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编单位: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试行日期:1987 年 12 月 1 日关于批准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87)城设字第 466 号为适应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工作的需要,由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主编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查批准为部颁标准,编号为 JGJ3987,自 1987 年 12 月 1 日起试行。试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1987 年 9 月 3 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
2、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设字 178 号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编制任务的通知,由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负责编制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在全国各地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收集了大量的图纸和资料,吸取了我国近年来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有关规范和资料,多次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议,由有关主管部门会审定稿。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二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计、建筑设备等。本规范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望各单位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
3、计规范编制组,供修订时参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编制组1987 年 4 月 20 日第一章 总则第 1.0.1 条 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第 1.0.3 条 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 个班至 12 个班。中型:6 个班至 9 个班。小型:5 个班以下。二、单独的托儿所的
4、规模以不超过 5 个班为宜。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 1520 人,托儿大班 2125 人。2幼儿园: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 人,大班 3135 人。第 1.0.4 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 基地选择第 2.1.1 条 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第 2.
5、1.2 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第二节 总平面设计第 2.2.1 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第 2.2.2 条 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 2.2.3 条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
6、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60。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18020(N1)注:1180、20、1 为常数、N 为班数(乳儿班不计)。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 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 0.3m 的戏水池等。第 2.2.4 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第 2.2.5 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第三章
