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卫管法医学复习重点第 1 章、绪论1、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是应用医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解决法律方面涉及医学问题的医学学科。2、法医学研究对象1 .尸体 2.活体 3.生物源物证 4.其他(犯罪现场和灾害现场勘验,医 疗诉讼方面的病历及有关资料的文证审查或法院提供的询问记录)3、法医学任务1 .为民事或刑事案件的侦查或审判提供医学依据,揭露或预防犯罪,维护 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2 .不断发展本门学科,促进法学、医学和法医学的发展和提高,更新理论 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并争取获得新的成就。4、中国南宋时期宋慈著书洗冤集录 。5、林几教授是我国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曾获德国法医
2、学博士学位。第 2 章、死亡与死亡学说1、脑死亡脑的严重外伤或疾病,使脑的全部功能不可逆地停止而导致的人体死亡。2、脑死亡诊断标准1 .确定的不可救治的脑损害,包括各种原发性颅脑外伤和疾病,特别 是脑干严重损害。2 .意识丧失,临床上不可逆的深昏迷状态,对各种声音、语言和强烈 疼痛等外界刺激均无反应,不能发声,无任何自发性运动。3 .自主呼吸丧失,必须依赖人工呼吸机维持呼吸功能,关闭呼吸机 3min 后,仍无反射性呼吸活动。4 .脑干反射消失 12h,包括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角膜反射, 头眼反射,眼前庭反射消失;咽喉反应消失。3、植物人(vegetative patient)大脑死亡和
3、皮质死亡情况下的自觉意识活动、运动功能丧失,而皮质下呼吸和循环等基 本生命中枢功能仍存在的状态或临床综合征,即为植物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病人称为 植物人。4、假死(apparent death)有些病人,各种生命功能活动处于极度微弱状态,一般的临床常规检查方法难以察觉其 生命指证的存在,这种状态称为假死。5、超生反应(supravital reaction)机体死亡后,部分组织或细胞尚能生存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这些组织对多种刺激仍 可产生反应,称为超生反应。6、死因分析1 .直接死因,所有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损伤。2 .根本死因,凡引起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理过程的最初的疾病或损伤,或造成这
4、些 损伤的事故或暴力情况。3 .中介原因,发生于根本死因和直接死因之间的并发症或外部介入的不利因素。4 .辅助死因,凡是与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因果关系或必然联系的其他可能促进 死亡的情况。5 .死亡诱因6 .联合死因,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独可致死的死因情况。7、死亡方式1 .非暴力性死亡方式2 .暴力性死亡方式:自杀死 他杀死 意外事故或灾害 第三章、尸体现象一、以死后 24h 为界,死后 24h 以内出现的尸体现象称为早期尸体现象,死后 24h 后出现 为晚期尸体现象。二、早期尸体现象I .与肌肉变化相关的现象1.肌肉迟缓:死后立即出现短暂的骨骼肌松弛现象。意义:是确证死亡的参考
5、指标根据是否有压迫的痕迹,推断是否有移尸及移尸的时间,分析案件性质根据尸体是否存在肌肉迟缓,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可作为推断死者死后经 过时间的依据2.尸僵:死后肌群经过短时间的松弛后又变僵硬,使关节固定、尸体僵硬的现象。意义:确证死亡根据尸僵的出现顺序,发生,发展及持续时间的长短和强度,可作为推测 死因和死亡时间的参数。尸僵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可将死亡发生时尸体的位置和姿势固定下来,有 助于判断死亡时尸体的状态,判定是否被移尸。认识心肌与平滑肌的僵硬,可避免尸解时做出错误的判断和解释。3.尸体痉挛:尸体未出现弛缓而直接进入僵硬状态,保持着死亡时刻死者的姿势和 动作。意义:能使死者保持生前最后一刻的
