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租赁论文:试析金融租赁公司特殊目的主体及其会计处理【摘要】融资租赁作为融物与融资的高效结合,在西方主要经济体已经成为银行信贷之外的第二大融资渠道。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已有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先行先试。本文探讨金融租赁公司特殊目的主体的内涵、政策依据和设立意义及其会计处理和并表管理。【关键词】金融租赁公司 特殊目的主体 会计处理 一、金融租赁公司特殊目的主体 (一) 特殊目的主体的基本内涵 特殊目的主体的原始概念来白于“中国墙”的风险隔离理念,其设立的初衷主要是为了解决“破产隔离”的问题至于其具体定义,现行法律法规尚未给出清晰、完整的界定但通常认为
2、,特殊目的主体是指发起人为了实现一项范围窄小且界定清楚的目的(如进行资产证券化,从事租赁、研究开发等活动)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主体该主体一般由主要受益者设立,其他投资者也可以参与设立对于特殊目的主体的主要受益者,享受和承担该主体经营活动所引起的主要报酬和风险,而其他参与者通过提供信息、资金等资源,按照既定的协议或者通过或有收费的形式获取一定的报酬 (二) 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主体的政策依据 2010 年 1 月 13 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0 2 号),标志着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特殊目的主体(即项目公司)
3、 已无政策障碍。该通知对特殊目的主体(即项目公司)设立资格、风险隔离、风险敞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在项目公司设立资格方面, 通知规定,金融租赁公司申请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格,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 8%;提足各项损失准备金后的净资产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且执行良好;此外,项目公司的设立还需要满足条件的专业人员、会计核算、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及其相应系统,最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在风险隔离方面, 通知规定,每个项目公司对应一笔租赁合同; 每个项目公司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项目公司存续期
4、间的各项收人和成本、开支应遵循租赁项目相关的合同约定;项目公司项下与租赁业务有关的合同履行完毕后,金融租赁公司应及时解散项目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负责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等 在风险敞口方面, 通知规定,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所有项目公司的资本金之和不能超过其公司净资产( 合并报表口径) 的 50% (三) 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主体的意义 1.满足金融创新的需要截至 2010 年 3 月底,由银监会监管的 12家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余额达 1 863 亿元,为 2007 年的 10.3 倍;净利润达到 25 亿元,为 2007 年的 13.8 倍金融租赁公司规模、利润等指标虽然急剧扩张,但所从事的业
5、务种类却较为单一(如类似信贷的售后回租业务占了较大比重),使得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 在此情况下,各家金融租赁公司纷纷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以保证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当前,积极介人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已经成为金融租赁行业的共识。 2.满足风险隔离的需要当前,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拓展方向集中于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的融资租赁业务该类租赁标的物具有单值大、缺乏足够活跃的公允交易市场、承租人特殊、租赁定价所依据的相关指数波动大、回收周期长等特定风险若金融租赁公司在操作上述业务时,采取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 的方式,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项目操作上的特定
6、风险,或将其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达到母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与特殊目的主体( 境内保税地区的项目公司)风险隔离的目的。 3.满足打造资产管理平台的需要对于一般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是售后回租业务还是直接租赁业务,金融租赁公司担当的角色通常不是帮助承租人盘活存量资产,就是作为帮助承租人融通资金的金融服务商从资产管理角度讲,金融租赁公司并没有参与到具体的租赁资产管理角色那么,金融租赁公司所获取的收益通常也只包含了让渡资金时间价值的部分。 若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 ,涉足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行业的专业化租赁,其业务就将涉及资产评估、资产购置、资产租赁、资产收回、资产处置等的
7、业务循环中那么,通过这一资产管理平台,金融租赁公司除了获取让渡资金时间价值所对应的收益外,还将获取与租赁资产运营、管理、处置相关的收益。 4.满足节税的需要以引进境外飞机为例,根据海关相关规定,航空公司引进飞机能享受 5.04%的优惠税率 (=101% x 104%-1,其中关税 1%,进口增值税 4% ),而若由国内融资租赁公司引进,则适用税率为 22.85 %(=LOS% x 117%-L,其中关税 5%,进口增值税 17%这造成国内金融租赁公司长期以来难以开展此类业务,只得将市场拱手让与国外租赁公司。 另外,国内金融租赁公司要享受优惠税率,须报请海关总署特批,不过,至今也未曾听闻有享受优
8、惠税率的先例。 若国内金融租赁公司在引人境外飞机从事融资租赁业务,采取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 )的方式,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解决上述交易中存在的不平衡税负问题。 二、金融租赁公司特殊目的主体会计账务处理 从金融租赁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的业务循环角度出发,可从融资租赁交易的投资与筹资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等几个方面探讨其会计账务处理为简化起见,以下均不考虑税费因素和特殊情况。 (一) 投资与筹资循环 1.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投资企业的投资活动主要由债权性投资交易和权益性投资交易组成,在会计科目上通常以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9、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体现由于相关监管法规并未明确项目公司可以开展的投资业务种类,故此处不再论述。 2.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筹资项目公司的融资方式通常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转让应收租赁款。 借款的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转让应收租赁款(无追索转让,不考虑相关费用) 的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因融资租赁业务为项目公司主营业务,该科目可作为一级科目列示)。 (二) 采购与付款循环 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根据管理层判断或承租人需求采购租赁资产,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目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购买的租赁资产通常包括飞机(
10、公务机、民航飞机等)、船舶(集装箱船等) 、海洋工程结构件等等。 对于融资租赁的会计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称“会计准则”) 从资产所有权转移角度、资产优惠购买权角度、资产使用时间角度、资产使用对价角度、资产性质角度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即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否则认定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让,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11、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若项目公司采购的租赁资产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融资租赁的认定标准,会计分录为:借记融资租赁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 销售与收款循环 1.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转让融资租赁资产,收取保证金等项目公司在转让融资租赁资产的同时,可以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若承租人对于融资租赁资产有优惠购买权,相应金额也应当计人“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贷记融资租赁资产( 因融资租赁业务为项目公司主营业务,该科目可作
12、为一级科目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存人保证金(保证金退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 2.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收取租金、确认租赁利息项目公司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利息会计分录为: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同时,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租赁收人科目。 3.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收取或有租金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因素(如使用量、产量、销量) 为依据计算的租金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难以预期,且无法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分摊,故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人当期损益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租赁收人科目。 4.特殊目的主体(项目公司)收
13、取租赁资产优惠购买价款若租赁协议约定承租人有租赁资产的优惠购买选择权(业内称“名义货价”) ,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通常都会行使这种权利,因为其行权价格远远低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三、金融租赁公司并表管理的考虑 当前,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的特殊项目主体(项目公司) 均为其全资设立,故应当考虑是否将特殊项目主体(项目公司) 纳人到合并财务报表的范畴中会计准则规定,如果母公司控制了特殊目的主体,该特殊目的主体应视同子公司,应纳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实务操作中,按会计准则从经营活动、决策、经济利益和风险等四个方面出发,判断母公司是否在实质上控
14、制了特殊目的主体,即符合下列情形的,特殊目的主体应当作为子公司纳人到合并报表范围:母公司为融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特定经营业务的需要直接或间接设立特殊目的主体;母公司具有控制或获得控制特殊目的主体或其资产的决策权;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主体大部分利益的权力;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承担了特殊目的主体的大部分风险从会计准则的规定看,除非有特殊情况,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子公司) 均应当纳人金融租赁公司(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另外,在报表披露方面,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的情况,以及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金融租赁公司还应当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出具专门的鉴证报告。参考文献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3银监会 .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L.银监发20102 号,201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