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千龙湖生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与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实习协议书甲方:千龙湖生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乙方: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千龙湖生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乙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学生到甲方实习达成如下协议:一、实习生条件甲方从乙方挑选实习生 20 名(女生 17 名,男生 3 名)到度假有限公司实习。乙方应是经甲方面试和按公司规定体检合格的在校学生,要求:相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嗜好。乙方应负责向甲方提供面试合格学生的:1、身份证;2、学生证 ;3、健康证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5 张;5、学生花名册;6、学籍证明;7、
2、学校资质证明二、实习期本期实习安排由 2011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1 日止。三、实习岗位实习岗位为前厅、餐饮、客房、康乐、娱乐等各服务岗位,实习岗位由甲方根据乙方实习生的条件并参考学习生的意向确定。四、实习期间的待遇1、实习期内,甲方按每人每天人民币 15 元发放实习津贴。 。津贴费用结算由乙方代表直接与甲方代表核算。2、甲方提供汽车接送学生实习。如乙方实习生因其它原因提前离开或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而被终止实习时,甲方将扣除已离职的乙方实习生的此项费用。3、乙方实习生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免收宿舍水电费(在甲方所规定的限额内) ,免费提供员工宿舍床位及工作餐。床上用品
3、及日常生活用品由实习生自备。4、乙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如遇工伤事故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处理。乙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生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生活条件。5、乙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考勤制度,服从甲方的随机岗位需求调整。6、实习期满后,根据学生实习的表现,由甲方签发实习鉴定,作为乙方实习生实习成绩的依据。五、实习期间的规定1、实习期间,乙方实习生必须努力工作,刻苦学习业务技术,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工。乙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由甲方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等同员工
4、处罚) ,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实习生,甲方有权终止其实习;如有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酌情赔偿。乙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如患上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疾病可提前结束实习,其实习津贴发至最后工作日,如发现患上传染病,须结束实习。乙方实习生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结束实习者,必须由学院出示证明,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离开,其实习津贴发放至最后工作日。如乙方实习生擅自结束实习,甲方将给予提前终止其实习期,并扣除其实习津贴。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安全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因违纪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4、乙方可定期委派教师到甲方公司针对乙方实习生的思想动态、学习进行跟踪指导。甲方免费负责乙方委派教师的食宿。5、乙方实习生在甲方实习期间,须妥善保管甲方发给的制服、钥匙等物品;实习生离开甲方时须一并退回,如有遗失或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六、其他条款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非典”等) ,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3、学生在实习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做补充协议。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