6、姿势,对判断死亡性质,分析案情有重要的 法医学意义由于尸体痉挛的发生需要具备特殊的条件及诱因,有助于分析死亡原因II.与热量变化先关现象尸冷作为推断死后经过时间的指标,已得到法医学界的公认。III.与血液变化相关现象1.尸斑:因血液坠积而致该处皮肤出现的边缘不清,呈紫红色的斑片。意义:是较早出现的死亡现象,一旦出现即证明死亡已经发生根据尸斑的发展可以估计死亡时间,但应充分考虑影响因素根据尸斑的颜色和程度可作为分析死因的参考指标根据尸斑的位置可以推测死亡时死者的体位及尸体有无变动等充分认识尸斑及内部器官血液坠积的特点,可避免与生前疾病相混淆正确区别尸斑与皮下出血,鉴别死后伤与生前伤分期:坠积期,
7、12h 以内扩散期,1224h浸润期,24h 以后尸斑与皮下出血的区别2 .内部器官血液坠积死后内部器官的血液向其低下部位坠积。3 .尸体血液状态:是指尸体心血管内血液的性状。分为死后凝血块,鸡脂样凝块和 血液流动状三种类型。意义:根据血液状态可以推测死因或病因根据血液状态能够推测死亡机制根据血液的凝固状态及血细胞的形态变化可推测死后经过时间 IV.与水分相关的现象1 .角膜混浊:人死后角膜逐渐失去透明性,变得混浊,呈灰白色,最后不能透视瞳 孔的现象。2 .局部干燥:尸体局部表面,尤其在皮肤较薄的部位及湿润的创面和粘膜面,水分 不断蒸发,以致局部水分蒸发变硬,呈蜡黄色,黄褐色或深褐色,外 观似
8、羊皮纸样的现象。 (与挫伤鉴别)V.与酶化学反应变化相关的现象1 .自溶:死后组织细胞失去活性,受自身释放的水解酶作用,使组织变软或液化的现 象。意义:自溶的发生发展时间有一定的规律,通过组织学观察可推断死后经过时间。正确辨认自溶组织形态特征,避免与变性,坏死,出血相混淆。自溶可能破坏和影响生前损伤和对疾病的诊断,影响死因的判定,因此尸 体解剖应尽早进行,早取材,早固定,防止自溶发生。 2 .自身消化:死亡后,器官因自身消化液中的酶的作用而溶解的现象。意义:因自身消化常常可形成死后器官穿孔,出血,淤血。应注意与生前病变辨 别。根据自身消化发生发展的规律性,可以大致推断死后经过的时间。3 .浸软
9、:妊娠 4 月以上的胎儿死于子宫内并在羊水中发生无菌性,自溶性改变。三、晚期尸体现象I.毁坏性尸体现象1 .腐败:尸体的组织细胞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分解的过程。白骨化:腐败发展至最终,全身软组织溶解,液化,最后完全消失,仅存骨骼,牙 齿和毛发,此现象称为尸体白骨化。春秋两季需 5-6 周以上,冬季需数月, 泥土中的需 3-4 年。意义:根据腐败的发生发展情况可大致推断死后经过时间正确认识腐败尸体征象,避免与损伤,病变相混淆腐败可使水中尸体浮上水面,揭露犯罪腐败可破坏生前损伤和病变,影响鉴定与分析,尸体应及早进行法医解剖 或冷藏。2 .霉尸II.保存型尸体现象1.木乃伊2.尸蜡3.泥炭鞣尸4.其他
10、(冻尸,盐渍尸,糖渍尸,固定尸体,中国古代保存型尸体)第 4 章、机械性损伤1、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变化1.形态变化为主的损伤:擦伤,挫伤,创,骨折,内部器官创伤,肢体短碎2.功能变化为主的损伤:神经源性休克,震荡伤二、擦伤(abrasion)概念:表面粗糙的致伤物与体表摩擦造成的以表皮剥脱为主要改变的损伤。包括擦痕,抓痕,压痕。意义:1.擦伤是暴力作用的证明,擦伤所在的部位常标志暴力的作用点。2.根据擦伤的形态特征,有时可以推断致伤物的表面特征。3.根据皮瓣翻转的方向可推断外力作用的方向。4.根据擦伤颜色的改变及痂皮形成的特征等,课推断外力作用的时间。5.根据擦伤的特征性分布,可提示加害者的犯罪
11、意图。3、挫伤(contusion)概念:为钝器打击造成的以皮内和皮下出血为主要改变的损伤,表现为皮肤和皮下软组 织出血,可伴不同程度表皮剥脱,局部组织肿胀和炎症反应。意义:1.挫伤标志暴力作用,除死后超生反应期内较大暴力可引起皮内,皮下出血外,一般均为生前伤。2.根据皮内,皮下出血的颜色改变可推断损伤时间。3.根据皮内,皮下出血的形态可推断致伤物。4.根据挫伤的分布,数量和形态,可初步推断案件的性质。4、竹打中空若棍棒较细,用其快速击打在较平坦和皮下组织较厚的部位,可形成中间苍白,两边平 行的条状挫伤。五、创(wound)概念:较强的暴力造成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破裂的开放性损伤。分类:1.锐器
12、创,由锐利尖端或有刃缘的致伤物造成的创2.钝器创,由粗钝的致伤物造成的创区别其中的概念:1.创缘:破裂处皮肤边缘2.创口:创缘皮肤形成的皮肤破裂口3.创角:创缘皮肤交接的夹角,除圆形创口,一个创口至少有两个创缘和创角4.创壁:创口皮肤及其下破裂的组织断面5.创腔:创壁组织形成的破裂空腔6.创底:创腔深部未破裂的组织7.组织间桥:连接于创壁之间未断裂的组织,多为较柔韧的血管。神经及其外膜 结缔组织束。6、颅脑损伤是最常见的机械性损伤之一,死亡率和致残率均为首位。广义的颅脑损伤应包括颜面部 损伤,头皮损伤,颅骨骨折,颅内出血及脑组织损伤。7、弥漫性轴索损伤(diffuse axonal injur
