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坑梓办事处推行基层信访代理人制度显成效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始终坚持把握稳定和发展这一大局,针对当前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体系,创建性地建立和推行了基层信访代理人制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所谓基层信访代理人制度,就是以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深圳市信访条例为依据,以深圳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标准,以“ 事要解决 ”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推行居民小组组长为基层信访代理人制度,变干部“等访”为主动帮老百姓“跑腿 ”、“代言”,将老百姓姓的信 访问题由居民小组组长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反映,促成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地得到
2、处理和解决。07、08 年间,随着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健全与完善,人民群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由于受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金融危机的影响,坑梓办事处群众信访问题出现了空前骤增,加上社会上一些黑律师和民间维权机构为了个人的利益,非法代理群众信访问题,教唆、煽动部分群众罢工、罢市、围堵政府、越级上访,以非法的手段表达诉求,导致信访问题更加错综复杂。07 年,坑梓办事处信访办共受理群众来访 521 批 3258 人;越级到市上访 8 批362 人,到区上访 32 批 3072 人;处理群众来电、来信、市 12345市长专线、区 88812345 区长专线、短信等 1387 件。08 年,共受理群众来访 42
3、6 批 1825 人;越级到市上访 4 批 183 人,到区上访 25 批 812 人;处理群众来电、来信、市 12345 市长专线、区88812345 区长专线、短信等 859 件。面对如此庞大数目的信访事项和人手短缺的局面,坑梓信访办工作人员即使是日夜加班加点工作也难以应付,从而导致部分信访案件无法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越级上访的信访案件不断增多,信访维稳工作承受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09 年初,坑梓办事处为改变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多次组织召开办事处信访维稳成员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群众代表等会议,认真分析研判信访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认真聆听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在集思广益、反
4、复推敲的基础上,在部分居民小组中探索性地推行基层信访代理人制度, 经过半年时间的推行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案例一:2009 年 9 月 16 日,金沙社区卢屋居民小组代理组长卢伟光来到信访办,代理其小组居民刘丽花信访案件。刘丽花向其反映:其家有两口鱼塘,由于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在建造锦秀路时没有做好排水措施,导致 09 年 9 月 14 日晚上暴雨时,将其家两口鱼塘闸推倒,大部份鱼逃离鱼塘,大约损失两至三千斤鱼,信访人要求大工业区帮其修好提坝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 12000元。信访办工作人员接到卢伟光代诉后,立即联系大工业区建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办事处值班领导武装部部长文冰到信访办与卢伟
5、光面对面协商此事。经鉴定,信访人所反映事实属实,大工业区抱着负责任的态度,补偿信访人刘丽花 2000 元鱼塘修缮费及 10000 元鱼费,案件划上圆满句号。案例二:2009 年 12 月 31 日,新桥围居民小组组长黄健强手持信访事项代理单到信访办,为其居民小组全体居民代诉:2007年新乔世居里面安装了路灯,但至 2009 年 12 月 20 日该路灯都没亮过。居民表示其曾向该些路灯的管理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居民还称该处由于路灯不亮,导致治安非常混乱,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办认真登记备案,并当即协调办事处值班领导妇联主席陈雪芬及城管办、秀新社区负责人到现场商谈此事。经协调,发现该路段路灯本身是由社区负责修缮、居民小组缴交电费的,但由于该居民小组条件困难,故一直未能执行。为此,办事处领导陈雪芬建议:因该段线路所牵涉路灯电费不高,先由社区将该段线路修好,今后使用路灯产生的电费由办事处城管办支付。这一困扰新桥围居民 2 年多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鉴于此,坑梓办事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领导班子扩大会议,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并在辖区内 6 个社区 44 个居民小组中全面推行了基层信访代理人制度。 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信访办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