7、建筑设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 3.1.1 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第 3.1.2 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 3.2.1 条、第 3.3.1 条 的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8、。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第 3.1.3 条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第 3.1.4 条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第 3.1.5 条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 3.1.5 的规定。生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m) 表 3.1.5房间名称 净高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2.80音体活动室 3.60注: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 2.2.0m。第 3.1.6 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第 3.1.7 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
9、层满窗日照不少于 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第 3.1.8 条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 3.1.8 的规定。窗地面积比 表 3.1.8房间名称 窗地面积比音体活动室、活动室、乳儿室 1/5寝室、喂奶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 1/6其它房间 1/8注: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 2.5。第 3.1.9 条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RW 不应小于 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 75dB。第二节 幼儿园生活用房第
10、3.2.1 条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表 3.2.1 的规定。第 3.2.2 条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第 3.2.3 条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 6.60m。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第 3.2.4 条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1 概述 1.1 托儿所、幼儿园的任务和设计要求 1.1.1.1 托儿所、幼儿园的任务 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是造就人一生的基础,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婴、幼儿进行教养的奠基工程。 1.1.1.1
11、 托儿所的任务 对三周岁前乳、婴儿实施合理的教养,实行科学育儿;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增强乳、婴儿的体质; 提供良好的环境,促进乳、婴儿身心健康、迅速地成长。 1.1.1.2 幼儿园的任务 对三至六周岁幼儿实施保育与全面发展的教育: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等诸方面健康、活泼地成长。1)体育 保证幼儿必需的营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 增强体质,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的能力。 2)智育 发展幼儿正确运用感官和语言进行交往的基本能力,注意培养幼儿的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及语言的表达能力; 培养幼
12、儿对学习的兴趣、求知欲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3)德育 对幼儿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及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 培养幼儿团结、友爱、诚实、勇敢、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优良品德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4)美育 培养幼儿对音乐、舞蹈、美术、文学等兴趣和初步知识,萌发幼儿感受美和表面美和表现美的情趣。 (2)培养幼儿的独立性、创造力、自信心和不断探索的精神,从而促进幼儿良好个性的形成和充分发展,为成为具有适应未来发展的知识结构和智能潜力的优秀人材奠定基础。1.1.2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要点 (1)婴、幼儿的生理、心理、行为特点及科学管理的要求决定了托、幼建筑的基本特征和设计要求; 托
13、、幼建筑应满足“四化”,即绿化、美化、净化、儿童化的要求; 托、幼建筑应满足婴、幼儿生理、心理、行为特征的需求; 托、幼建筑设计应运用儿童行为科学、心理学的理论特点来研究托、幼建筑环境及其设计要点,是托、幼建筑设计至关重要的问题。 婴、幼儿各个时期的生理、心理、行为特征及设计要求见表 1-1。 婴、幼儿生理、心理、行为特征 特 征 时期 年龄段 生理 心理 行为 婴儿期 初生2 个月 躯体发育不完全 骨骼软,机能差 具备一定的心理活动 触觉、嗅觉敏感 已出现与人交往的最初萌芽 产生观看四周行为 会微笑并手舞足蹈 出现初期的一些回答性动作 乳儿期 2 个月 14 个月 生长发育迅速,股体新阵代谢
