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邮政投递系列标准第 1 部分:管理规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2 年 1 月I目 次前言.IV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职责.35 投递生产机构的设置与撤销.35.1 总则.35.2 现场准备.35.3 业务准备.45.4 人员准备.45.5 系统准备.45.6 设备准备.76 基础管理.76.1 邮政法规、管理制度.76.2 管理簿册.76.3 生产原始记录.86.4 现场管理.87 业务管理.97.1 业务流程.97.2 邮件投递117.3 通邮管理137.4 邮政信筒(箱)137.5 乡邮排单147.6 查验147.7 投递档案158 行为管理159 综合管
2、理159.1 名址维护159.2 排班管理159.3 业务资金169.4 邮政企业专用发票169.5 邮政专用品169.6 安全179.7 邮政标志服189.8 计算机设备与车辆1810 工作禁令.1811 工作纪律.1912 质量监控.1912.1 质量检查.19II12.2 质量监督.2012.3 质量控制.20附录 A(规范性附录)投递生产机构基础资料示意图 .21A.1 投递生产机构设置(撤销)申请表21A.2 报刊发行信息系统投递生产机构业务逻辑关系表22A.3 邮政投递部管理制度23A.4 邮政投递部业务学习制度23A.5 邮政投递生产作业管理制度24A.6 邮政投递服务规范25A
3、.7 邮政投递员职业守则25A.8 邮政投递部各岗位职责26A.9 邮件投递安全保密制度27A.10 5S 管理制度 27A.11 投递生产机构室内投递台席排列图.28A.12 管理工作日志.29A.13 会议记录簿.30A.14 综合台账.31A.15 住宅楼房原表.38A.16 签到簿.39A.17 多/少报刊处理情况登记簿40A.18 疑难邮件处理情况登记簿.41A.19 用户邮件插箱/存局自取/停投协议书.42A.20 特快专递邮件接转投递协议书.43A.21 投递工作检查总表.44A.22 外部跟段检查记录表.45A.23 基础地址与组织机构实地检查情况登记表.46A.24 邮政投递
4、管理规范检查评定表.47A.25 邮政投递道段图式样.49A.26 再投批条(邮 1410) 50A.27 改退批条(邮 1407) 50A.28 撤回或更改通知书(邮 1607) 51A.29 住宅楼房申请投递表(1431).52A.30 住宅楼房邮件转退批条(邮 1412) 54A.31 开箱试片(邮 1501) 55A.32 邮件查单(邮 1601) 56A.33 进口查单登记簿(邮 1602) 58A.34 验单(邮 1603) 59A.35 进口验单登记簿(邮 1605) 60A.36 复验(1604).61A.37 进口给据邮件平衡合拢交接登记簿(邮 1429) 62A.38 收发
5、路单(邮 1301) 63A.39 封发清单(邮 1201 丙)64A.40 投递邮件清单(邮 1401) 65A.41 投递大宗邮件清单(邮 1409) 66A.42 国内普通包裹详情单(邮 1106) 67IIIA.43 邮政投递部排班表.69A.44 邮政投递部作业计划.691邮政投递系列标准第1部分:管理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投递生产机构的职责、投递生产机构的设置与 撤销、基 础管理、业务管理、行为管理、综合管理、工作禁令、工作纪 律和质量监控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从事普遍服务的投递生产机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6、,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YZ/T 0129 - 2009 邮政普遍服 务Q/YB xxxx.x xxxx 邮政定额定员标准 第3部分:投递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 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 2009年4月24日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第二部分) 国家邮政局 2006年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
