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 0 页,共 10 页重庆市电梯/扶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20121126乙方合同编号:重庆市电梯/扶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xxx)甲方:重庆 xxx 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维保单位):xxx 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1第 1 页,共 10 页重庆市电梯/扶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单 位 名 称 : (章) 重庆 xxx 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名 称 :(章) xxx 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单 位 地 址 :重庆 xxx 单 位 地 址 :重庆 xxxA1A153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 话:023-8xx 邮政编码: xxx15联 系 人:
2、 急修电话:xx5-0000 传 真:023-xxxx33629电 话: 法人委托人: 传 真: 联 系 人:代 xxxx 1 xxxxx 2 邮 政 编 码 : 户 名:x xx 电 梯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分 公 司休 息 日: 开户银行:工行上清寺支行账 号:xxxxxx2xxxxxx82 26许可证资质以及编号:xxxx312xxxx012 签 约 地 点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扶梯使用管理与 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2009)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3、则,就电梯/扶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扶梯维保清单以及日常 维护保养费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 xxx 公园 2 台扶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2第 2 页,共 10 页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扶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2009)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 维护保养记录。保养时间在非公休假日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内。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扶梯应当符合电梯/扶梯维 修规范(GB/T18775 )、电梯/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
4、和自动扶梯和自 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2011)、电 梯/扶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及液压电梯/扶梯、杂物电梯的 相关规定。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本合同期限 叁年,自 2012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止。服务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顺 延 1 年,若合同任何一方对此存有异议, 至少须于合同服务期满的二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维保单位变更时,甲方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乙方协助),并且更换电梯/扶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条 5 条 电梯/扶梯维保清单以及
5、日常维护保养费扶梯梯号 型 号 速度(m/s) 提升高度 月价(元/台) 数量(台) 服务期 (月) 小计(元)1# XO-508 0.5 4.6 360.00 1 36 ¥:4320.00 元/年2# XO-508 0.5 4.6 360.00 1 36 ¥:4320.00 元/年2 台扶梯 3 年维保费总计: ¥25920.00 元,大写: 人民币贰万伍仟玖佰贰拾元整。 条 6 条 结算方式1. 付款周期:每满半年支付一次。甲方应于每满半年后的 7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将维保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按如下表格时间支付维保费用。3第 3 页,共 10 页序号 支 付 期 限 金额(
6、元) 序号 支 付 期 限 金额(元)1 2013 年 05 月 30 日 ¥:4320.00 2 2013 年 11 月 30 日 ¥:4320.003 2014 年 05 月 30 日 ¥:4320.00 4 2014 年 11 月 30 日 ¥:4320.005 2015 年 05 月 30 日 ¥:4320.00 6 2015 年 11 月 30 日 ¥:4320.002.支付方式2.1 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甲方按上述约定期限将保养费以支票方式支付。2.2 甲方若未按规定时间支付费用的,按未付款部分的每天万分之四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半包。乙方负责
7、电梯/扶梯零部件单价在 100 元(含100 元)以内的材料费。第八条 乙方急修服务响应时间 乙方设立 24 小时维保值班电话(4008850000),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给予排除,接到电梯/扶梯困人故障 报告后, 及时抵达维保电梯/ 扶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主城区抵达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扶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二)义务1. 应按照电梯/扶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2009
8、)的规定,履行 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获得并知晓该规则。2. 应保持电梯/扶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甲方安全管理机构或者 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4第 4 页,共 10 页3. 应在电梯/扶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 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4. 应将电梯/扶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 显著位置。5. 电梯/扶梯发生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 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扶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消除电梯/扶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6. 电梯/扶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 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9、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7. 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8. 应当进行电梯/扶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 /扶梯日常使用状况。9. 应由电梯/扶梯管理、操作持 证人员妥善保管和使用 电梯/ 扶梯钥匙。10. 应当在电梯/扶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电梯/ 扶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扶梯安全运行的要求。(二)义务1. 应按照电梯/扶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2009)的规定,履行 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获得并知晓该规则。2. 应当按照有
10、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扶梯产品安装使用 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扶梯的安全性能。3. 应对电梯/扶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 时进行详细 的记录。4. 应建立每部电梯/扶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 梯/ 扶梯技术档案。5第 5 页,共 10 页5. 应协助甲方完善电梯/扶梯的安全管理制定和应 急救援预案。6. 每年度至少进行 1 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年度维保和电梯/扶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并且向甲方出具有自行 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