14、旺盛 有较强的感知力及初步的注意力、记忆力 会摆弄物体,出现了摹仿成人和成人交往的萌芽 3 个月时可以俯卧 45 个月时可以扶坐片刻及翻身 67 个月会爬行 89 个月可扶栏站立 1011 个月可开始独立迈步行走 托儿期 12 个月3 岁 身体各部分组织、器官的发育和成熟较快 产生了与他人接触的能力 有较好的摹仿及一定的开始了游戏摹仿但动作不够直协调 独立活动能力差,依恋感形象思维能力 注意力不稳定 强 幼儿期 36 岁 身体各部分组织、器官的发育迅速,尤其是心脏发育,5 岁儿童比新生儿重 45 倍 肌体新陈代谢旺盛,消耗多 皮肤粘模、淋巴等组织的屏障作用不足 各种社会交往形式有了发展,游戏能
15、力提高 形象思维发展迅速,抽象思维开始萌芽,4 岁幼儿就开始了创造要求和行动 富于幻想,乐于探索,喜欢自己动手,有创造才能,能接受粗浅的知识及学习操作技能 爱动,喜欢有思考力的游戏 4 岁幼儿游戏的独立性和水平有较快提高 5 岁幼儿动作灵活,讲究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并注意活动的效果 有独立活动的能力和个性要求 (2)适应婴、幼儿生活规律的要求: 乳、婴儿一天睡眠约需求 2014 小时,尤其是乳儿除了吃奶就是睡眠; 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的睡眠时间缩短,动态活动时间将逐渐增加,游戏成了幼儿活动的主弦律; 为使幼儿学习粗浅的知识和生活技能,幼儿园应安排少量的上课时间(每节课 2025分钟)。 为此,应创
16、造舒适的睡眠和良好的室、内外活动环境以适应婴、幼儿生活规律的要求。(3)创造良好的卫生、防疫环境: 婴、幼儿处于发育、成长时期,其肌体抵抗力弱,易感染,他们生长的环境应安静、卫生、无污染、易防疫; 托、幼建筑从选扯到设计应创造阳光充足,空气新鲜,满足卫生、防疫要求,利于婴、幼儿健康、活泼成长的好环境。 (4)创造安全、利于防护的环境: 婴、幼儿时期,身体骨骼发育不完全,他们行动较笨拙,防护意识差,而且好奇、好动、好幼想,因此,托幼建筑设计应为他们创造安全、利于防护的环境,以保障婴、幼儿的安全。 (5)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 婴、幼儿独立生活能力差,不能自觉管理自己并有较大的依恋性。为此,托儿所、
17、幼儿园需制定一整套管理制度,配合婴、幼儿的日常规程进行合理、科学的教养。因而,托、幼建筑应方便办公,利于管理。 1.2 托儿所、幼儿园的分类与规模 1.2.1 托儿所、幼儿园的分类 托儿所、幼儿园的分类 表 1-2 类 别 特 点 哺 乳 班 初生10 个月 小 班 11 月18 个月 中 班 19 个月2 岁 托儿所 收托 3 周岁以下的乳、婴儿 大 班 23 岁以下 小 班 34 岁以下 中 班 45 岁以下 按年龄分 幼儿园 收托 36 周岁幼儿 大 班 56 岁 全日制(日托) 幼儿白天在园(所)生活 寄宿制(全托 保育院)幼儿昼夜均在园(所)生活 按管理形式分 混 合 制 以日托班为
18、主,也收托部分全托班 1托儿所编班年龄引自卫生部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草案)1980 年; 2幼儿园编班年龄引自教育部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草案)1979 年。 1.2.2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 托儿所、幼儿园规模及每班的容纳人数(班容量)是根据婴、幼儿年龄的差异而反映出其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及保教人员的工作量决定的。托儿所规模按 2 的倍数确定其班级数,以 4 个班为宜;幼儿园规模按 3 的倍数确定其班级数,一般以 6 个班、9 个班规模为宜。 托儿所、幼儿园规模及编班,见表 1-3。 类别 规模 优缺点 班级(班) 容纳人数(人)小型 4 班 小 1520 中型 6 班 交叉感染面小 易管理 中
19、 1520 托儿所 大型 8 班 不易管理 大 2125 小型 5 班以下 规模小了些 不利于开展教研活动 设施利用率低,不经济 不利于发挥管理干部潜力 小 2025 中型 69 班 与居住小区规模较适应 大、中、小班各有 23 个班级,利于班际之间开展竞赛 利于管理,利于提高保教质量 中 2630 幼儿园 大型 1012 班 规模偏大,作为寄宿制、城市中心幼儿园,大型企事业单位幼儿园,规模可行,大于 12 班管理上有困难,保教质量受到影响 大 3135 小 中 托儿所与幼儿园合建 根据县、区、企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定,以 4 班托儿所,6 班幼儿园为宜 可使婴、幼儿的教育有连贯性,而且建筑也可联
20、成整体,节约了用地和造价 相互间有一定的干扰,设计中应考虑适当的分隔 大 各班人数与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单独建造时各班人数相同 1托儿所、幼儿园编班人数引自 198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39-87);2寄宿制幼儿园各班人数可酌减; 3小于 4 个班的托儿所,可将年龄相近的乳、婴儿编为混合班,分设乳儿班(每班1520 人)、托儿班(每班 1823 人)。 1.3 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编制 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编制 表 1-4 幼儿:保育人员 幼儿:行政人员 备注 类 别 班 级 日 托 全 托 日 托 全 托 乳儿班 小 班 4:55:1 3:53.5:1 15:117:1 11
21、:113:1 托儿所 中 班大 班 6:17:1 4:54.5:1 可按工作人员总数的 2%5%设置机动人员 幼儿园 小班 中班 大班 教养员 2名 保育员 1名 教养员 2 名保育员 2 名 三个班以上设园长 1 人行政助理 1人 幼儿超过 100 人,设护士或保健员 1名 幼儿在 100 人以下,设兼职护士或保健员 1 名 40 名幼儿设 1 名炊事员 按幼儿园规模在小设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 幼儿在园吃三餐饭 1引自教育部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 2混合设置的托儿所、幼儿园可参考上述编制设编。 1.4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总平面的功能关系与分区 1.4.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功能关系
