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本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市境段工程交通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第 JDJL-1合同段投 标 文 件招标编号:CX14-038-03(技术建议书)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1目 录1、工程概述 .51.1 项目简介 .51.2 技术标准 .51.3 线路走向 .51.4 主要工程规模 .61.5 标段划分 .61.5.1 监 理 标 段 .61.5.2 施 工 合 同 段 .71.6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时间(暂定) .72、监理工作范围 .82.1 监理人的义务 .82.1.1 服务形式 .82.1.2 监理服务的范围 .82.1.3 服务目标 .82.1.4 监理服务的内容 .92.1.5 发包人对监理
2、人的授权 .92.1.6 其 他 事 项 .92.2 监理服务的依据 .92.3 监理职责 .102.3.1 监理服务的原则 .102.3.2 监理服务的权限 .102.4 监理工作安排 .102.4.1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工 作 安 排 .112.4.2 施 工 阶 段 监 理 工 作 安 排 .132.4.3 交 工 验 收 与 缺 陷 责 任 期 监 理 工 作 安 排 .162.5 监理各职能部门及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172.5.1 监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 .172.5.2 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203、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2623.1 监理机构设置 .263.
3、2 人员安排 .274、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 .284.1 监理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情况 .284.2 监理办公、生活设施配备情况 .284.2.1 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设施表 .294.2.2 拟投入本项目的生活设施表 .294.3 监理办公、生活用房配备情况 .294.3.1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办 公 用 房 .294.3.2 拟投入本项目的生活用房 .304.4 监理交通设施配备情况 .305、监理工作程序 .315.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 .315.1.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任务 .315.1.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方法 .315.1.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
4、理程序 .325.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 .335.2.1 工程质量控制 .335.2.2 工程进度控制 .405.2.3 施工安全控制 .445.2.4 施工环境保护 .475.2.5 施工费用控制 .475.2.6 重点工程工期控制程序 .515.2.7 合同管理 .525.2.8 文件资料管理 .535.3 交工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545.3.1 工程交工 .545.3.2 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545.3.3 交工证书签发程序 .555.3.4 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控制监理方法 .5836、监理大纲和措施 .656.1 拟投监理合同段的工程概述 .656.2 监理工作的指导
5、思想和监理目标 .656.2.1 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656.2.2 监 理 目 标 .666.3 拟投监理合同段组织机构设置 .686.3.1 监理机构设置 .686.3.2 人员安排 .696.4 实现监理目标的方案 与措施 .706.4.1 质量控制的方案与措施 .706.4.2 投资控制的方案与措施 .836.4.3 进度控制的方案与措施 .976.4.4 合同管理的方案与措施 .1076.4.5 信息管理的方案与措施 .1266.4.6 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的方案和措施 .1326.4.7 廉政建设的方案与措施 .1436.4.8 组织协调的方案与措施 .1476.4.9 缺陷
6、责任期监理的方案和措施 .1526.4.10 其他措施 .1587、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647.1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 .1647.1.1 施工现场调查 .1647.1.2 联合设计 .1647.1.3 设备、材料进场 .1657.1.4 隐蔽工程的监理 .1657.1.5 施工安全、环保 .1657.1.6 软件调试与功能测试 .1657.1.7 业主、承包商的关系协调 .1667.1.8 机电工程系统各专业施工监理的重点 .1667.2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难点 .17047.2.1 与其他专业施工界面的协调 .1707.2.2 工程变更时引起的价格确认 .1717.2.3
7、机电工程的进度控制 .1717.2.4 机电工程大型设备的选型、订货及采购 .1717.2.5 安全保通 .1717.2.6 玻璃钢复合管箱、管箱托架施工 .1727.2.7 通信系统传输性能的质量保证 .1727.2.8 通信系统的入网调试 .1727.2.9 市电接入 .1737.2.10 外场设备基础的制作 .1737.2.11 供电直埋电缆的计量 .1738、对本工程建议 .1748.1 工程质量方面的建议 .1748.2 质量创优方面的建议 .1748.3 安全施工方面的建议 .1768.4 工程进度方面的建议 .1778.5 投资控制方面的建议 .1788.6 合同管理方面的建议
8、.1798.7 施工中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1798.8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机制的建议 .1808.9 对工程其他方面的建议 .18051、工程概述1.1 项目简介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调整规划的新增高速公路规划项目。本项目是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市境段,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将与郑少洛高速、洛卢高速公路一起构成河南境内连霍高速的大复线,承担起分流干线高速公路交通压力的功能。本项目建成后,将能实现商丘及下辖各县市与新郑机场通过高速公路便捷连接,对于带动沿线地区经济发展乃至中原经济区的建设都将起到难以估量的促进作用。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1.2 技术标准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
9、准,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8 米,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级。其余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及相关规范有关条文执行。1.3 线路走向项目起点(AK0+000)设在商丘市梁园区水池铺乡徐庄村北,与规划的商丘机场连接线相接,向西南方向在 AK1+761 处设置陈庄枢纽互通式立交与连霍高速公路进行交通流转换,然后路线向西跨越西沙河支沟,经胡庄南、王阁南、盛周庄6(AK5+151.320=K6+974.608) ,过清水河,经苏堂北、前畅店、张大庄,在 K17+787 处与省道 S210 相交设置宁陵互通实现交通流转换;路线上跨大沙河
10、后继续向西,经八里屯、薛屯(K24+200=DK24+200) ,在冀河西跨过废黄河,向西经陶营南、张楼北、郭营南与省道 S327 相交,经苏营、蒋楼,在 DK39+130 处与省道 S214 相交,设置睢县互通实现交通流转换;路线继续向西,在李口南跨过惠济河,设置惠济河大桥,在徐庄南与省道 S211相交;路线偏向西北(DK60+197.150=K58+921.540) ,经姚寨、匡城、金陵,在胡吉屯西南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开封段相接,路线全长 61.92 公里。路线中间控制点有:路线起点、陈庄枢纽互通立交、宁陵互通立交、睢县互通立交、通惠渠及惠济河、匡城乡、路线终点等。沿线主要河流有大沙河、
