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备案号: DB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建筑施工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f Bracket Steel tubular Scaffold in Construction(报批稿)- 发布 - 实施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发 布2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施工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f Bracket Steel tubular Scaffold in ConstructionDB/T -主编单位:杭州二建建设有
2、限公司永康市高磊五金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 年 月 日3前 言为规范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等,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设发 2014103号)的要求,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标准,并结合我省在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应用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构配件;4.荷载;5.结构设计计算;6.构造要求;7.施工;8.检查与验收。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永康市高磊五金工贸
3、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函告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编写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228 号,邮编:310005,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永康市高磊五金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杭州磊缘堡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市租赁房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新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浙江宇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民欣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4、监督总站杭州市滨江区农村多层住宅建设管理中心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张国庆 吴龙高 徐国建 王英达 刘喜强 翁振华 方忠明 杨恩建 周尚春严 凯 张朝成 张水强 罗 维 钟玉英 李育军 莫利明 张 京 卢云峰 范平栋 陈志强 姚元重 徐军亮 吴海明 吴 磊 倪其全 章宏东 卢 丹 楼世红 盖秋临 王莉英 杨 骥本规程主要审查人:李志飚 李宏伟 赵宇宏 余子华 王建民 陈旭伟 郁廷栋 徐和财 邵凯平陈春来4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22.2 符号 23 构配件 .54 荷载 .84.1 荷载分类 84.2 荷载标准值 84.3 荷载的分项系数 .104.4 荷载效应组合 1
5、15 结构设计计算 .125.1 一般规定 125.2 水平杆计算 145.3 立杆计算 155.4 立杆底部承载力计算 .186 构造要求 197 施工 .227.1 一般规定 227.2 地基与基础处理 .237.3 支架搭设与拆除 .237.4 安全管理与维护 .248 检查与验收 .26附录 A 主要构配件制作质量及形位公差要求 .27附录 B 支撑架钢管轴心受压稳定系数 29附录 C 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施工验收记录表 .31本规程用词说明 .33引用标准名录 .34附: 条文说明 .3511 总 则1.0.1 为在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
6、法律、法规,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条文说明:本条是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本规程的编制目的。1.0.2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施工中采用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搭设的模板支架的设计、施工、验收。不适用于外墙脚手架工程。条文说明:本条是规定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本规程的范围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中采用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搭设的模板支架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由于其稳定性不足可能影响外排架体的安全性;同时,钢管支架的横杆不伸出架体,与墙体连接的设置比较困难,因此,本规程仅用于模板支架不适用于外墙脚手架
