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我院资料,供交流参考:-内酰 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参考手册(讨论稿)鉴于青霉素、头孢类药物在临床发生过敏,甚至死亡时有报道,但相关的皮肤试验方法,国内外尚缺乏统一标准。为了减少我院使用该类药物发生的不良反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 (2005 版) 、 药品说明书资料以及国内专家共识,特制定我院现有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参考手册。一、青霉素类药物的规定:1、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使用必须进行青霉素皮肤过敏试验,包括所有剂型:注射剂、口服药物等。2、对任何 -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碳青霉烯类等)或 -内酰胺酶抑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包括禁止皮试) 。3
2、、皮试药物:青霉素钠;皮试液的浓度为:每 1ml 500 单位,皮内注射0.1ml。 (皮试方法见附录)二、头孢类抗菌药物、其它 -内酰胺类抗生素(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美罗培南、氨曲南、拉氧头孢钠、舒巴坦等) ,目前达成的共识:1、如果药品说明书规定使用前需做皮肤过敏试验的,则必须做。我院现有头孢类药物说明书规定必须做皮试的有:头孢替安、头孢噻利、头孢替唑。2、如果药品说明书上未明确规定,则需临床根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既往药物过敏史、疾病严重程度等综合考虑:(1)患者对青霉素类一般过敏,或存在高龄、低血糖、免疫力低下、食物2过敏史等情况,可根据病情慎重选用头孢类抗菌药物,用药前必须进行头
3、孢菌素原药皮试。 (注:青霉素过敏者禁用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2)患者对青霉素类严重过敏,有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如急性喉头水肿、急性肺水肿、剥脱性皮炎等,应禁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包括禁止皮试) 。3、进行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必须使用原药配制皮试液,不能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也不能用某一种头孢菌素配制成皮试液做所有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4、皮试液的浓度推荐为 300-500g/ml,皮内注射 0.1ml。 (推荐的配制方法见附录)三、更换同类药物或不同批号或停药 3 天以上,须重新做皮肤试验。四、其它未注明的事项,以药品说明书为准。临床使用药物之前,仔细询问病人过敏
4、史至关重要。不管是否进行皮肤过敏试验或皮肤过敏试验阴性,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及使用后的 0.5-1 小时内均应密切观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征兆,应及时停药,迅速处理。极少数高敏患者可在皮肤试验时发生过敏性休克,常于注射后数秒至 5min 内出现,应做好各种抢救准备,以提高抢救的成功率。对于较严重的过敏反应,根据病情及时给予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物、吸氧、补充血容量等抢救措施,并及时上报、封存剩余过敏药物。附录:皮试方法二 0 一 0 年八月二十五日3附录:皮试方法青霉素类抗生素的皮试方法目前青霉素皮肤试验方法有:1、传统的青霉素皮试法配制药物:(青霉素钠盐或钾盐 80 万 U/瓶)1)80
5、万单位+生理盐水至 4ml, 20 万 U/ml 2)取上液 0.1ml+至 1ml; 2 万 U/ml 3)取上液 0.1ml+至 1ml; 2000U/ml4)取上液 0.25ml+至 1ml; 500U/ml方法:用 75%酒精消毒前臂屈侧腕关节上约 6.6cm 处皮肤,皮内注射0.1ml(50U),二十分钟后如局部出现红肿,直径大于 1cm、局部红晕、出现伪足、小水泡者或伴有全身症状为阳性,如可疑阳性者,应在另一前臂用生理盐水做对照试验。另有报道:用 0.5%碘伏消毒皮肤也有此方面的优势,可以代替酒精作为消毒剂。注意事项:1)极少数高敏患者可在皮肤试验时发生过敏性休克,常于注射后数秒至
6、5min 内出现,应立即按过敏性休克抢救方法进行救治;2)皮试液必须新鲜配制,试验用药含量要准确,配置后低温保存不超过24h。2、青霉素钠皮试液皮试法皮试液:青霉素钠皮试液(2500 单位/支,杭州民生药业生产)经调研上海瑞金、北京协和医院使用该方法我国于 1995 年规定青霉素皮试剂的商品制剂可用于临床,该试剂使用安全有效,适用于各类青霉素的皮试。根据原著第 35 版第 167 页描述: 青霉素过敏反应与青霉素基本结构相关,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被认为对所有的青霉素类药物过敏。3、快速仪器试验法4即以青霉素过敏快速试验仪器进行皮试,其原理为在脉冲电场的作用下,将药物离子或带电荷的药物由电极定位无
7、痛导入皮肤。操作步骤:1)将青霉素皮试液(1 万 U/ml)和生理盐水各约 0.1ml 滴入导入小盘;2)将导入小盘紧裹于前臂屈侧腕关节上约 6.6cm 处皮肤;3)导入时间为 5min,仪器到时自动报警;导入完成后 5min 观察结果,如局部出现红肿,直径1cm 或局部红晕或伴有小水泡者为阳性。该方法的优点为操作简单、无痛、儿童较易接受,高敏患者如有感觉不适,可随时关机停止药物渗透。注:说明书指明须做青霉素以及普鲁卡因皮试的药品: 注射用普鲁卡因青霉素头孢菌素及其他 内酰胺类抗生素的皮试方法一、皮试液浓度:300500ug/ml;二、配制药物:拟用药物三、配制步骤:以 1g/瓶药物配制成 5
8、00g/ml 的皮试液为例1、1g 药物 加溶媒 4ml 溶解 250mg/ml2、取上液 0.1ml 加至 1ml 25mg/ml3、取上液 0.1ml 加至 1ml 2500ug/ml4、取上液 0.2ml 加至 1ml 500ug/ml(如果因第 1 步的溶媒量不够而溶解不充分,需增加溶媒量,则第 4 步取液增加相应的倍数;如果因药瓶容积小等原因需减少第 1 步的溶媒量,则第 4 步取液减少相应的倍数。)四、其它规格的药物,皮试液配制时仅调整第 1 步溶媒量,如:0.25g 加溶媒 1ml 溶解 250mg/ml 后同 1g 配制步骤;0.5g 加溶媒 2ml 溶解 250mg/ml 后
