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雷管生产厂防静电安全规程MT 52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19960115 批准 19960501 实施4 防静电技术要求41 对生产设施、环境的要求411 雷管生产工房,必须设有独立的静电接地系统,其接地点不少于两处。长度大于100m 的工房,每隔 50m 设接地点一处。412 雷管生产工房中非用电固定的金属设备,必须等电位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n。移动器具也应直接或间接静电接地,间接静电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108。不应存在对地电容大于 80pF 的孤立导体。413 、类工序的地面、工作台,应铺设导电橡胶板。安全防护箱、防护罩、工作椅等,也应采取有效防静电措施,并均应可
2、靠接地。防静电设施表面对地电阻,类工序为 1104110 7,类工序为1104110 8。414 干燥的起爆药、延期药所用装药盒,其他药剂所用装药盒,盛药盘和传送危险品的器具宜用防静电材料制造。不宜使用易产生、积累静电的毛掸、毛刷。也不宜采用塑料和表面电阻大于 1108 的绝缘材料做器具。防护罩、观察孔必须用有机玻璃时应尽量缩小其裸露面积。415 在 、类工序所在的工房内,空气相对湿度应不小于 60。当湿度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增湿措施。对工艺有特殊要求时,按工艺要求执行。416 有可燃气的场所,应通风良好,使可燃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值。417 雷管生产工房各入口处,应设有人体接地电阻检测
3、仪。42 对操作人员的要求421 在、类工序的操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装或纯棉内外服装,单件服装的摩擦带电量应小于 06C。严禁穿化纤、真丝和纯毛等织物服装。422 在、类工序的操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鞋,鞋的电阻值为1104110 7。423 、类工序所采用的手套、帽子和袜子,应是防静电制品或纯棉制品,摩擦带电量应不大于 06C。424 1、类工序的操作人员,穿戴工作服装后必须经人体接地电阻检测仪检测合格方准进入工房操作。离开工房再进入时,应重新检测。425 对 I 类工序,人体对地电阻应为 1104110 7;对类工序,人体对地电阻应为 1104110 8。426 非操作人员进入危险工序时,
4、也应遵守本标准有关规定。43 对静电电位的要求431 人体静电电位应不大于 500V。432 工序静电电位:对类工序,静电电位应不大于 1 500 V;对类工序,静电电位应不大于 2 500 V。5 静电监测51 每半年至少对静电危险工房的各种设备,防静电地面、工作台面、接地系统等进行一次静电接地电阻测量;干燥季节应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合格率均必须达到 100。52 静电测量方法:521 静电接地电阻采用测量范围 0100,准确度5的接地电阻测量仪。522 防静电地面、工作台面对地电阻,按 WJ J1 的规定测量。523 防静电服装摩擦起电电位、电荷密度,按 GBl2014 的规定测量。524
5、手套、帽子和袜子的摩擦起电电量,按 WJ 1698 的规定测量;防静电鞋的电阻值按 GB 4386 的规定测量。525 人体对电阻采用准确度土 10的人体对地电阻检测仪测量。526 静电电位采用非接触式静电电压表测量。根据测量对象的不同,应选择:当测量范围在 050kV 时,其准确度为25;当测量范围在 0100kV 时,其准确度为5。527 工房内温度和空气相对湿度测量工房温度采用最小分值 1的温度计测量;工房空气相对湿度采用最小分度值 5的湿度计测量。附加说明: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爆破技术及火工品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淄博矿务局 525 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应娟、王春乐、富宝灿、徐启麟、谢宜忠。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