7、工程。操作平台支架如装修支架、钢结构安装支架、临时会场主席台支架和防护支架等的搭设在满足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可参照本规程执行。1.0.3 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在应用上,应结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 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 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等的有关内容。22 术语和符号2
8、.1 术语2.1.1 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 bracket steel tubular scaffold立杆采用套管承插连接、水平杆采用杆端楔形插头卡入立杆插座、并辅以钢管扣件剪刀撑所形成的钢管支架,简称钢管支架。条文说明:钢管支架一般由立杆、水平杆、可调底座、可调托座和型钢托梁等构配件构成,通过插头与插座连接等形成连接。2.1.2 立杆 standard杆上焊接有插座和连接套管的竖向支撑杆件。2.1.3 立杆连接套管 connect collar焊接于立杆一端,用于立杆竖向接长的专用套管,是立杆的一部分。2.1.4 水平杆 ledger两端焊接有插头,且与立杆卡入的水平杆件。2.1.5 插座
9、 socket 焊接于立杆上可插接 4个方向插接头的圆环形铸钢件。2.1.6 插头 socket head位于水平杆两个端头,用于与立杆上的插座插接的楔形铸钢件。2.1.7 可调底座 base jack安装在立杆底端可调节高度的底座。2.1.8 可调托座 U-head jack安装在立杆顶端可调节高度的顶托。2.1.9 型钢托梁 channel steel beam两端套接在立杆插座上的模板支架专用横梁。2.1.10 步距 lift height 同一立杆跨距内相邻水平杆竖向距离。32.2 符号2.2.1 荷载和荷载效应wk 风荷载标准值;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s 风荷载体型系数;W0 基本风
10、压;M Gk 模板及钢管支架自重、新浇筑混凝土自重与钢筋自重标准值产生的弯矩总和;M Qk 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标准值、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的弯矩总和;q 均布荷载;P 跨中集中荷载;N GK 模板及钢管支架自重、新浇筑混凝土自重与钢筋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N QK 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标准值、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MW 风荷载对立杆产生的弯矩;MR 设计荷载下支架抗倾覆力矩;MT 设计荷载下支架倾覆力矩;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立杆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p2.2.2 材料性能和抗力 m 弯曲应力 ; M 弯矩设计值;W 截面模量; fm 抗弯强度
11、设计值; 剪应力Q 剪力设计值; fv 抗剪强度设计值;v 挠度; v 容许挠度; 计算段立杆的轴向力设计值;NE 弹性模量; I 截面惯性矩; 4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gfN 计算立杆段的轴向力设计值;FR 作用在承插节点处插座上的竖向集中力;Qb 插座抗剪承载力设计值;f 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立杆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标准组合值。N2.2.3 几何参数l 梁的计算长度; b 构件宽度; h 构件高度; 钢管支架单立杆计算长度;0la 钢管支架可调托座支撑点至顶层水平杆中心线的距离,或者可调底座支撑点至底层水平杆中心线的距离;h 钢管支架立杆中间层水平杆最大竖向步距;W 立杆截面
12、模量;A 立杆的截面面积;H 钢管支架高度。2.2.4 计算系数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G 钢管支架立杆计算长度修正系数;k 悬臂端计算长度折减系数; 轴心受压立杆的稳定系数; KH 高度调整系数。53 构配件3.0.1 插槽式节点应由焊接于立杆的插座和水平杆杆端楔形插头组成(图 3.0.1) 。12341234(a) (b)图 3.0.1 插槽式节点1立杆;2水平杆;3插座;4插头(a)连接前; (b)连接后条文说明:本条结合图示简单扼要地说明了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插槽式节点构成,说明了立杆插座、水平杆杆端楔形插头连接的结构特征。3.0.2 插座外表面应与插头内表面吻合,插接连接应在锤击后自锁,
13、且不得拨脱,抗拨力不得小于3kN。条文说明:为防止水平杆插头与立杆插座在支架使用过程中滑脱,插头必须是具有自销功能的楔形。试验结果表明,在一般锤子击紧 2-3下的条件下,连接处抗拔力达到 3kN-5Kn,能够满足施工现场支架插座与插头连接的防滑脱拔要求。3.0.3 钢管支架主要构配件名称、规格、材质及重量应符合本规程表 3.0.3的规定。表 3.0.3 主要构配件名称、规格、材质及重量6名称 常用型号 规格(mm ) 材质 理论重量(kg )LG-600 483.2610 Q345A 3.95LG-1100 483.21110 Q345A 6.30LG-1600 483.21610 Q345A
14、 8.64LG-2100 483.22110 Q345A 10.90LG-2600 483.22610 Q345A 13.30立杆LG-3100 483.23110 Q345A 15.65HG-300 483.2245 Q235B 1.32HG-600 483.2545 Q235B 2.47HG-900 483.2845 Q235B 3.63HG-1200 483.21145 Q235B 4.78水平杆(承受竖向荷载)HG-1500 483.21445 Q235B 5.93HG-300 482.5245 Q235B 1.10HG-600 482.5545 Q235B 2.00HG-900 48
