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组李利利,主讲内容,类型,适用范围,结构,民事再审裁定书的类型,一、决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裁定书(重点),二、为解决部分程序问题的民事裁定书,适用范围,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本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而进行再审的。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 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而再审的,结构,首部 正文 尾部,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监字第号,(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 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 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本院复查认为,(简要写明本案应当指令再审或提审 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百八 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决定提审的,写:“本案由本院进行提审”;指令再审的,写:“ 本案指令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审判长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五、补正裁判书中的笔误的裁定书,定义,人民法院对其制作的民事裁判书的笔误,依法制作补正的书面裁定,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ACTION,只适用于程序中由于疏忽所造成的失误,不是法律文书内容的错误,也不是法院判定的实体问题。,具体结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