13、y ,DAI)由于脑组织的解剖结构和生物力学特性,头部遭受打击,可在不同部位脑组织中造成长 而纤细的神经纤维损伤,亦称弥漫性髓质损伤。8、交通损伤(transportation injury)指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在道路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完整性的破 坏或功能障碍。9、挥鞭样损伤(whiplash injury)在车辆急骤加速或减速时,因惯性作用,车内人员颈部过度伸展或屈曲而引起的颈椎,颈髓及脑组织的损伤。多发生在第 5-6 颈椎,主要为颈椎脱位与骨折,颈髓震荡或挫伤, 以及脑干挫伤或脑震荡。10、火器伤1.枪弹创(gunshot wound)是由枪支发射的弹头或其他投射物击
14、中机体所致的损伤。近、中距离射击时,见有圆形或椭圆形创口,边缘有擦拭轮、烟晕及火药斑纹,并有 射击者所持的枪支、手及衣着上粘附被射击者的血液及其他人体组织的回溅现象。2.散弹创猎枪或自制土枪发射的散弹造成的损伤。第 5 章、机械性窒息1、分类1.压迫性窒息:压迫颈部所致的窒息,包括缢死,勒死,扼死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包括活埋,挤压死2.堵塞性窒息:口鼻腔或呼吸道内固体或液体等异物阻塞所致二、1.缢死(hanging)用条索状物体缠绕颈部,以自身全部或部分体重,使其压迫颈部而引起的死亡。2.勒死(ligature strangulation)用绳索类物体缠绕颈部,通过某种机械力作用,可是自身或
15、自身以外的力量,使绳索 类物体勒紧并压迫颈部而导致的死亡。3.扼死(manual strangulation)用单手或双手,上肢等扼压颈部引起的窒息死亡。3、Tardieu 氏斑概念:机械性窒息死者,瘀点性出血最常见于脏胸膜和心包脏层下。形成机制:1.缺氧导致血管通透性增高2.应激状态下肾上腺素分泌增多使小血管,毛细血管内压升高而发生破裂3.胸腔负压加大,肺浆膜下毛细血管不能耐受高压而破裂出血4、性窒息(sexual asphyxia )心理和性行为变态者,独自在极为隐蔽的场所采用各种奇特的方式,使自己处于一定程 度的缺氧状态以刺激其性欲,增加性快感而进行的一种性行为活动。 5、溺死(drow
16、ning)1.概念:亦称淹死,指液体吸入呼吸道和肺而引起的阻塞性窒息死亡。2.尸体征象 水性肺气肿(emphysema aquosum )是尸体溺死的最重要证据之一。3.实验室检验:硅藻检验 血液化学成分检验 叶绿素检验 其他生物学的检验6、溺死和抛尸入水的鉴别7、猝死(sudden death)概念: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性疾病(器质性或非器质性)而发生急速的,意外的死亡。特点:1.死亡的急骤性。WHO 规定为 24h,大多数死亡案例,常发生在出现症状后数 分钟或数秒钟。2.死亡的意外性。3.死因系潜在的进行性疾病或功能障碍。4.可有或无诱因。注:几乎所有疾病均可引起猝死,只是发生几率不同。8
17、、冠心病引起的猝死的特点1.发病年轻2.表现为心率失常,心功能衰竭3.即刻死第 6 章、高低温损伤1、烧死1.尸体形态学改变体表征象:烧死者除皮肤有红疹,水疱,坏死外,尚可有碳化等各种不同程度烧伤, 体表及口,鼻,咽内有烟灰炭末沉着,以及外眼角褶皱,拳斗姿势,皲裂创内部改变:呼吸道损伤,碳氧血红蛋白增多,硬脑膜外“热血肿” ,胃肠改变,其 他器官改变2.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损伤所致的急性喉水肿,急性坏死性咽炎,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支气管周围 炎等,统称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3.死亡原因窒息;急性一氧化碳或其他有毒气体中毒;休克;自身中毒;烧伤并发症;火灾现场 房屋倒塌或逃离时跳窗高坠可引起严
18、重的机械性损伤。2、电击死概念:电流进入人体引起的可感知的物理效应称点击,又称触电。电流所致人体皮肤及 其他组织器官损伤称电击伤。电流所致死亡称电击死。形态改变:1.电流入口:电流斑,皮肤金属化,电烧伤2.电流出口:出口部位组织受损可较入口严重,但无金属化现象3.电击纹4.电流对组织器官的损伤第 7 章、法医临床学1、概念应用医学的理论和技能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的一 门学科。二、活体损伤鉴定运用现代医学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从而确定被鉴定人是否存在损伤,并 按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标准评价其损伤的严重程度或伤残等级,为司法审判提供定罪,量 刑和经济赔偿的医学