15、2.5845 Q235B 2.90HG-1200 482.51145 Q235B 3.80水平杆(不承受竖向荷载)HG-1500 482.51145 Q235B 4.70可调底座 KTZ38-500 386.0500 Q235B 4.80可调托座 KTC38-500 385.0500 Q235B 3.50其他类名称 规格(mm) 材质立杆连接套管 573.0160 20号无缝钢管插座、插头 与立杆、水平杆配套 ZG230-450可调螺母 与螺杆配套 ZG230-5007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杆件及有关主要配件的种类、规格、材质及重量特性。钢管支架的构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其材质
16、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碳素结构钢GB/T700 以及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11352 的规定。3.0.4 立杆连接套管其规格应为 573.0160,材质应为 20号无缝钢管。3.0.5 立杆和水平杆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和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的规定。3.0.6 插座、插头采用碳素铸钢制造时,其材料机械性能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中 ZG230450 的要求。铸钢制作的插头的厚度不得小于 15mm,插座厚度不得小于 12mm。3.0.7 立杆顶部可调托座与底部可调底座的螺杆
17、、立杆连接套管应采用无缝钢管,其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缝钢管GB/T 8162 中规定的 20号无缝钢管的要求。3.0.8 可调托座和可调底座的螺母应采用铸钢制造,其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 中 ZG270-500的规定。3.0.8 剪刀撑所用的钢管扣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及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中的规定。条文说明:剪刀撑所用的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钢管扣件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
18、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3.0.9 主要构配件制作质量及形位公差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84 荷载4.1 荷载分类4.1.1 作用于钢管支架上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两类。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作用在钢管支架上的荷载分为永久荷载(恒荷载)与可变荷载(活荷载) ,其分类及名称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确定的。4.1.2 模板支架的永久荷载可分为下列荷载:1 模板自重应包括模板和模板支承梁的自重;2 模板支架自重应包括立杆、水平杆、剪刀撑和构配件等自重;3 作用在模板上的新浇筑混凝土和钢筋自重。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
19、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有关永久荷载的规定而确定的。4.1.3 模板支架的可变荷载可分为下列荷载:1 作用在支架结构顶部模板面上的施工作业人员、施工设备、超过浇筑构件厚度的混凝土料堆放荷载;2 作用在支架结构顶部的泵送混凝土、倾倒混凝土等未预见因素产生的水平荷载;3 风荷载。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有关永久荷载的规定而确定的。4.2 荷载标准值4.2.1 模板支架永久荷载标准值的取值应符合以下规定:1 模板自重标准值应根据混凝土结构模板设计图纸确定。对肋形楼板及无梁楼板模板的自重标准值,可按表 4.2.1的规定确定;表
20、4.2.1 楼板模板自重标准值(kN/m 2)模板构件名称 木模板 定型钢模板平板的模板及小楞 0.3 0.5楼板模板(包括梁模板) 0.5 0.752 支架的自重标准值应按支模方案及本规程表 3.0.3计算确定;93 新浇筑混凝土(包括钢筋)自重标准值对普通梁钢筋混凝土可采用自重 25.5kN/m3,对普通板钢筋混凝土自重应采用 25.1kN/m3,对特殊钢筋混凝土结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有关规定而确定的。本条规定的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已包含钢筋的重量。4.2.2 模板支架可变荷载标准值取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21、1 作用在钢管支架上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荷载、浇筑和振捣混凝土时对支架体系产生的竖向荷载标准值可按实际情况计算,一般情况下可取 3.0kN/m2;2 泵送混凝土、倾倒混凝土等未预见因素产生的荷载等,其水平荷载标准值 Q2可取 2%的垂直永久荷载标准值,并应以线荷载的形式水平作用在架体顶部;3 作用在支架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4.2.2)kzs0w式中:w k风荷载标准值(kN/m 2) ;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 的规定采用;s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本规程第 4.2.5条采用; W0基本风压(kN/m 2)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22、GB50009 的规定采用,取重现期 n=10对应的风压值,但不得小于 0.3 kN/m2。条文说明:本条规定的钢管支架活荷载的标准值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 有关规定而确定的。风荷载的标准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有关规定确定。4.2.3 风荷载体型系数的取值应符合表 4.2.3 的规定。表 4.2.5 支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s背靠建筑物的状况 全封闭墙 敞开、框架和开洞墙全封闭、半封闭 0.13.1支架状况敞开 stw注:1、 可将支架视为桁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规定计算;stw2、 为挡风