22、分析 1.4.2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功能分区 托、幼建筑的功能分区由不同的使用功能、性质、规模及分类决定的。一般可分为:婴、幼儿活动区:服务区;供应区。 1.4.3 功能分区原则 托、幼建筑各组成部分应有明确的分区; 各功能分区之间应“闹、静”分开。即既有方便的联系又要避免相互间的干扰。如各幼儿活动用房既要求安静又要避免班活动室之间、活动室与音体室之间的噪声影响; 各功能分区应“大、小”有别,即工作人员使用的房间与幼儿使用的房间在位置、尺度及处理上应有区别; 各功能分区应“内、外”有别,即对内关系密切的单词与对外联系较多的房间如财务办公室、接待室等在位置、设计要求方面应有区别。 托儿所、幼儿园
23、的基地选择及总平面环境设计是确保托儿所、幼儿园保教质量及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保证。国家教委于 1989 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指出“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作为托儿所,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之一。生活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 表 3.2.1大 型 中 型 小 型 备 注活动室 50 50 50 指每班面积寝室 50 50 50 指每班面积卫生间 15 15 15 指每班面积衣帽贮藏室 9 9 9 指每班面积音体活动室 150 120 90 指全园共用面积注: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
24、按两者面积之和的 80%计算。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卫生间面积可减少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应按规模的大小确定。3实验性或示范性幼儿园,可适当增设某些专业用房和设备,其使用面积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置。二、盥洗池的高度为 0.500.55m,宽度为 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 1.2m 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 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 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热水洗浴设施
25、宜集中设置,凡分设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第 3.2.5 条 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 3.2.5 的规定。每班卫生间内最少设备数量 表 3.2.5污水池(个)大便器或沟槽(个或位)小便槽(位)盥洗台(水龙头、个)淋浴(位)1 4 4 68 2第 3.2.6 条 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第 3.2.7 条 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第三节 托儿所生活用房第 3.3.1 条 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乳儿班的房间设置和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3.3.1 的规定,托儿班的生活用房面积及有关规定
26、与幼儿园相同。乳儿班每班房间最小使用面积 表 3.3.1房 间 名 称 使 用 面 积乳 儿 室 50喂 奶 室 15配 乳 室 8卫 生 间 10贮 藏 室 63.3.2 条 乳儿班和托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托儿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并设单独的出入口。第 3.3.3 条 喂奶室、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喂奶室、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喂奶室还应靠近对外出入口。二、喂奶室、配乳室应设洗涤盆。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时,应有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第 3.3.4 条 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兼作倒粪池)。
