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玉溪市学校卫生室建设标准1.校卫生保健室的设立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校应设立卫生室,并考虑到卫生保健工作的特殊性,将卫生室选址于教学楼底层,便于对活动性伤害及时救护;为利于对学生的望诊和留诊观察,应保证卫生室有良好的朝向,室内的采光、照明要充足柔和,并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地区应安装取暖设备。卫生室前面积应在 15 平方米以上,其长度宜在 5 米以上,便于进行学生进行视力检查:并应设置洗手池、观察床等设备。有条件者可设诊断室、观察隔离室、注射处置室。卫生室应保证单独使用,同时须配备相应的器材设备和常用药品,以便正常开展学生常见的小伤小病的治疗和急救,以及常见病的矫治和预防
2、工作。卫生室必 须建立相应的学生健康档案和卫生室保健资料。2.卫生室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卫生技术人员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这是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的需要,是确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做好学生常见病预防工作的根本所在。条例中明确指出,按学生人数的 600:1 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数少于 600 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老师,以便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卫 生室工作人员应具有医士或相当于医士以上技术职称和相应的专业水平,并能正常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考核、评定,由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按国家有关规定,卫
3、生技术人员享受卫生保健津贴。3.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的基本设备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在基本的配置中应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配备。如条件有限,应有一个保健箱以应付对小病、小伤的及时处理,减轻患者的痛苦。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基本的药品和器械。城市中小学校按配备目录中 I 档标准配备,县、镇学校和有条件的 农村学校按配备目录 11 档标准配备,农村学校按 Ill 档 标准配备。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器械、设备配备标准。 (见附表)4.卫生室药品、设备的管理要求(1)卫 生室应建立严格的工作管理制度,药品使用及 处理疾病要进行登记。(2)各类药物应贮存在玻璃瓶或塑料瓶内;贴上标签,注明 药名、2使用剂量和有效期。外用药
4、物要有醒目标志,以免误服。保管药品时,应注意避免日光曝晒及潮湿。(3)凡过期失效或因保管不当引起药物变质的, 应及时处理,并补充新药。药 品不应贮存在纸袋内以免受潮变质。(4)对设备 器材的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进 行登记,建立账卡,专人保管,专 人负责,定期检查校正,并掌握其性能和简单的故障处理方法,按要求统计仪器完好率和使用率。附表中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目录档次 档次序号名称 单位规格一 二 三序号名称 单位规格一 二 三1 体重称 台 杠杆式 29 咽喉喷雾器 个 2 身高坐高计 台 30 冲眼壶 个 3 胸围尺 个 31 受水器 个 4 肺活量计 台 圆桶式 32 针灸针 套 5 血
5、压计 台 33 剪刀 把 6 听诊器 个 34 外伤处理器械 套 7 测径器 个 35 注射器 个 8 对数灯光视力箱台 36 计算器 个 能编间单程序 9 近视力表 张 37 五官检查器 套 10 串镜 套 38 音叉 套 11 色觉检查图 本 39 角膜放大镜 个 12 常用防治矫正仪台 40 落地蛇行灯 个 13 诊察床 张 41 天平 个 14 往诊包 个 42 回转台 个 15 器械柜 个 43 器械台 个 16 药品柜 个 44 紫外线灯 个 17 资料柜 个 45 异物针 套 18 数学卫生测量尺把 46 急救包 个 19 高压灭菌器或高压锅个 47 担架 个 20 电炉 个 48 皮脂厚度测量仪个 21 污物桶 个 49 心率遥测仪 个 22 敷料缸 个 50 诊锤 个 23 棉球缸 个 51 带状检影镜 个 24 器械缸 个 52 手持裂灯 台 25 贮槽 个 53 显微镜 台 26 方槽 个 54 牙钻 台 27 带盖方盘 个 55 照度计 个 每个县(区)应分配 1 个28 酒精灯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