23、系数, =1.2 ,其中 1.2 为挡风面积; 为迎风面积。nw/AnA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有关规定而确定的。104.3 荷载的分项系数4.3.1 计算支架构件承载力(抗弯、抗剪、稳定性)时的荷载设计值,应取其标准值乘以荷载的分项系数,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永久荷载对结构产生的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取 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取 1.35;计算结构抗倾覆稳定且对结构有利时,取 0.9;2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取 1.4。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24、安全技术规程JGJ231有关规定和工程实践而确定的。4.3.2 计算支架变形(挠度)时的荷载设计值,应取其标准值乘以荷载的分项系数,各类荷载分项系数均取 1.0。条文说明:荷载分项系数均遵照国标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规定采用。当计算结构物倾覆稳定时,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取 0.9,对保证结构稳定性有利。4.4 荷载效应组合4.4.1 设计支架承重构件时,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荷载取其最不利荷载效应组合进行计算,荷载效应组合宜按表表 4.4.1采用。表 4.4.1 荷载效应组合计算项目 荷载效应组合永久荷载施工均布荷载立杆稳定永久荷载0.9(施工均布荷载风荷载)抗倾覆稳定永久荷载
25、0.9(施工均布荷载未预见因素产生的水平荷载)水平杆承载力与变形 永久荷载可变荷载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有关规定而确定的。115 结构设计计算5.1 一般规定5.1.1 结构设计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及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程GB50018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条文说明: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有关规定,钢管支架结构的承载力计算均采用基于概率论的承载力极限
26、状态设计法,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则不上升到概率统计的层次,依然将荷载效应的分项系数均取为 1.0。5.1.2 钢管支架应进行下列设计计算:1 钢管支架的稳定性计算;2 独立支架超出规定高宽比时的抗倾覆验算;3 水平杆的承载力计算;4 通过立杆连接的插座承载力验算;5 立杆底部承载力计算。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有关规定而确定的。5.1.3 钢管支架应通过立杆顶部插入可调托座传递水平模板上的各项荷载,水平杆的步距应根据钢管支架设计计算确定。条文说明:钢管支架用于模板支架时一般要求立杆顶部插入可调托座
27、传递水平模板上的各项荷载,使得立杆处于轴心受压形式,同时应根据水平模板的荷载情况选用适宜的顶部模板支撑梁。5.1.4 钢管支架立杆应为轴心受压形式,顶部支撑梁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混凝土梁下及楼板下的支撑杆件应用水平杆件连成一体。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有关规定而确定的。5.1.5 当杆件变形量有控制要求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其变形量。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表 5.1.5中规定的容许值。表 5.1.5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12构件类别 容许挠度v 受弯构件 l/150 和 10mm注:l 为受弯构件跨度。条文说明:表 5.1.5给
28、出的容许挠度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规定确定的。5.1.6 钢管支架结构构件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架立杆长细比不得大于 150;2 其他杆件中的受压杆件长细比不得大于 230,受拉杆件长细比不得大于 350。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有关规定而确定的。5.1.7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弹性模量应按表 5.1.7采用。表 5.1.7 钢材强度设计值、弹性模量(N/mm 2)Q235 钢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f 205Q345 钢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f 300弹性模量 E 2.0610