9、同 1g 配制步骤;0.75g 加溶媒 3ml 溶解 250mg/ml 后同 1g 配制步骤;1.5g 加溶媒 6ml 溶解 250mg/ml 后同 1g 配制步骤;2g 加溶媒 8ml 溶解 250mg/ml 后同 1g 配制步骤。五、皮试方法:每次皮内注射 0.1ml(50g),参考青霉素皮试观察方法;六、说明书指明必须做皮试的头孢类药物皮试方法,详见药品说明书:1、注射用头孢噻利(丰迪);52、注射用头孢替唑钠(卓迈、特子社复);3、注射用头孢替安(萨兰欣);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 关于印发“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的通知(粤药会字200829 号)2008-11
10、-62008 年 6 月 2 日在北京举行了“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高端论坛”。来自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常务副所长金少鸿教授、抗生素室主任胡昌勤教授, 解放军 302 医院感染科姜素椿教授、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李大魁教授、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副所长邵荣光教授、蔡年生教授、北京药学会冯国安理事长、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张哲峰教授、北京海军总医院孙忠实教授、空军总医院李忠东教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赵志刚教授等来自北京和全国各地的 60 余位学者、专家和药师、医生出席该论坛。与会的专家、学者针对学术报告和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达成了共识(见附件)。
11、据相关调查报告表明,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医院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前做皮肤过敏试验,但使用的皮试液种类、浓度、用量、配制等都存在差异,皮试的阳性率差异很大(10-50%),但目前尚未有相应的规范。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试在我省存在同样的问题。经征求我会专家意见后,现将该专家共识予以印发,供各医院参考。各医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请及时将意见反馈我会。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53-2 号广东省药学会联系电话:020-37886321,37886320传 真:37886330网 址:http:/www.广东省药学会.cn附件: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二 OO 八年十月三十日抄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
12、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厅6附件: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广东省药学会 2008 年 10 月 30 日印发)一、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使用必须进行皮肤过敏试验,原因是:过敏反应的抗原主要决定簇-青霉噻唑决定簇与次要决定簇- 青霉烯酸决定簇非常明确;皮试符合率可达 70%;皮试液的浓度与皮试方法均已规范。二、头孢类抗菌药物使用前是否需要进行皮肤过敏试验世界上尚存在争议,原因在于:引发头孢类抗菌药物过敏反应的半抗原主要决定簇与次要决定簇尚不明确,可能有 Cephalosporoyl、Cephalosporanyl 和产品中的杂质等; 皮试符合率30%;皮试液浓度与皮试方法未统一(国内皮 试液和
13、国外皮试液的种类、浓度和皮试液用量相差很大)。目前美国和大部分欧洲国家不进行皮肤过敏试验,而日本和北欧的一些国家仍规定进行皮肤过敏试验。三、头孢类抗菌药物是否需要做皮肤过敏试验,在我国药品说明书和参考书中现有多种描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临床用药须知(2005 年版)和卫生部 2004 年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均未要求头孢类抗菌药物做皮肤过敏试验。目前达成的共识是:如药品说明书明文规定使用前需做皮肤过敏试验的,则必须做。如药品说明书上未明确规定,则需临床根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既往药物过敏史、患者的患病严重程度等综合考虑是否进行皮肤过敏试验。四、如果进行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
14、过敏试验,必须使用原药配制皮试液,不能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也不能用某一种头孢菌素配制成皮试液做所有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皮试液的浓度国、内外的差距较大,国内目前推荐的浓度为 300-500g/ml,注射量为 0.1ml。五、如果患者对青霉素类严重过敏,应禁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如果患者对青霉素类一般过敏,可根据病情慎重地选用头孢类抗菌药物,现有的研究表明,青霉素类与一代头孢的交叉过敏反应发生率明显高于二代、三代和四代,因此,宜选7用二、三、四代头孢,特别三、四代头孢更为安全。六、头孢类抗菌药物的产品质量与临床上发生的过敏反应有相关性。现已经从头孢噻肟等头孢类抗菌药物中收集到了能引发动物过敏反应的基本无抗菌活性的高分子聚合物。说明控制产品中高聚物的含量是质量控制的关键之一。七、临床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必须仔细询问病人药物过敏史,不管是否进行皮肤过敏试验,或皮肤过敏试验阴性,在首次使用后的 0.5-1 小时内应严密观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征兆,应迅速处理。 过 敏反应是难以预测的,过敏反应的发生不是医务人员的责任,但发生后处理不当或没有相应的救治措施,医院则要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