27、第四节 服务用房第 3.4.1 条 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 3.4.1 的规定。第 3.4.2 条 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当距离。如为楼房时,应设在底层。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务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 表 3.4.2大 型 中 型 小 型医务保健室 12 12 10隔离室 28 8 8晨检室 15 12 10应设上、下水设施;隔离室应设独立的厕所。第 3.4.3 条晨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第 3.4.4 条幼儿与职工洗浴设施不宜共用。第五节 供应用房第 3.5.1 条供应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 3.5.1 的规定。供应用房最小使用面积 表 3.5.1大 型 中
28、型 小 型主副食加工间 45 36 30主食库 15 10副食库 15 1015冷藏库 8 6 4厨房配餐间 18 15 10消毒间 12 10 8洗衣房 15 12 84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平面设计 托、幼建筑的使用对象是六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而在使用功能、空间构成、建筑组合、造型及细部处理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征及要求。应结合儿童教养各保教工作的需要,精心设计,为幼儿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场所。 4.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房间组成及面积确定 4.1.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房间组成 托、幼建筑的房间组成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的性质、分类、规模、标准及地区的差异与条件,主办托儿所、幼儿园单位的要求
29、等因素确定。一般应设置下列用房: (1)幼儿生活用房。是托、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分乳儿单元(由乳儿室、喂奶室、配乳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托儿单元(由活动室、卧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幼儿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卧室、贮藏室等组成)。 (2)服务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一般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个制作兼陈列室、传达、值班及职工厕所等房间。 (3)供应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一般由幼儿厨房、主、副食库房、炊事员休息室、卫生间、开水、消毒室及洗衣房等组成。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发智力,进一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已倍受重
30、视,幼儿园可设置电教室、计算机室、音乐教室、美工室及图书室等专用房间。 4.1.2 主要房间的面积确定 房间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应根据房间的容纳人数及活动情况、家具及其布置、设备占用面积、交通面积等主要因素决定。此外,还与各个时期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有关。 (1)建设部、国家教委 1987 年部颁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规定,幼儿园主要房间面积不应小于表 41 的规定。 (2)1988 年 7 月,国家教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规定: 不同规模城市幼儿园面积定额见表 42。 寄宿制幼儿园在表 42 中所规定的建筑面积
31、定额的基础上增加或扩大用房面积,见表 43。 乳儿班主要房间的设置及其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 44 的规定。 幼儿园主要房间的最小使用面积(2) 表 41规模 房间名称 大型 中型 小型 幼儿生活用房 50 50 15 9 150 50 50 15 9 120 50 50 15 9 90 服务用房 12 28 15 12 8 12 10 8 10 幼儿用厨房 主副食加工 主食库 副食库 冷藏室 配餐室 45 15 15 8 18 36 10 10 6 15 30 15 4 10 供应用房 消毒间 洗衣房 12 15 10 12 8 8 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卧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各
32、的 80计算; 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卫生间面积可减少 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应按规模的大小确定; 3厨房面积包括主、副食加工间、主食库、副食库、冷藏室、配餐间等,各部分最小使用面积,见表 41; 4幼儿生活用房部分,除音体活动室为全园共用面积外,其它房间面积均为每班最小使用面积。 5本表根据托儿所、幼儿园规范(JGJ 3987)编制。 城市幼儿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表 426 班(180 人) 9 班(270 人) 12 班(360 人) 房间名称 每间使用面积 (m2) 间数 使用面积小计 (m2) 间数 使用面积小计 (m2) 间
