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doc

上传人:hskm5268 文档编号:7234877 上传时间:2019-05-1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培养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求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综合测评实施原则有利于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科学、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适用于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进行量化测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二、综合测评内容与方法综合测评由学业成绩测评和操行成绩测评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测评分占 60,操行成绩测评分占

2、 40。(一)学业成绩测评学业成绩测评分=课程平均成绩+奖励分1、课程平均成绩计算课程平均成绩=(Kl+K2+K3+Kn)学年所修课程门数注:K 为每门课程实考成绩 2、奖励分(1)由院系组织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得国家一等奖,在学业成绩测评中加 10 分;二等奖,加 8 分;三等奖,加 6 分;优秀奖,加 4 分。省级一等奖,加 8 分;二等奖,加 6 分;三等奖,加 4 分;优秀奖,加 2 分。院级一等奖,加 5 分;二等奖,加 4 分;三等奖,加 3 分;优秀奖,加 2 分。系级一等奖,加 3 分;二等奖,加 2 分;三等奖,加 1 分;优秀奖,加 0.5 分。同项目多层次获奖,按最高

3、档次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2)凡论文或作品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发表,每篇在学业成绩测评中加10 分;在国家、省(含学报)各级学术类刊物(CN 刊号)上发表者,每篇分别加 6 分、4 分。论文收入各类公开出版的论文集者,每篇加 1 分。同一作品、论文在不同刊物上发表,以最高档次加分。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加分依次减半。(3)凡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者,每项分别在学业成绩测评中加 20 分;获得省奖励者,加 8 分;获得市(厅)奖励者,加 5 分。同项目多层次获奖,按最高档次加分。(二)操行成绩测评操行成绩测评分=基础分(70 分)+奖励分+扣分1、奖励分(1)荣誉分a.凡事迹突出,在

4、本年度内获国家、省、市(厅)、院、系荣誉称号的(不含获奖学金者),分别加 10 分、8 分、6 分、3 分、2 分。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称号以最高分计,不同事迹获不同称号可累加。b.受院、系通报表扬者每次分别加 4 分、2 分。同一事迹表扬以最高分计,不同事迹获表扬可累加。(2)社会工作分a.担任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加 6 分,院、系学生会副主席、部门部长、团委(或系团总支)部门负责人、宿舍楼长、班长、团支书加 5 分,院、系部门副部长、院社团负责人加 4 分,班两委加 3 分。b.院有关部门聘用的学生干部经业务指导部门作出鉴定后,报院学生处审定,根据其工作职责和实际表现给予酌情加分。

5、c.兼任数职者,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d.凡学生干部民主测评称职赞成率达不到 60%,或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的,不评给社会工作分。(3)竞赛分本学年参加学院文化体育比赛或素质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5、4、3 分,优秀奖获得者加 2 分,团体(3 人以上)获奖加分减半;参加系文化体育比赛或素质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者,分别加 4、3、2、1 分,团体(3 人以上)获奖加分减半;同项目多层次竞赛获奖或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参加省、市(厅)比赛获奖者加分按院级标准加倍。(4)附加分a.在社会上为国家、学院争得荣誉,事迹突出者(特指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抢险救灾、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抢

6、救伤残病人等),加 10 分。b.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活动可酌情加 0.5 或 1 分(经过系领导集体研究认定)。2、扣分(1)受到院系纪律处分。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等处分者,分别扣 10 分、8 分、5 分、3 分。(2)因违反规章制度受院、系通报批评者,分别扣 4 分、2 分。(3)凡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集会、文体活动者,每次扣 1 分。三、综合测评组织与实施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由院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测评办法的制定和实施。2、各系学生测评工作应在系党总支领导下进行,由分管副书记组织落实,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系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各班学生进行学业成绩测评分计算。辅导员负责组织对各班学

7、生操行成绩测评分计算和学生综合测评分汇总工作。3、各系、班级要重视原材料的搜集、整理,建立健全学生平时表现的记实性考核、管理制度,确保测评的客观性(获奖加分或社会工作分必须提供荣誉证书或聘任书复印件或院系有效证明)。4、每学期开学初要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动员,讲明测评的意义、方法等,让每一位学生都能端正态度,正确评价自己和别人。5、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组成。辅导员负责全面复审班级测评结果,测评结果须经系主任同意后方可确定。6、测评工作定于每学期初进行。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应将经过系主任审核的测评结果向学生公布。学生如有异议,应在一周内提出质疑。如确有错漏,应予以更正。各系于开学一个月内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登记表上报院学生处。7、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表现的全面测评和鉴定。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一、二学期综合测评分的平均值)是评定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主要依据。学生毕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每学期综合测评分的平均值)是评定优秀毕业生的主要依据。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各系可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学院的原则相抵触。9、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