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表 6 重庆市施工企业合同履约管理评价标准备注:企业因同一事件被通报批评的,只按最高等级扣分。项目 子项 评价标准通报批评企业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受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通报批评 1 次扣 3 分,受市城乡建委通报批评 1 次扣 5 分,受建设部通报批评 1 次扣 10 分。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若整改合格,有效期 1 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拖欠工程款企业以被拖欠工程款或价格纠纷为由,引发集访、群访的:(1)企业拒绝配合协调、不按应急预案处置的,1 次扣 5 分,若整改合格,有效期 1 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2)企业积极配合协调、但已
2、造成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的,1 次扣 3 分,有效期 1 年;(3)企业妥善解决的,1 次扣 1 分,有效期 1 年。拖欠分包商工程款企业因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引发农民工集访、群访的:(1)企业拒绝配合协调、不按应急预案处置的,1 次扣 5 分,若整改合格,有效期 1 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2)企业积极配合协调、但已造成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的,1次扣 1 分,有效期 1 年;(3)企业妥善解决的,1 次扣 0.5 分,有效期 1 年。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访、群访的:(1)企业拒绝配合协调、不按应急预案处置的,1 次扣 5 分,若整改合格,有效期 1
3、 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2)企业积极配合协调、但已造成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的,1次扣 1 分,有效期 1 年;(3)企业妥善解决的,1 次扣 0.5 分,有效期 1 年。合同订立 企业签订“阴阳合同” ,经投诉并查证属实的,1 次扣 10 分,有效期 1 年。逃避监管 企业拒不协助、配合有关合同履约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的,1 次扣 1 分,有效期 1 年。履约投诉 企业有合同履约投诉,经核查情况属实的,1 次扣 0.5 分,有效期 1 年。企业不良行为其他行为 被记录过其他不良行为的,1 次扣 0.5 分,有效期 1 年。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评价标准项目
4、名称: 施工单位(签章):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工期(起始时间到竣工时间): 形象进度: 序号 评分项目 查阅依据扣分分值一 施工合同备案 1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扣 4 分;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未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扣 4 分; 3 合同金额中未将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单列,扣 4 分; 4 未明确每计价周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扣 5 分;5 未明确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扣 2 分; 6 未明确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或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扣 2 分; 7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未明确包含
5、的风险范围、风险系数(或风险金额) ,扣 2 分;采用可调价格的工程,未明确约定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变化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以及其他可调因素,扣 2 分;8未明确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时限及违约责任,扣 2 分;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时限不符合国家和我市的相关规定,扣 2 分;9 未明确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扣 2分; 10 未明确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扣 2 分;查阅备案合同二 报送施工合同履约情况 11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和设置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扣 5 分;12 经合同履约管理机构两次以上督促仍未在规定时限
6、内上报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每增加一次,扣 10 分; 13 报送的施工合同履约情况不属实,经督促仍不改正的,扣 10 分;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系统记录 三 中止合同履约情况 14 非建设方原因,施工企业单方面中止履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10 分;事实认定以驻场监理提供书面资料,项目总监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建设单位公章后生效15 因施工企业自身原因,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不能履行合同,被建设单位清除出场的,扣 20 分;由建设单位出具清除出场的相关文字资料,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建设单位公章后生效16项目中止施工后,施工企业未在恢复施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评价实
7、施单位,恢复现场诚信信息采集的,扣 10 分;施工企业未在工程竣工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评价实施单位的,扣10 分。施工企业申请报告及管理部门项目监管记录四 农民工工资保障 17工程项目未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款应急预案的,扣10 分;工程项目建立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款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的,扣 5 分;现场查阅应急预案 18 发生农民工因被拖欠造成集访、群访或群体性事件的,一次扣30 分; 管理部门现场应急记录 19 工地现场未设置农民工维权公示牌的,扣 20 分;工地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的,扣 10 分; 现场检查公 示牌 20 施工企业未建立或未督促劳务企业建立
8、农民工花名册且未上报的,或花名册与现场人员不符的,扣 20 分;现场查阅花名册;随机抽查现场人员21 施工企业未监督劳务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或清欠部门接到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并经查属实的,一次扣 20 分;查阅劳务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表;清欠部门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记录22 施工企业未建立月拖欠隐患排查制度或排查无处理记录的,扣20 分;现场查阅排查制度及排查记录; 23 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解决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次扣30 分; 24 动用保障金后,施工企业不按要求补缴保障金的,一次扣 50 分;管理部门记录五 价款结算 25 现场施工合同中的主要计价条款与备案合同不一致
9、的,扣 20 分; 现场查阅施工合同26 施工企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有意拖延、不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时限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和工程竣工结算的,扣 10 分; 管理部门投诉记录 六 工 期 27 未按合同工期要求制定施工组织措施计划的,扣 5 分; 查阅施工组织措施计划 28 施工进度因施工方原因滞后合同且延滞后未建立有效赶工措施的,扣 5 分;监理提供滞后原因和记录29 施工进度的修改和调整未得到监理和建设单位同意的,扣 5 分; 查阅监理日志 得分汇总(得分=100-上述所扣分值)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 监理单位人员签名: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签名: 评价人员签名: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合同履约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