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 年补充医疗保险费报销须知由于保险公司业务调整及监管部门审计要求,现对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手续作出如下调整,如有不便,敬请谅解。一、报销要求(一)员工本人报销1、提供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除锦州银行、交通银行外,其他银行均可)复印件;2、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原件及附件(发票日期自 2015 年 1 月31 日零时起有效)。(二)非员工本人报销1、信息录入根据保险公司要求,非员工本人报销时,必须提前录入人员信息,待保单生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有效。(1)为方便员工报销,请提前将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可能发生医疗费报销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上报人力资源部;(2)其他不可预测的报销人员姓
2、名、身份证号必须在购买药品、医疗器械、门诊、体检、办理住院之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否则发票无效;2、所需材料(1)提供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除锦州银行、交通银行外,其他银行均可)复印件;(2)提供姓名与发票名头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原件及附件(发票日期自上报报销人员信息次日零时起有效) 。(三)发票及附件要求1、药品:由正规药房或诊所开具,并写明药品名称;2、医疗器械:由医疗器械公司或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的其他公司开具,并写明医疗器械名称;3、门诊:由医院开具的门诊收费票据;4、体检:由医院开具的体检医疗费票据;5、住院:由医院开具的住院收费票据,同时附带盖公章的诊断书复印件或出院小结复印件。二、报销时间公司暂定今年下半年安排中级以下员工报销事宜。201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