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情况表(2.5 行政征收依据表)填报单位(盖章):扬州市农业局序号 行政征收项目 征收种类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工本费种子法第五十八条: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依照本法实施有关证照的核发工作中,除收取所发证 照的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证、 质量合格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5第96号、苏财综9571号):1、种子生产许可证:杂交作物每亩1元;常规作物每亩0.5元,不足30亩按30亩计收。收 费最高计算亩数 为200亩。2、种子经营许可证:每证80元。2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情况表(2.
2、5 行政征收依据表)填报单位(盖章):扬州市农业局(渔业)序号 行政征收项目 征收种类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1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许可收费渔业法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管理的渔业水域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增殖渔业资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本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 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采捕自然生长和人工增殖水上动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
3、依照本办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以下简称“渔业资 源费”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凡从事渔业活动的受益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依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其征收和使用3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其他行政事业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二十八条:渔业船舶的检验收费,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其他行政事业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四十条:渔业船舶登记费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农业部会同国务院物价、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注:征收种类包括:许可收费、工本费、其他行政事 业收费。4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
4、情况表(2.5 行政征收依据表)填报单位(盖章):扬州市林业局序号 行政征收项目 征收种类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工本费种子法第五十八条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依照本法实施有关证照的核发工作中,除收取所发证照的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5 第96号、苏财综9571号) 计价格20022672 号2 森林植被恢复费 行政事业收费森林法第十八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 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
5、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 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 专用,由林 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 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 号)3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行政事业收费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 当缴纳野生动物资 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
6、、物价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6 号)4 绿化费 行政事业收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5费 法(1982 年 2 月 27 日)第九条对义务植树,各单位每年都要进行检查,并将完成情况据实 上报。 绿化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评比,成绩优 异的,要 给予表扬和奖励,年 满8 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的,所在单位要进行批 评教育, 责令限期补栽,或者给予经济处罚 。整个 单位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并由当地绿化委员会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五条,因特殊情
7、况不能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和城镇个体工商经营者、劳动者,应经 当地绿化委员会批准,并缴纳绿化费。第十六条 绿化费由市、 县(市、区)绿化委员会收缴,财政专户储存,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绿化费只能用于 义务植树费用的开支。绿化费的标准和收取、使用、管理 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第十八条 年满周岁的适龄公民,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由所在 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并令其限期补植。单位未按规定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由绿化委员 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 责令其缴纳绿化费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缴纳绿化费的,由 绿化委员会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每日加
8、收的滞纳金。5 育林基金 行政事业收费森林法第八条第一款 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二)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 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三)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五)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六)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关于印发江苏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农林199416 号、苏财农199423 号)66 林权证 工本费农村土
9、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 规定收取证书工本 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计价格20011998 号7 林权勘测费 行政事业收费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林权证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98 号)财综200143 号7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情况表(2.5 行政征收依据表)填报单位(盖章):扬州市兽医卫生监督所序号 行政征收项目 征收种类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1 检疫费 许可收费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四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进行
10、检疫,按照国 务院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检疫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也不得重复收 费。8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情况表(2.5 行政征收依据表)填报单位(盖章):扬州市植检站序号 行政征收项目 征收种类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1 植物检疫费 许可收费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一条:植物检疫机构执行检疫任务可以收取检疫费,具体办法由国 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 门制定。9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情况表(2.5 行政征收依据表)填报单位(盖章):扬州市森检站序号 行政征收项目 征收种类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1 森林植物检疫费 行政事业收费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一条 植物检疫机构执行检疫任务可以收取检疫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6 号)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植物检疫费和疫情监测费管理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省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物价、财政主管部门 共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