查要求1、按时巡查,将巡查情况做好记录并签字;2、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安全隐患对象(烟头、用电设施及水暖系统)的认真排查,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不留死角;3、出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若发生火灾,立即报警,并向商场领导及时报告;4、严禁在巡查过程中走过场,严禁吸烟,严禁脱岗,严禁饮酒后巡查;5、行政带班领导负责安全巡查工作的组织、安排、管理和落实,同时负责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上报等工作。七、安全责任及责任追究处理1、行政带班领导既承担安全巡查工作责任,又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其他巡查人员承担安全巡查工作责任;2、参与巡查的人员未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或不服从行政带班领导的指挥安排,经商场核实,给予相关责任人 100300 元的经济处罚;3、若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商场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降薪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