11、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7. 应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扶梯的定期检验。8. 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扶梯甲方; 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9. 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扶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 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且及时调整维保计划与方案。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现场电梯/扶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 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 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扶梯时, 应当向甲方书面提出。10. 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扶梯的 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第十一条 违约
12、责任(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 30 天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四(按照合同法)的违约金。6第 6 页,共 10 页(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扶梯维护 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合同法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五)因电梯/扶梯使用、管理原因 导致设备损坏以及零部件 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
13、,并按照合同法标准支付 违约金,并承担相关 责任。(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设备、零部件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扶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 扶梯复验费用。(九)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乙方不得进行影响电梯/扶梯正常使用的技术加密。(十)如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三)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及电梯/扶梯维保计划时间进行保养、保养不到位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
14、到现场处理临时故障,除按合同约定在当月扣除相应维保金外,同时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如乙方仍不按要求整改,经甲方 2 次书面通知后且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合同法标准支付违约金。七七七 因乙方原因造成同一台电梯/扶梯在 10 日内 2 次及其以上出现同一故障,无法彻底解决且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可解除合同,另请电梯/扶梯公司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直接费用由乙方承担。7第 7 页,共 10 页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 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一)普
15、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以及涉及到扣款或罚金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扶梯运行、 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扶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 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 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 协议与抢 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三)乙方负责电梯/扶梯设备的清理卫生工作(包括 轿顶、井道 、底坑、机房、 厅门联锁装置、控制线路板等) ,保 证所有设施设备及环 境无尘灰。甲方不定期 检查电梯/ 扶梯维保情况和清洁打扫情况,如发现一处维保不到位或清洁未做彻底,甲
16、方在乙方当月维保费中扣除 30 元每处,以此累计,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 5%.(四)甲方承担电梯/扶梯年检费。乙方维修保养电梯/扶梯时,需用围栏进行隔离,并有明显的相关标识。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要求设立围栏或保养标识,甲方扣除乙方当月维保费 50 元/次,依次累计,但最高不超 过本合同金 额的 5%. 若由乙方原因造成人 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七七七 在保养期间,乙方负责为电梯/扶梯免费提供维修及更换电梯/ 扶梯零配件工作(包括因电梯/扶梯使用时间长钢丝绳延伸后的收 紧工作,不包括电梯/ 扶梯改造或由于新国标要求必须增设新功能)。8第 8 页,共 10 页七七七 在保养期间,因乙方工
17、作人员失职、违章操作或其他技术失误以及电梯/ 扶梯维保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承担直接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七七七 乙方对电梯/扶梯临时 故障的维修处理,甲方在通知乙方时并记录通知时间,乙方到达现场后,需在甲方 报修记录表上签到和填写到达时间。在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30 分钟以后 60 分钟之前赶到现场,甲方在乙方当月维保总费用中扣除 50 元,依据到达的时间 累计扣费,但最高不超 过 本合同金额的 5%.七七七 电梯/扶梯出现故障后,乙方应及时对电梯/扶梯进行修复,保 证电梯/ 扶梯正常运行。因电梯/扶梯配件不能及 时到位或电梯/扶梯软故
18、障等原因,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 5 天;若超过 5 天,则按 200 元/天从 维保总费用中予以扣除,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 5%,且甲方仍有追偿权。七七七 电梯/扶梯出现故障 时, 经乙方检查发现配件损坏,乙方应先对损坏的电梯/扶梯配件进行更换,保证电 梯/扶梯正常运行。乙方对电梯/ 扶梯配件的报价, 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不高于市场价,甲方在 15 日内把配件 费用付给乙方;如电梯/扶梯配件高于市场价,双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甲方可自行购买配件,乙方应免费对乙方已经提供并更换的配件进行维修或更换。七七七 本合同期满,甲方或乙方不愿对电梯/扶梯维保合同进行续签,甲方另请电梯/扶梯维保
19、单位,同时甲方、乙方和甲方另请的第三方需同时对乙方保养的电梯/ 扶梯进行移交验收。第三方接收 电梯/扶梯维保,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最后季度维保费;如电梯/扶梯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 应在移交验收时提出整改的时间内完成或经三方协商,同意由第三方处理,所 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维保费中扣除);如电梯/扶梯存在的问题,处理时所产生直接费 用超过剩下维保费用,余下费用仍9第 9 页,共 10 页由乙方负责支付;否则甲方享有追索权。第十五条 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 签字确认,作 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20、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 方执 贰 份。甲方:(签章)重庆 xxx 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xxx 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500000500031558地址: 资质许可证号码: Txxxxx1292012单位负责人: 地址:重庆 xxxxx66 号鑫隆达 xxxx15-3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电梯/扶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经办人:xxxx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1xxxx911102开户银行: 传真电话: 023xxxx629帐号: 开户银行:工行上清寺支行帐号:xxxxxx xxxx024 2182 26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