29、55.1.8 支架立杆钢管和方木的截面特性应分别按表 5.1.8-1 和表 5.1.8-2 采用。表 5.1.8-1 钢管截面特性外径 (mm)壁厚 t(mm)截面积 A(cm2)截面惯性矩 I(cm4)截面模量 W(cm3)回转半径 i(mm)48 3.2 4.50 11.36 4.73 15.957 3.0 5.09 18.61 6.53 19.1注:当钢管壁厚不满足表中要求时,应按实际几何尺寸计算确定。表 5.1.8-2 方木截面特性规格(mm)理论重量(N/m)截面积 A(cm2)截面惯性矩 I(cm4)截面模量 W(cm3)回转半径 i(mm)5050 12.516.3 25.0 5
30、2.08 20.83 14.59060 27.035.1 54.0 364.50 81.00 17.310050 25.032.5 50.0 416.67 83.33 28.9100100 50.065.0 100.0 833.33 166.66 28.95.1.9 立杆插座、底座、顶部可调托座、普通钢管扣件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 5.1.9采用。13表 5.1.9 插座、插头、可调托座、底座、扣件的承载力设计值(kN)项目 承载力设计值插座抗滑承载力设计值 24.0水平杆端插头抗剪承载力设计值 20.0可调托座承载力设计值 40.0可调底座承载力设计值 40.0普通钢管直角扣件、旋转扣件抗滑承
31、载力设计值 8.0条文说明:钢管支架的设计中,除了应验算立杆的稳定性外,尚应确保相关配件、节点的强度,强度验算包括的配件主要有立杆与插座的抗滑强度、水平杆端插头抗剪强度等。5.1.10 木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参考值可按表 5.1.10采用。表 5.1.10 木材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参考值(N/mm 2)名 称 抗弯强度设计值 fm 抗剪强度设计值 fv 弹性模量 E方 木 13 1.3 9000胶合板 15 1.5 60005.2 水平构件计算5.2.1 钢管支架水平构件的抗弯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2.1)mfWM式中: m 弯曲应力(N/mm 2) ; M 弯矩设计值(Nmm),
32、应按 5.2.2 条的规定计算;W 截面模量(mm 3),按 5.1.8采用; fm 抗弯强度设计值(N/mm 2) 根据构件材料类别按表 5.1.7、5.1.10 采用。 5.2.2 模板支架水平构件弯矩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M = GMGk + 1.4MQk (5.2.2)式中:M Gk模板及钢管支架自重、新浇筑混凝土自重与钢筋自重标准值产生的弯矩总和;M Qk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标准值、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的弯矩总和;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取 1.2;而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G14制的组合,取 1.35。5.2.3 水平构件中的底模、方木应按下列公式进行
33、抗剪强度计算:(5.2.3)fv23bhQ式中, 剪应力(N/mm 2);Q 剪力设计值(N); b 构件宽度(mm); h 构件高度(mm); fv 抗剪强度设计值(N/mm 2),根据材料类别按 5.1.10采用。5.2.4 计算横向、纵向水平杆的内力和挠度时,横向水平杆宜按简 支梁计算;纵向水平杆宜按三跨连续梁计算。条文说明: 5.2.15.2.4 根据浙江省现行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的有关规定而制定。5.3 立杆计算5.3.1 钢管支架立杆轴向力设计值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N不组合风荷载时:N = GN Gk + 1.4N Qk ( 5.3.1-1)组
34、合风荷载时: N= GN Gk + 0.91.4N Qk (5.3.1-2) 式中: 计算段立杆的轴向力设计值(N) ;N GK模板及钢管支架自重、新浇筑混凝土自重与钢筋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N) ;N QK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标准值、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N)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取 1.2;而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G制的组合,取 1.35。5.3.2 钢管支架立杆计算长度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应取其中的较大值: 0l(5.3.2-1)h(5.3.2-2)kal2015式中: 钢管支架立杆计算长度(m) ;0la钢管支架可调托座支撑点至
35、顶层水平杆中心线的距离,或者可调底座支撑点至底层水平杆中心线的距离;h钢管支架立杆中间层水平杆最大竖向步距(m) ;钢管支架立杆计算长度修正系数:水平杆步距为 1.0及以下时,可取 1.6;水平杆步距大于 1.0时,可取 1.2;k悬臂端计算长度折减系数,可取 0.7。条文说明: 5.3.15.3.2 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 有关规定而确定的。失稳坍塌破坏是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的主要破坏形式,考虑到该钢管支架的设计计算一般由施工现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因此采用立杆稳定性验算的形式来验算钢管支架的整体稳定性。(1)钢管支架的计算模式: 承插型插