33、数 使用面积小计 (m2) 一、幼儿生活用房 合计面积 804 1166 1528 活动室 卫生室 衣帽教具贮藏室 音体活动室 90 15 9 6 6 6 1 540 90 54 120 9 9 9 1 810 135 81 140 12 12 12 1 1080 180 180 180 二、服务用房 合计面积 209 265 313 办公室 资料兼会议室 教具制作兼陈列室 保健室 晨检、接待室 值班室 1 1 1 1 1 3 75 20 12 14 18 12 1 1 1 1 1 4 112 25 15 16 21 12 1 1 1 1 1 4 139 30 20 18 24 12 贮藏室
34、传达室 教工厕所 1 36 10 12 1 42 10 12 1 48 10 12 三、供应用房 合计面积 98 118 142 厨房 主副食加工间(含配餐) 主副食库 烧火间 54 15 8 61 20 9 67 30 10 开水、消毒间 炊事员休息室 8 13 10 18 12 23 使用面积总计 每生使用面积 1111 6.17 1549 5.74 1983 5.51 平面系数 使用面积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建筑面积 活动室(楼房) K0.61 9851615 14002295 18072962 晨检接待、传达室和生活用房(平房) K0.81 126158 119186 1
35、76220 建筑面积合计(m2) 1773 2481 3182 每处建筑面积(m2生) 9.9 9.2 8.8 注:1幼儿园的规模与表中所列规模不同时,其使用面积可用插入法取值; 2规模小于 6 班时,可参考 6 班的面积定额适当增加; 3托儿所分托儿班和乳儿班,托儿班的生活用房最小使用面积同幼儿班生活用房。寄宿制幼儿园增加或扩大用房面积(m2) 表 43增加或扩大面积 房间名称 6 班 9 班 12 班 备 注 卧 室 54 54 54 每班增加一间 54m2 卧室,相应减少表 42中分班活动室面积 36 隔离室 10 13 16 供病儿临时观察治疗、隔离使用 集中浴室 20 30 40 供
36、全园幼儿分批进行热水洗浴及更衣用 洗衣烘干房 15 24 30 供洗涤、烘干幼儿衣被等使用 扩大保健室 4 4 4 指各种规模均增加使用面积 扩大教工厕所 6 6 6 各种规模均增加的使用面积 主、副食加工 6 6 6 厨房扩大部分 烧火间 2 2 2 指各种规模均增加的使用面积 扩大保育员、炊事员休息室 按增加的保育员、炊事员人数、每人分别增加使用面积 2m2 及 2.5m2 注:本表根据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编制。 乳儿班主要房间最小使用面积(m2) 表 44序 号 房间名称 使用面积 1 乳儿室 50 2 喂奶室 15 3 配乳室 8 4 卫生间 10 5 贮藏室 6 注:本表引
37、自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4.2 幼儿活动单元设计 4.2.1 幼儿一日活动时间安排 (1)为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的能力,打好学龄前教育的基础,幼儿生活、作业均有严格而又符合幼儿特点的安排。 幼儿园一日游戏、活动时间安排,见图 41。 (2)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包括:起床、穿衣、晨检、早操、入厕、盥洗、进餐(喂奶)、作业(上课)、游戏、户外活动及睡眠等方面的活动,是幼儿各用房之间联系与分隔的依据。 (3)幼儿活动单元是将幼儿一日活动中联系最密切的房间组合一直,形成单簇式或多簇式的单元空间。这种组合符合幼儿生活规律要求并有利于幼儿合理的科学教养,方便的保育及
38、管理工作。 4.2.2 幼儿活动单元分类、房间组成 (1)幼儿活动单元分类及其房间组成 按照不同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方式,儿童活动单元分单簇式活动单元及多簇式活动单元二种。1)单簇式活动单元分类及房间组成,见表 45。 (2)幼儿活动单元特点 1)单簇式活动单元适用于传统教育理论的单元空间组合,其特点为: 强调卫生隔离、避免幼儿之间的交叉感染,各班自成体系,即每班独立使用一套用房(包括活动室、卧室、卫生间、贮存室)及一套家具、设备; 有利于按不同年龄特点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一个班按同一模式在固定的班组内由教师进行传授、教育的方式,不利于幼儿个性的发展。在现阶段虽有一定的价值,但从长远看不能适
39、应现代幼儿园教育和发展的需要。 2)多簇式活动单元适应于现代化、开放型教育理论的单元窨组合,其特点为: 强调幼儿个性的发展,在按幼儿年龄特点分组的基础上,幼儿可以自由地、自主地、和谐地开展各项活动。 可保证不同年龄班级相对独立,以加强了幼儿之间的相互交往,便于引导他们开展小组交流,互相帮助; 在避免幼儿交叉感染问题上不如单簇式活动单元有利,但早幼儿之间的交叉感染问题是可以防范的。 (3)二种同教育理论、教学课程与环境设计的比较,见表 47。 (4)功能关系图 二种不同教育理论、教学课程与环境设计的比较 表 47教学理念 以教师为中心 以幼儿为中心 学习者 等待被教导者 主动建构者 教学目标 幼
40、儿从教师处获取最大量的知识和技巧 培养有自主性,有创造力的人 知识观点 知识可以直接传授给学习者 知识是学习者与学习内容相互作用的结果 教育理念 学习的过程与内容 重视知识内容的传递 内容与过程并重 教学理念 通过老师言语教导和动作示范学习 尊重幼儿个性与学习潜能,让幼儿自由、自主地学习 教学方法 集体统一教学(以讲授为主) 自由游戏教学(开方式教学) 课 程 分科课程 经验课程 教学单元 全班采用(同一单元、同一教学内容) 全班各组采用(不同单元、不同教学内容) 小组形成 老师进行分组 以自然发生的游戏小组为基础 教学时间 清楚划分节次 弹性时间 教材操作 幼儿按教材所设定的目标步骤操作 开
