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黔环评估表2010号关于对贵阳市东安新苑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污染防治措施专项评价) 的评估意见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基团)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贵阳市东安新苑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污染防治措施专项评价)(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提出如下评估意见。一、关于对报告表的总体评价该报告表对项目基本情况叙述较清楚,内容较全面,评价标准选用适当,评价范围符合实际,工程分析较清晰,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较明确。 报告表经上报批准后,可以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二、工程建设内容2为积极配合贵阳市北京东路项目的顺利进行,对因北京东路建设项目中由于征用土地需要进行拆迁安置的住户进
2、行有效安置,本项目拟在贵阳市云岩区大营路刑侦大楼地块新建 3 栋联体居住高楼。项目总占地 9037.5m2,总 建 筑 面 积 为 86159.42m2,待 项目 实 施 后 可 容 纳 居 民 566 户 1698 人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括 3 栋 栋联体居住高楼 ,分 别 以 3F 的商业裙楼相联接,1#楼主楼 43F 高 132m、2#楼主楼共 38F 高 117.9m、3#楼主楼32F 高 97.6m,各主楼高不含地下 3 层 建筑。项目同时配套设置 674 个地下停 车 位 ,值班室、邮政服 务站、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站、物业服务用房、会所、屋顶花园、城市景观广场以及区
3、内道路、绿化景观设施、垃圾收集点、给排水设施等。项目总投资 5024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61.13 万元,占总投资的 2%。项目实施中将拆除 57259m2,其中涉及刑侦大院家属 204户搬迁,搬迁采取回迁安置、异地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等方式。三、环境现状与项目建设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一)环境现状项目位于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高架桥(贵开路)与大营路(规划中的北京东路)交叉口入口处,即原刑侦大楼及家属楼用地内。3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附近地表水为贯城河,项目区域污水经新添大道(贵开路)道路管网连接贵乌路管网后进入贯城河,于博爱路汇入南明河。南明河团坡桥段及水口寺段,由于受沿河两岸居民生活污水的影
4、响,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和水质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较好,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类区标准要求。由于项目紧邻新添大道南段(贵开路)、大营路,这两条城市主干道,受交通噪声的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已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 4a 类标 准要求。(二)项目建设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在实施中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有,施工期:拆迁、建筑材料的运输、搬运及堆放带来扬尘;施工车辆带来扬尘和汽车尾气;施工作业机械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各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项目施工废水排放对南明河的影响。营运期:项目生活
5、污水排放对南明河的影响;地下停车场、各垃圾收集站废气对人群的影响;地下车库排风设备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三)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评单位通过现场踏勘,并结合当地环境特征,对本项目周围环境目标进行了调查,详细内容见下表:4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规模特征 方位 相对红线距离备注景腾堡小区 150户 N 20m200m范围以后有规划道路阻隔,规划道路需要拆迁部分居民楼化工厂宿舍 70户 E 11m200m范围贵州日报社 28F S 150m 有大营路(规划中的北京东路)阻隔贵阳市第五人民医院200张床位S 50m200m范围有大营路(规划中的北京东路)阻隔,部分建筑因北
6、京东路修建需要拆迁贵州日报社住宅小区60户 S 50m200m范围有大营路(规划中的北京东路)阻隔,部分居民楼因北京东路修建需要拆迁华美达神奇酒店 21F W 60m 有新添大道南段(贵开路)阻隔声环境、环境空气贵阳消防二中队 4F W 60m 有新添大道南段(贵开路)阻隔水环境 南明河,位于项目区SE方向 III类生态环境 项目占地区域 城市生态四、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一)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基团)有限公司东安新苑安置房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筑发改投字2010 202 号)文,对本项目已予备案。(二)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拆迁许可证(筑拆许
7、字2010016 号),同意项目建设拆迁新添大道南段 5 号、筑新巷 70 号、大营路 3 号地块的建筑和住宅,即项目拟选地块上的建筑。5(三)项目用地及周边区域用地性质在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1996-2010)已明确为居住商业用地。贵阳市规划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筑字第520000200 905808号)、 (筑规地字2010-001号),颁发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四)本项目建设可为北京东路建设项目中由于征用土地需要进行拆迁安置的住户提供有效安置房,为积极配合贵阳市北京东路项目的顺利进行、为拆迁户提供居民保障具有积极作用。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 时”
