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院 2009 届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各位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为规范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现将 2009 届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作如下安排,请按期完成:一、论文开题2008 年 3 月 1 日(星期六、全日制)和 3 月 9 日(星期日、在职)上午 8:30 开始在法学院(麦庐园)进行开题答辩,各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方案,写出并提交由导师同意后的书面开题报告(一式三份)交至法律硕士办公室(老师开题用) ,待开完题后根据老师所提意见与导师商量,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后交导师签字。在开题后一周内将导师签署好意见的正式开题报告稿件交法律硕士办公室。二、论文交稿
2、时间一稿交稿截止时间:2008 年 6 月 30 日,请在此时间之前将导师签署好意见的论文一稿审议书交至法律硕士办公室,推迟提交的将推迟最后的论文答辩。二稿交稿时间:2008 年 8 月 30 日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导师签署好意见的论文二稿审议书交至法律硕士办公室。三稿交稿时间:2008 年 9 月 20 日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导师签署好意见的论文三稿审议书交至法律硕士办公室。定稿交稿时间:2008 年 9 月 30 日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导师签署好意见的论文定稿报告书、同意打印报告以及定稿后的论文电子版交至法律硕士办公室。逾期将不安排参加当年次的论文答辩。三、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的格式,请见法学院网站公布的要求和范例。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0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