41、放性的教材操作 教学课程 评量 以等级评量知识取的质与量 建立一组档案 环境设计 因教学以教师为主导,极少考虑幼儿所需的环境 环境鼓励幼儿做自由、自主的学习。教室内外有多样、完整的兴趣学习区,教学隐藏在环境、教具及老师与幼儿的互动中 注:本表摘自台湾空间杂志幼儿园游戏环境设计。 1)单簇式乳儿和幼儿活动单元组合功能关系图,见图 48、图 49。 2)多簇式活动单元功能关系图 按不同年龄分开设置,见图 410。 按不同年龄混合设置,见图 411。 4.2.3 儿童活动单元的平面组合 儿童活动单元阳托、幼建筑中的主要用房、是幼儿生活、活动的基本空间。儿童活动单元的平面组合是托、幼建筑设计中一项重要
42、的内容,直接关系到儿童保育工作质量的优劣。 (1)组合原则 活动单元的组合应以活动室(乳儿室)或游戏室为中心布置其它房间,卧室应靠近活动室。二者联系要直接、方便; 单元内各房间宜互相贯通,便于管理; 应保证活动室有良好的朝向(尽量朝南),卧室也应有较好的朝向,避免大量直射阳光照射,并应组织空堂风; 盥洗、厕所宜靠近儿童活动单元的出、入口或班活动场地内,应方便使用且应有直接采光、通风; 活动单元平面布置应尽量紧凑,减少交通面积。 (2)儿童活动单元组合类型及其特点 按联系方式分: 因活动单元各房间的联系方式不同,儿童活动单元组合类型分为:穿套式、走廊式、分层式三种,其组合方式及特点,见表 48
43、及图 412图 416。 儿童活动单元组合类型及特点 表 48穿套式 走廊式 分层式 基本型 组合特点 活动室与盥、厕、贮相套,卧室(游戏室)又与活动室套穿 活动室、卧室、盥、厕、贮等幼儿基本生活空间均独立设置并通过走廊或厅联系各个基本空间 幼儿基本生活空间均通过楼梯厅(间)联系常用空间如活动室、盥、厕等布置在底层;使用频率低的卧室等则设在楼上。 优点 面积紧凑,使用方便,便于管理,利于保温,结构简单 各室均相对独立使用,采光、通风、日照均能满足要求 各空间使用较方便,卧室设在二层较安静 缺点 盥、厕、贮与活动室相套,对活动室的通风、采光、日照均不利,而且厕所的臭气易溢人活动室 进深浅,面宽长
44、,增加了交通面积,但是外廊适用于南方地区,设暖廊则适用于是寒冷地区,且外廊可作衣帽阐及室内活动面积(雨天活动用) 占用面积较前二种大。当各班活动室并联在一起设置时,相互间有影响 按单元形式分 矩形幼儿活动单元,见图 417; 方形幼儿活动单元,见图 418; 扇形幼儿活动单元,见图 419; 六边形幼儿活动单元,见图 420; 以六边形为母题的幼儿活动单元组合,见图 421; 八边形幼儿活动单元,见图 422。 4.3 幼儿生活用房设计 4.3.1 活动室设计 活动室是对幼儿进行室内教学(作业)、游戏、就餐等活动的基本场所,是一个小型的多功能房间,不主设专用卧室的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午睡也在活动
45、室内。 (1)活动室设计要求 1)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合理的体型和尺寸,以适应幼儿进行多种活动、游戏及作业的要求; 2)必须有最好的朝向、充足的光线、良好的通风条件; 3)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8,一般为 2.83.1,特殊情况下的天花,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 2.2; 4)室内装修、家具等设计应符合幼儿使用的特点,富有童趣,保证安全并易于清洁; (2)活动室面积、尺寸的确定需考虑的因素 容纳人数(班容量),即每班容纳的幼儿数。 根据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强弱和保教人员的工作量等因素决定。 幼儿的年龄越小,其自理能力越差,保教人员的工作量就越大,因此“班容量”就越小,反之,则“班容量”增大。 托
46、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887),规定了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见表 49。为确保保教质量,取下限较适宜。 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表 49托儿所 幼儿园 乳儿班 托儿小班 托儿中班 托儿大班 小班 中班 大班 1520 1520 1520 2125 2025 2630 3135 应满足全班幼儿进行多种活动、游戏及作业必需的面积、尺寸。 幼儿在活动室内的活动分二类:一类是教学活动;另一类是多种形式的游戏。 为了向幼儿传授知识及技能促进幼儿智力的发展,“幼儿教育大纲”规定,幼儿园应设置语言、计算、常识、音乐、美术及体育等课程。各类课程所需室内布置及尺寸,见图 423。 游戏是幼儿最基本
47、的活动形式,幼称在活动室内可开展一些小型的游戏、活动,如角色游戏(讲故事、过家家等)、表演游戏(音乐、舞蹈游戏)、建筑游戏及小型智力游戏等。 在活动室内进行多种游戏及其它活动所需的座位及家具布置,见图 424。 幼儿在室内进行的最大活动为拉圈做游戏,其室内布置及所占面积、尺寸见图425 所示。 图中所示游戏圈的周长(L)是通过 L2r 计算所得,即 rL2r(450302500)23.142550MM 式中 450MM一个幼儿所占宽度加椅间空隙; 30每班容 30 名幼儿,所需椅(凳)数,即 1 把椅1 名幼儿。 2500MM教师弹琴所占长度尺寸; 3.14圆周率。 活动室内就餐所需基本尺寸,
48、见图 426。 活动室内进行午睡所需基本尺寸,见图 427。 家具、设备所占面积 为保证正常的游戏、教学活动,活动室必须配备足够的家具设备。 家具、设备的对幼儿活动和健康有较大的影响。同时家具和设备的数量对活动室面积影响也较大。 数量最多的主要家具(如桌、椅)尺寸,活动室面积大小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2)活动室的平面形式。 活动室的平面形式应满足幼儿教学、游戏、活动等多种使用功能的要求。 活动室平面形式应活泼、多样、富有韵律感,以适应幼儿生理、心理的需求。 活动室平面形式常用的有:矩形、方形、六边形、八边形、扇形及局部曲、折形等;活动室的平面形式,见表 410。 (3)活动的采光、通风与采暖 为保护儿童视力并创造良好的环境质量,活动室需明快、敞亮,并要有充足而均匀的天然采光及良好的通风条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