7、处理办法(试行) 国家邮政局 2007年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中国邮政2010272号邮政投递系列标准 第2部分:操作规范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投递系列标准 第3部分:服务规范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投递系列标准 第4部分:质量规范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家职业大典邮政服务类职业分类研究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邮政投递人员投递人员包括邮政投递员和从事邮政投递生产内部作业的人员。3.1.1 邮政投递员投递员使用邮政专用工具、设备,按规定进行邮件投递的邮政工作人员。3.2 投递生产机构邮政通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邮件寄递过程的
8、主要集散点,又是接收邮件和投递人员从事内部作业的机构。3.3 投递道段道段为邮政投递员划定投递邮件的区域范围和行走(驶)路线。23.4 农村投递路线乡邮投递路线邮政投递员在农村范围内投递邮件时所行走的路线。3.5 定置管理对生产现场中的物品进行整理,把生 产中不需要的物品清除掉,把需要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上,使之与生产中的人、场所达到最佳 结合状态的一种管理方法。3.6 邮政信筒(箱)设置在室外或邮政营业厅内,供用 户投寄平常信件的邮政 专用设施。3.7 投递服务区域图表示投递生产机构提供投递服务的区域范围的挂图。图上 标有街道、社区和重点 组织机构的名称。3.8 投递道段图投递段区图投递行走路
9、线图表示投递道段的区域范围、行走路 线和行走顺序的地图。 图 上标有街道名称和门牌起止号码,重点组织机构名称,行走路线和投 递道段的起止点。3.9 筒箱印模铅封在邮政信筒(箱)内,用于 监控取筒工作质量的专用章的印迹模型。3.10 试投邮件书写的收件人地址不详或有错误时,投 递生产机构尝试 投递邮件的过程。3.11 疑难邮件邮件上收件人地址不详或迁移新址不明等情况, 经查找才能投 递的邮件。3.12 乡邮排单用于监督、检查、考核农村邮政投递员投递邮件和行走路线 的业务单式。3.13 退回按邮件上收件人地址无法投递,或因其他原因不需投 递,而办理相关手续退回寄件人的过程。3.14 无着邮件有下列
10、情况之一的无法投递邮件:a) 无法退给寄件人;b) 寄件人声明抛弃;c) 拒付应付的费用;d) 在投退局保管期满,寄件人仍未来领取。3.15 投退局3无法投递邮件的收寄局所在地的投递生产机构或营业局所。如寄件人地址不是该邮件收寄局服务范围内的,投退局应是邮件上寄件人地址所属的投 递生产 机构或营业局所。3.16 开取打开邮政信筒(箱),收集、整理邮政信筒(箱)内邮件及物品,并关闭邮政信筒(箱)的过程。3.17 开筒频次一定时间内开取邮政信筒(箱)的次数。3.18 分散开箱制按照规定的开箱区域,由市(县 )邮政企业和指定的邮政分支机构分 别开取本市(县)区域内邮政信筒(箱)的制度。3.19 集中
11、开箱制市(县)邮政企业统一开取本市(县)区域内所有邮政信筒(箱)的制度。3.20 开箱试片用于邮政业务检查人员检查邮政信筒(箱)开取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取邮政信筒(箱)的卡片。4 职责4.1 投递生产机构应按本规范进行管理。4.2 邮政投递业务管理和视察检查部门负责对投递生产机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5 投递生产机构的设置与撤销5.1 总则投递生产机构的设置与撤销应履行逐级审批程序,并在批复后做好投递生产机构设置与撤销的现场准备、业务准备、人员准备、系 统准备等工作。设置与撤销的审批流程示意图见图1。图例: 开始或结束 判断 操作内容图 1 投递生产机构设置与撤销审批流程示意图5.2 现场准备5
12、.2.1 根据投递生产作业流程和进口邮件的投递业务量,确定投递生产机构的场地面积。5.2.2 投递生产机构应设置主任室、内部处理室(挂号室、分刊室、分发室)、微机室、投递作业区、休息室、更衣室、卫生间等功能区。开始地市邮政企业填报投递生产机构设置或撤销申请表省公司初审集团复审不 通 过不 通 过 通过通过批复省公司批复地市邮政企业结束45.2.3 采用集中分拣前置作业的投递生产机构,挂号室、分刊室、分发室可合设。5.2.4 因场地原因,主任室和微机室、内部处理室和微机室、休息室和更衣室可合设。5.2.5 依据作业需求,配置操作台席、微机桌(椅)、计算机设备、文件资料柜等物品。5.3 业务准备5
