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唯美陶瓷有限公司 受控状态: 分发号:文件编号:WM/YX/GD27-2000版本:A 修改码:3产品调货管理规定1.为了合理利用公司的产品资源,加快产品流通和资金周转,体现 “厂商一体化,商商一体化 ”的合作精神,规范调货程序和运费承担标准,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所称的调货是指公司产品在公司、直销仓、客户之间实行合理的调配,含产品的调出和调入。3.调货方式:3.1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调货;3.2客户与客户之间的调货;3.3直销仓与客户之间的调货;3.4公司与直销仓之间的调货;3.5直销仓与直销仓之间的调货。4.调货原则:4.1就近调货;4.2从公司的地理方位看,顺流调货。5.调货条件:5.
2、1公司无库存或库存不足,急需调入方就近客户或直销仓有库存的;5.2需调入方库存短缺或工程使用不够,而就近客户或直销仓库存较多或比较滞销的;5.3需调出方库存不合理或销售不畅的;5.4销售不力或频临倒闭客户的库存产品。6.调货价格:6.1调入方:公司结算价 +从公司直接发到调入方的公司计划运输成本;6.2调出方:公司结算价 +从公司直接发到调出方的公司计划运输成本;6.3公司计划运输成本由公司确定。7.调货运费承担:7.1公司承担 50%,主动提出调货方承担 50%;7.2装卸费用由调入方承担;7.3销售不畅,属滞销的( 3 个月销售不到该品种的三分之一的)产品,客户主动要求调出的需承担所有的调
3、货运费和装卸费;客户被动要求调出的需承担调货运费的 50%及所有装卸费用。8.货款及运费处理:8.1调入方:以所调产品的货款和所应承担的运费加计调入方的应收款;8.2调出方:以所调产品的货款冲减调出方的应收款,同时根据运费的承担情况加计或冲减调出方的应收款;8.3调入方、调出方的货款按第 6 条的规定方法计算。9.调货程序及手续:9.1主动提出调货的调货方填写 调货申请表 ,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名,交所在销区的公司商务代表办理;9.2调货金额在 1000元 /次以下的 (含 1000元 ),商务代表签署意见后可当场办理,并将 调货申请表 在当月底统一带回公司处理。271东莞市唯美陶瓷有限公
4、司 受控状态: 分发号:文件编号:WM/YX/GD27-2000版本:A 修改码:3产品调货管理规定9.3调货金额在 1000元 /次以上的,商务代表应在 调货申请表 上签署意见后,传真回公司经帐务部经理或应收帐款控制员批准后,方可实施调货。9.4调货被动方及所在销区商务代表收到公司的 调货通知书 (或公司的传真件)后,应积极配合,及时做好调货产品的发、收工作,法人代表签发(或签收)调货凭证或在调货凭证上加盖公章,如有变更,依 9.2、 9.3条办理。9.5有调货凭证都需有调入、调出方法人签名(公司及直销仓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名) ,由调入方(或调出方)所在销区商务代表在 1 个月内带回公司,办理
5、好调货帐务的处理工作。10.其它规定:10.1由于调货发生产品破损及纸箱的更换带来的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决定处理;10.2销售不畅、属滞销而又不愿意调货的客户,若在下月库存表中反映销售不到该品种的 20%时,公司将予以备案。 1 年内该情况累计超过 2 次,以后不得享受公司调货资源服务,同时降低该客户的信誉等级;10.3同一单位的属下公司内部产品调货,所有费用由自己承担。11.本规定解释权属营销副总经理,经总经理签署后,自 2000年 4 月 28 起施行。附:1.调货申请表2.调货通知书编制: 审核: 批准:日期:2000 年 8 月 26 日批准 2000 年 8 月 26 日实施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