11、通惠渠和惠济河。沿线主要公路有连霍高速公路、省道 S210、省道 S327、省道 S211、省道 S214 及县乡道路和村村通公路等。主要管道有施工中的西气东输二线。1.4 主要工程规模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总里程 61.92 公里: 路基全宽 28 米; 永久占地 6206 亩; 全线路基土石方 10790 千立方米(含立交和服务区) 。 路面铺装总面积 1773.918 千平方米; 全线设大桥 1 座共 380.09 米,中桥 18 座共 1014.72 米; 互通式立交 3 座; 分离式立交 24 处; 通道 98 道,涵洞 21 道,天桥 10 座; 服务区 1 处,监控分中心 1 处,养
12、护工区 1 处、路政管理所 1 处; 主线收费站 1 处,匝道收费站 3 处。1.5 标段划分1.5.1 监 理 标 段标段号 桩号 建设里程 (km) 主要工作内容JDJL-1 K0+000AK62+465.480 62.027(设计有断链)本项目机电工程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及 10kV 线路架设工程等设施的供货、施工、调试、技术服务及培训等的监理服务以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71.5.2 施 工 合 同 段工程专业类别 资质要求 标段号 桩号长度(km) 工程内容A 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SQJD-1K0+0
13、00-AK62+465.48062.028(设计有断链)全线监控、通信、收费系统的供货、施工、调试,以及上述工程内容的实施、技术服务、培训及缺陷责任修复。B 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SQJD-2K0+000-AK62+465.48062.028(设计有断链)全线和各站区的供配电照明工程的供货、施工、调试,以及上述工程内容的实施、技术服务、培训及缺陷责任修复。C 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
14、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伍级及以上资格SQJD-3K0+000-AK62+465.48062.028(设计有断链)全线 10KV 供电线路的供货、施工、调试,以及上述工程内容的实施、技术服务、培训及缺陷责任修复。1.6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时间(暂定)监理合同段施工合同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月)JDJL-1SQJD-1SQJD-2SQJD-3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开工之日 9 24交通机电工程:计划工期:9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5 年 1 月 1 日;计划交工日期:2015 年 9 月 30
15、 日。82、监理工作范围2.1 监理人的义务2.1.1 服务形式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按由各监理标段中标的监理人组建,并划分各级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第一级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代表处) ,代表处下设工程部、合同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2.1.2 监理服务的范围2.1.2.1 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本项目机电工程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及 10KV 供电线路工程等的供货、施工、调试、技术服务及培训等的监理服务以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2.1.2.2 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监理人的服务分为正常的监理服务与增加的监理服务,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和发包人的授权范围
16、进行下述监理服务。(1) 、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及约定的正常监理服务期限内,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其他事项和文件资料管理等。(2) 、增加的监理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由于非监理(含发包人或第三方责任)原因导致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所延长的服务时间应视为增加的监理服务;发包人书面提出正常监理服务范围以外的监理服务要求,监理人完成此项服务应视为增加的监理服务;发包人书面提出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以外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完成此项工作应视为增加的监理服务;发包人书面提出高于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
17、监理人为完成此目标而增加的投入应视为增加的监理服务。以及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施工监理合同的规定而增加的监理服务。2.1.3 服务目标2.1.3.1 监理服务履约目标:监理人和监理人员应秉承“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理合同要求,站在客观、公9正立场上,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并在监理服务期间,通过有效的计划、组织和协调,对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环保等进行全方位监理。确保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2.1.3.2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确保第三方与发包人约定合同
18、目标的实现。2.1.4 监理服务的内容监理服务机构设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代表处) 。监理服务的内容: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时赋予代表处的职责和权限外,监理人还应接受发包人制定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并配合上级相关单位安排的工程监督、检查、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等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2.1.5 发包人对监理人的授权发包人对监理人的授权:监理人在履行服务时,应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展开监理工作,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关的义务。监理人在行使以上权力的同时,不论何种原因,在未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之前,监理人无权免除属发包人对于承包人或任何第三方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2.1.6 其 他 事 项其他事项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约定内容予以变更。2.2 监理服务的依据(1) 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2) 国家和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3) 监理合同文件及其附件;(4)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5) 除发包人与承包人之外的其它第三方签定的正式合同、协议和附件;(6) 发包人批复的本工程监理实施方案、监理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7) 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其他文件;(8) 工程前期有关文件;(9) 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10)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