36、槽式钢管支架结构本质上是一种半刚性空间框架钢结构,水平杆与立杆之间连接为介于“铰接”与“刚接”之间的一种连接形式。采用本钢管支架结构作为模板支架一般要保证钢管支架的立杆为轴心压杆件。 (2)钢管支架立杆计算长度修正系数 以及悬臂端计算长度折减系数 k的确定。5.3.3 钢管支架立杆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1 对单层模板支架,立杆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组合风荷载时:(5.3.3-1)fAKNH组合风荷载时:(5.3.3-2)fHWM2 对模板支架为两层及两层以上时,考虑叠合效应,立杆的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组合风荷载时:(5.3.3-3)fAKNH05.1组合风荷载时:(5.3.3-4)
37、fWMwH.式中: M W风荷载对立杆产生的弯矩(kNm) ;16f 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按本规程表 5.1.7采用;轴心受压立杆的稳定系数,应根据长细比 按本规程附录 B表 B.0.1取值;W立杆截面模量(cm 3) ,应按本规程表 5.1.7采用;A立杆的截面面积(cm 2) ,应按本规程表 5.1.8采用;KH高度调整系数,支架高度超过 4m 时采用,按 5.3.4 条的规定计算;N计算立杆段的轴向力设计值(N) 。条文说明: 当有风荷载作用于架体时,由于风荷载仅作用于迎风面的外侧立杆,因此其余部位的立杆不考虑风荷载引起的弯矩。5.3.4 当支架高度超过 4m时,应采用高度
38、调整系数 KH对立杆的稳定承载力进行调整,按下列公式计算:(5.3.4)4(05.1HKH式中: H钢管支架高度(m) ;5.3.5 承插节点插座的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5.3.5)bRQF式中: F R作用在承插节点处插座上的竖向力设计值;Qb插座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 5.1.9采用。5.3.6 对于架体高度 8m以上,或高宽比大于 3,四周无拉结的高大支架的独立架体,整体抗倾覆稳定性应按下式计算:(5.3.6)RTM式中: M R设计荷载下支架抗倾覆力矩(kNm) ;MT设计荷载下支架倾覆力矩(kNm)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
39、规程JGJ231有关规定而确定的。5.4 立杆底部承载力计算5.4.1 立杆底部的平均压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5.4.1-1)gpf17(5.4.1-2)NAp式中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立杆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kM) ;p立杆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标准组合值(kN ) ;N可调底座底板对应的基础底面面积(m 2) ;A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gf的规定确定。5.4.2 当支架搭设在结构楼面上时,应对支承架体的楼面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楼面结构下方设置附加支撑等加固措施。186 构造要求6.0.1 钢管支架搭
40、设高度不宜超过 24m;当超过 24m时,应进行专项设计。6.0.2 钢管支架的整体高宽比 H/B不宜大于 3,不应大于 5,当超过 3时,应采取加强措施。6.0.3 钢管支架应根据结构计算得出的立杆排架尺寸选用定长的水平杆,并应根据支撑高度组合立杆段、可调托座和可调底座。6.0.4 钢管支架高度超过 4m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扣件钢管搭设的剪刀撑:1 钢管支架四边满布竖向剪刀撑,中间每隔四排立杆设置一道纵、横向竖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 4跨,且不应小于 6m,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 45-60;2 钢管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 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 2步设置一道水平
41、剪刀撑;扫地杆的设置层平面内应设置连续封闭水平剪刀撑。条文说明:水平剪刀撑和竖向剪刀撑的设置是架体在水平面内和竖向平面内几何不变形的重要保证,剪刀撑的设置对提高架体的整体稳定性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剪刀撑的设置间距将决定架体的整体失稳形态。架体水平和竖向剪刀撑的构造要求主要是参考了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 300以及浙江省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2006 中关于剪刀撑设置的构造规定。6.0.5 当有周边结构时,钢管支架宜与周边结构可靠连接,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 水平杆的端部宜采用可调底座、可调托座、增加短的水平杆或与预埋钢管拉结的方式与四周
42、构、建筑物顶紧;2 竖向连接间隔不宜超过 2步,宜优先布置在剪刀撑处;3 附柱、墙拉结杆件距支架主节点不宜大于 300mm;4 当遇柱时,宜采用抱柱连接措施,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抱柱钢管应向相邻架体延伸至少 1跨并与相邻架体利用扣件扣紧;2) 抱柱钢管与相邻架体竖向立杆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 300mm。条文说明:架体与结构物的拉结是钢管支撑架立杆稳定性和架体水平、竖向几何不变形的重要保证。架体周边存在挡墙或中部存在既有墙、柱结构时,支撑架要求与其做可靠连接,以增加架体结19构的抗倾覆性和整体稳定性,架体与既有结构的连接既能承受拉力又能承受压力。6.0.6 钢管支架立杆可调顶座伸出顶层水平杆或