19、证据。三、损伤程度鉴定1.重伤(grave bodily injury)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 或其他器官功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2.轻伤(flesh injury)是指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结构发生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 功能障碍,但尚未危及生命或未遗留器官功能严重障碍的损伤。3.轻微伤(slight bodily injury )是指在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下,造成人体局部组织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短暂的功 能障碍,恢复后不遗留明显后遗症,达不到轻伤标准的损伤。第 8 章、物证检材1、法庭生物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并可为
20、侦查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能揭露和证实案件性质的生物 物品皆为法庭生物物证,简称物证。2、检材的采取原则1.在现场勘查或侦查中,必须全面,仔细寻找一切可疑的物证2.详细记录检材的名称,数量,形状,大小和发现地点,并进行绘图,照相和记录后,根据检材的具体情况,用适当的方法采取和包装。3.取材时应尽量保持其原形状不受损坏4.提取现场的检材时,应同时提取受害人的血液,唾液和毛发等5.取尸血,最好取末梢血6.用镊子或手套,不可直接接触7.宁多勿少,足量8.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三、血痕检验步骤1.肉眼检查 2.预实验与确证实验 3.种属实验 4.个人识别,即血型和 DNA 分析实验 5.根据需要可进行
21、性别,出血部位等检验四、1.亲权鉴定(parentage testing)应用医学与生物学的知识与技能判断不同个体间是否有血缘关系,包括鉴定有争议父 母与子女,隔代与隔数代个体间的血缘关系。2.亲子鉴定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3.父权鉴定判断有争议的父亲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第 9 章、强奸与性犯罪1、强奸(rape)是指男子违背妇女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奸淫不满 14 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并从重处罚。2、强奸后果1.精神创伤2.性传播疾病的感染与传播3.会阴损伤4.被害妇女常因抵抗暴力而导致身体各部位损伤5.妊娠第 10 章、法医精神病学1、
22、精神疾病是指各种生物性,心理性以及环境有害因素导致的大脑功能紊乱性疾病,主要表现为感 知,意识,思维,情感,智能,意志或行为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的障碍。2、法医精神病学(forensic psychiatry)应用现代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并解决精神疾病与法律之间有关问题的学科。3、刑事责任能力(criminal responsibility )指一个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简称责任能力。第 11 章、中毒1、毒物(poison)是指较小计量进入机体即可通过其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造成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 的物质。2、中毒(poisoning )指人体因毒物作用发生组织,器官病理改变或功能
23、紊乱。因中毒造成的死亡称中毒死。3、毒性(toxicity )毒物引起生物体损害的程度,致死量小的毒物毒性大,致死量大的毒物毒性小。按致死 量的大小,可分为 5 类: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4、按毒物作用分为:腐蚀毒,实质毒,酶系毒,血液毒和神经毒。5、有机磷农药中毒 大蒜味,瞳孔缩小6、药物依赖(drug dependence)是滥用药物的后果,指习惯于摄入某种药物而产生的一种依赖状态,且撤去药物可引起 一些特殊的症状,即戒断症状。7、药物滥用是指违背公认的医疗用途和社会规范而是用任何一种药物。8、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苯丙胺类等 200 余种,国际公约命令禁止的, 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十二章、法医人类学1、个人识别(personal identification)指用科学的方法对尸体、活体或人体组织进行个人同一认定。二、骨骼的性别差异以骨盆最为明显,其次是颅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