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顺德区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防治惠民政策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顺发201016 号)和印发顺德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顺府办发2010150 号)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顺卫2010213 号)文件精神,今年,在全顺德区范围内全面实施 9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顺德区政府落实推行国家新医改方案,在结核病控制项目方面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使结核病免费治疗惠民政策
2、更加贴近民生。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作为全面负责顺德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的免费惠民政策,自2011 年开始,凡出现连续咳嗽二周以上,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到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进行检查的,可免费拍胸片一张及痰涂片检查一次,确诊为肺结核患者,除免费提供治疗方案、全疗程的抗结核病药物及痰菌检测外,还可免费提供肝肾功能检测、肝胆检查。结核病患者如期复查及规范服药,每月可获得交通补助 30 元及营养补助费 1002元;治疗期间如发现肝损害,免费为病人提供护肝药物。病人治疗过程中,有家人或医务人员督导服药;乡医定期访视病人,为病人提供用药指导服务。与涂阳结核病密切接触
3、的人员可免费进行结核病筛查。具体的结核病惠民措施见附表。项目 免费项目 户籍 备注结核病可疑者检查痰涂片检查 1 次(每次即时痰、夜间痰、清晨痰各一份)、胸片检查一次不限 结核病人的检查痰涂片检查 3 次(每次夜间痰、清晨痰各一份)、肝功能检测 4 次、肾功能检测 4 次,肝胆检查 1 次、抗结核药物治疗。不限结核病人护肝治疗 免费提供指定护肝药物 不限 如治疗过程中出现肝损害时适用初治病人交通费 30 元/月 不限 最多可领取 180元复治病人交通费 30 元/月 不限 最多可领取 240元初治病人营养费 100 元/月 不限 最多可领取 600元复治病人营养费 100 元/月 不限 最多可领取 800元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检查 胸片 1 张 不限 治疗期间乡医访视 4 次 不限 注:结核性胸膜炎免费项目同初治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