43、型钢托梁的悬臂长度(图 6.0.6)严禁超过 650 mm,且丝杆外露长度严禁超过 400 mm,可调托座插入立杆或型钢托梁长度不得小于 150 mm。图6.0.6带可调托座的立杆伸出水平杆的悬臂长度(mm) 1U 形顶托板;2螺杆;3调节螺母;4立杆; 5水平杆;6插座;7插头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有关规定而确定的。6.0.7 钢管支架立杆可调底座调节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 300 mm,作为扫地杆的最底层水平杆离地高度不应大于 550 mm。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
44、31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践而确定的。6.0.8 立杆的底部可调底座、顶部可调托座以及基础应满足下列要求:1 当立杆基础顶面有高差时,立杆底部与基础顶面之间应设置可调底座进行调整;2 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 2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3 调节螺母厚度不得小于 30mm;204 可调螺杆与调节螺母啮合长度不得少于 5扣;5 当立杆基础为土层时,立杆底部与基础顶面之间应设置木垫板,木垫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宽度不应小于 200mm,且不应少于 2跨。条文说明:本条规定可调底座、可调托座伸出立杆钢管的长度、插入立杆钢管的长度以及螺杆直径与钢管内径的差值的限值,这是为了保证螺杆作为自
45、由端的稳定性,增大钢管对螺杆的约束力度,防止顶部和底部的螺杆设置处形成薄弱环节而导致架体失稳,并对基底相关构造做了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 对于高低地基层上的立杆,为了能够拉通高低处的扫地杆,应在低处立杆底面设置可调底座,以便于调整各立杆最底部插座在同一水平面;2 在立杆底部设置底座和垫板是为了加大地基承载面积,防止土层基础冲切破坏并增大土层基础承载面积;3 实际工程中经常出现可调托座顶托板太薄,已出现过度弯曲,导致立杆出现偏心弯矩的情形,影响立杆稳定性。6.0.9 钢管支架高度超过 4m时,柱、剪力墙的混凝土应先浇筑,水平结构混凝土宜均匀对称浇注。217 施工7.1 一般规定7.1.1
46、 钢管支架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对象情况、地基承载力、搭设高度,按本规程的基本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 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20kN/m的模板支架,应组织专家论证。条文说明: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应本着搭设安全、实用、经济的原则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同时必要的管理程序可以减少方案中存在的技术缺陷。同时,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属于模板支撑体系,当钢管支架危险性达到一定程度时,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质2009254号)的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
47、超过一定规模的支撑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尚应组织专家论证。7.1.2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编制依据;2 工程概况;3 支模架形式及搭设参数;4 施工部署;5 支模架构造要求与技术措施;6 支模架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7 应急预案;8 计算书;9 相关附件和附图。条文说明: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 的有关施工方案要求及相关施工经验,作出本规定。7.1.3 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支架及构配件质量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查验收。7.1.4 经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并标挂数量规格铭牌备用。构配件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无积水。7.1.5 钢管支架搭
48、设场地应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条文说明:7.1.37.1.5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22JGJ231的有关规定,本条的规定是希望通过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现场,来保证架体的安全使用。7.2 地基与基础7.2.1 钢管支架基础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应按基础承载力要求进行验收。条文说明:本条强调了对基础承载力的严格要求,规定了架体搭设前的基础验收,相关条文参考了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钢管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钢管安全技术规范JGJ166、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 的规定综合编写。7.2.2 土层地基上的立杆应采用可调底座和垫板,垫板的长度不宜少于 2跨。7.2.3 钢管支架应在地基基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