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社会实践教学大纲一、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2005 年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确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4门必修课之一。 “思修”课的实践教学是学生让学生在“思考、体验、参与、行动”中追求真理,感悟人生,提高素质,让学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及现代法治意识,提高学生走向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思想、道德、心理、法律、职业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二、实践教学的基本原则(1)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原则(2)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3)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4)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5)理论与实
2、际相结合的原则三、实践教学的目的要求实践考核的目的是要求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课外体验、思考、研究、调查等实践活动,通过团队形式的学习与交流,促进相互协作意识和自主意识,增强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质,关心和参与校园及周边社区人文环境建设的意识,学会观察生活,善于发现问题,积极寻求改变,培养学生知、情、意、行的有机结合。四、实践教学具体形式与内容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从所给出的实践活动中任选一个递交实践活动成果。(1)参与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同学们可以任选一专题或根据教材相关内容自拟题目做调查研究,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小组人数为 58
3、人。A.关于大学生求职择业取向调查B.关于大一新生消费情况的调查C.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调查D.关于大学生恋爱观的调查E.关于大学生社会公德状况的调研F.关于大学生诚信意识的调研G.关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状况的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文献收集等方法,对大学生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原因和对策的分析,形成不少于 2000 字的调研报告。(2)参与志愿者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同学们可以参加学院、学校、社区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自拟题目写出不少于 1500 字的心得体会(3)走访家乡的 名胜古迹,撰写课程论文。课程论文力求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际的结合。(4)网络学习阅读本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站上的演示
4、文稿、电子教案、电子课件和各种文字拓展学习资料等,观看相关的教学视频,完成相关作业等等。五、实践教学的考核标准实践教学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任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任课教师根据每个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表现和态度、实践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等完成情况对每个学生进行实践教学部分综合考核,评出每个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实践教学评分参考标准:90 分及以上:能很好地完成实践教学任务,达到调研报告中规定的全部要求,社会调研报告能对实践调研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对待实践教学态度端正,无违纪行为。70-89 分:达到调研报告中规定的要求,社会调查报告能对实践教学内容进行较全面总结。对待实践教学态度端正,无违纪行为。60-69 分:态度端正,完成了实践教学的主要任务,达到调研报告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对待实践教学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不及格:(1 )未按规定时间上交调研报告书(心得体会、论文) ;(2)未达到调研报告书(心得体会、论文)中规定的基本要求;(3)调研报告书(心得体会、论文)抄袭或内容有明显错误;(4)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