8、 制度。评估原 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并落实工程环境监理。(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需挖方 2.13 万 m3,填方 0.53 万 m3,项目总弃方1.6 万 m3;同时旧房拆除时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应集中堆放,并修建挡土墙,暴雨天气应用防雨布遮盖弃渣,以免造成水土流失。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施工结束后进行地貌、植被恢复,加强区内的绿化管理,提高绿化率。6本项目建设将涉及 204 户(约 612 人)搬迁,项目业主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确保居民正常生活。2、噪声污染防治
9、措施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调整高噪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按许可证规定时段要求施工,并进行公告。通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使施工期环境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3、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修建沉淀池,将设备清洗水、施工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工人生活依托城市现有的基础设施。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降低车速,施工现场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
10、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必须与弃土、废石分开堆放。生活垃圾运往贵阳市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存,并及时送至贵阳市大转弯建筑垃圾场处置,以7便减小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汇入南明河五眼桥段。报告表预测,本项目实施后将产生 350.8m3/d 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 245.6m3/d 直接通 过管道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11、剩余105.2m3/d(30%)采用 A2/O+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的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冲厕、绿化和防尘洒水等。新庄污水处理厂及截污沟将于 2010 低竣工。本项目预计于 2013 年 8 月竣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地下停车场内废气通过排风扇及排风竖井从专用排气筒排放,同时应保证排风系统的正常运行(通风按 6 次/时),风口设置植被装饰和掩盖,保证与周围景观的协调性。专用排气筒的设置应避开人群活动区域。居民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屋顶排放。小区设置的 5
12、个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站的设置应尽量8远离居住楼,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及时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汽车进出车库时的交通噪声、泵房噪声、配电房噪声、地下车库排风机噪声等,应选用新型低噪设备,远离居住楼布置,并采用封闭式房间,通过消声、隔声处理;地下室废气抽排风机必须安装风机消声器;室外停车场进出口尽可能远离居住楼布置;由于项目临近新添大道、大营路,因此项目建设应合理调整项目临路一侧的建筑服务功能,并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居民生活区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 2 类标准要求。鉴于本此环评阶段北京东路工程还未实施,评估
13、提请在今后有关单位实施北京东路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对本小区的影响,采取适当措施将噪声影响降到最低。4、光污染及高楼风防治措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进行合理设计,在大楼距地面 30m 以下部分 应尽量不选用全玻璃幕墙结构,整体大楼的幕墙边框金属部件的颜色和反射比尽量与幕墙玻璃一致,并对表面进行雾面(磨沙)处理,以减少光的定向反射;餐饮油烟排放口、地下车库换气口的设置应尽量避开涡流区;各楼之间减少减少尖角凸出部分,以减少高楼风的影响。采9取以上措施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六、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该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贵阳市城镇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具有积极作
14、用。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报告表和评估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 时” 制度,加 强施工期和营运期 环境管理的前提下。评估从环境保护技术评估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七、在项目建设中还应该注意下列问题(一)本项目规划用地为贵阳市中心城区,应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二)评估提请贵阳市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建成新庄污水处理工程,确保该项目能顺利实施。(三)在项目区内建有商业建筑,评估提请项目建设单位严禁引进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和产生环境噪声振动污染的娱乐业等经营项目。10二 0 一 0 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项目 环评 报告表 评估 意见 抄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抄送:贵阳市环保局,云岩区环保局。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0 年 6 月 8 日印共印 15 份附件:11项目经理、环评负责人、业主项 目 经 理:周 智 环评负责人 :杨桃萍 环评联系人 :孙显春 联系电话:13985468688 业 主: 涂必忠 联系电话:0851-582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