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适应我院快速发展的需要,深化我院内部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我院职能科室管理的新路子,建立行政职能科室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现将行政职能科室的考核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调动职能科室人员的积极性,打造一支战斗力突出的行政管理队伍,特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 效率 优 先、兼顾 公平” 和“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方向,遵循有利于 调动 行政职能科室人员(特别是职能中层)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促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加大行政职能科室的考核力度,合理拉开职能科室人员奖金档次,建立行政职能科室综合目标
2、考核体系。考核方法:一、成立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人事科 党政办考核办公室设在二、考核时间1、医院正职为年终一次性考核,考核时间为次年的 12月份;2、院级领导副职为每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首月的上旬;3、行政职能科室中层为月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次月的上旬;4、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为月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次月的上旬。三、考核方式1、考核院领导正职医院正职每年接受卫生局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卫生局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 50%。卫生局考核依据年初卫生局制定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年终医院考核在全区前两位的记满分;前 3 名的记 45 分;3名以后的
3、不记分。医院考核小组考核依据下表进行。其中工作目标考核占45 分,与副职领导工作考评情况挂钩占 5 分。2、考核院领导副职(1)季度考核:每季度接受医院正职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正职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 50%。医院正职考核依据副职平常工作给分。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德能勤绩廉占 10 分(作为每位副职院领导的公共考核项目统一考核,由医院考核小组发放问卷走访调查其所分管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目标任务占 30 分(根据分管工作制定不同考核内容,见下表);与管理部门和科室工作考核情况挂钩占 10 分。(注:需年度考核项目在季度考核中不参与考核,记满分)(2)年度考核:年终
4、接受卫生局、医院正职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卫生局考核、医院正职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 20%、30%、50%。卫生局考核依据年初卫生局制定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根据医院分解后,所分管工作得分率在 95%以上的记满分;90%以上的 记 15 分;低于 90%的不记分。医院正职考核同季度考核。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同季度考核。3、考核行政职能科室中层行政职能科室中层每月接受主管院级领导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主管院级领导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 40%、60%。主管院级领导考核根据分管科室平常工作给分。医院考核小组考核科室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服务等占20 分(作为公共考核部
5、分统一考核,由医院考核小组发放问卷走访调查);工作目标任务占 40 分(根据不同工作职责制定不同考核内容)。(注:需年度考核项目在月度考核中不参与考核,记满分)行政职能科室公共内容考核表(略)各行政职 能科室具体工作考核表 (略)4、考核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每月接受科室负责人考核。主要考核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等情况,所扣分数直接与当事人的奖金挂钩兑现,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客观公正又具有说服力的多形式二次分配,以起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四、奖惩措施1、院领导正职为年终一次性考核,考核分数95 分为优秀;85 分为合格;85 分以下为不合格
6、。2、院领导副职考核奖惩(1)院领导副职每季度考核95 分为优秀;85 分为合格;85 分以下为不合格。(2)院领导副职年度考核95 分为优秀;85 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季度考核中有一次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季度考核中少于两次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3、院级领导实行年度考核与奖惩挂钩:(1)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医院一次性奖励 2000 元;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医院奖励 4000 元。(2)年度考核为合格的,不奖不罚。(3)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从第二年起奖金系数下浮 0.5,至第二年度考核为优秀,奖金系数上浮返回原标准,但不再享受 2000 元奖励;如第二年度考核为合
7、格,奖金系数不再上浮;如第二年度考核仍为不合格,奖金系数再次下浮 0.5。4、行政职能科室实行月考核直接与奖金挂钩:科室应得奖金总额(包括管理岗位津贴及 150 元浮动工资)月考核所得分数/100=科室实际 所得奖金金额。科室所得奖金由科室主任(科长)依据科室内部考核结果进行科室内二次分配。行政职能科室月考核情况作为年终优秀指标发放基本标准。5、院级领导年度被评为区、局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 1 分;被评为市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 3 分;被评为省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 5 分;被评为国家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 10 分。行政职能科室(包括科室人员)年度中有被评为院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 1 分;有被评为区、局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 3 分;有被评为市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 5 分;有被评为省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 10 分;有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 15 分。五、其它1、考核小组接受举报、检举,经调查,凡举报事实成立,考核小组按考核表考核事项规定给予相应扣分处理。2、被考核行政职能科室因未按上级目标要求完成工作而被扣除分数的,在本科室工作目标任务中不再累计扣除。3、除医院考核小组组织的统一考核外,在院长质量查房、行政查房等所有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样按考核表考核事项规定给予相应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