13、.3.1 按照邮政定额定员标准 第 x 部分:投递岗位规定,结合生产流程、进口邮件投递业务量、服务面积、服务户数、投递里程、投递工具、投递方式和投递对象等因素,设置投递道段。5.3.2 设置城市投递道段时,应根据地形特点、组织机构、街道门牌分布情况,遵循“投递业务结构及邮政报刊时限要求,段间劳动强度均衡、段界清晰、先送重点组织机构后送零户、行走里程最短”的原则。5.3.2.1 投递时沿着街道一侧行走,适用于街道宽、居民集中、邮件量大、人车稠密的城市街道。见图 2。图 2 单侧行走路线示意图5.3.2.2 投递时沿着街道的两侧穿梭行走,适用于街道窄、邮件量少、人车少的城市街道。见图 3。图 3
14、之字形行走路线示意图5.3.2.3 投递时沿着街道一侧行走或两侧穿梭行走交替进行时,适用于城市商业街区和居民住宅区混合的城市街道。5.3.3 设置农村投递道段时,应以投递生产机构为中心,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统筹考虑当地行政区划、道路条件以及邮件的流量、流向等因素,按照“五定”要求,选择路程近、投递点多、路面好的路线,并尽量减少迂回路线,优先保证乡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重点用户,兼顾一般用户的顺序进行投递。一般分为直行路线、环形路线与混合形路线。注:“五定”指组织农村投递路线时,要求确定人员、路线、班期、投递点和出归班时间。5.4 人员准备5.4.1 人员配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5、、邮政定额定员标准 第x部分:投递岗位、进口邮件投递业务量和投递道段设置情况,结 合内部处理、信息 维护、质量控制等辅助作业需求,遵循“合理兼职、工时饱满”的原则,配 备投递人员。5.4.2 岗前培训应聘投递生产机构各岗位的人员,应按国家职业大典邮政服务类职业分类研究 规定,在地市邮政企业至少接受2.5月的专业知识培训(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服务礼仪0.5个月;邮政投递业务知识1个月;邮政投递技能训练1个月)。 对地市邮政企业不能出示 岗前培训成绩合格单的人员,投 递生产机构有权拒绝接收。5.5 系统准备55.5.1 启用前的信息维护5.5.1.1 维护流程5.5.1.1.1 地市邮政企业根据投
16、递网络组划、投递作业需求,确定拟新增投递生产机构的属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5.5.1.1.2 省公司依据拟新增投递生产机构的机构属性,对地市邮政企业填报新增投递生产机构的业务逻辑关系表或新增投递生产机构的基础信息实施初审。5.5.1.1.3 省公司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复审。审核通过后,新增投递生产机构 24 小时内在相关的各投递系统中同步出现。各级维护机构可实施相关参数信息维护。维护流程示意图见图 4。未通过通过通过未通过 未通过省公司审核信函或商函信报合投或报刊开始地市邮政企业为新增的投递生产机构申请符合标准的组织机构代码批复的新增投递生产机构的功能属性地市邮政企业填报新增投递生产机构的业
17、务逻辑关系表(见附录 A 中的 A.1),上报省公司 报刊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地市邮政企业将新增投递生产机构的基础信息上报省公司投递业务管理部门省公司审核通过通过未通过省公司向集团申请在报刊信息系统 中增加该投递生产机构省公司将向集团投递业务管理部门申请在投递生产作业系统 、 商函信息系统追加该投递生产机构集团审核 集团审核结束投递生产机构启用新增投递生产机构 24 小时内将在报刊信息系统 、 全国邮政邮编名址维护系统 、 邮区中心局生产指挥调度系统中同步出现新增投递生产机构 24 小时内在全国邮政邮编名址维护系统 、 邮区中心局生产指挥调度系统 、 投递生产作业系统 、 商函信息系统 中同步出
18、现地市邮政企业按规定时限向省公司申请在邮区中心局生产指挥调度系统中维护分拣封发关系新增投递生产机构在 全国邮政邮编名址维护系统中维护名址和投递方案地市邮政企业向省公司营投业务管理部门申请在电子化支局系统 中维护相关机构、分配员工工号字头省公司在电子化支局系统 中维护该投递机构信息、分配员工工号字头地市邮政企业在集团投递生产作业子系统 、 投递业务管理系统 中维护相关基础信息6图例: 开始或结束 判断 操作内容 同时结束图4 投递生产机构系统启用前的信息维护流程示意图5.5.1.2 异常处理5.5.1.2.1 集团公司将新增的投递生产机构的信息导入报刊信息系统后,如仅报刊信息系统中有新增投递生产
19、机构信息,全国邮政邮编名址维护系统、邮区中心局生产指挥调度系统均无该投递生产机构信息时,应报请集团公司报刊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重新维护该机构信息。5.5.1.2.2 集团公司将新增投递生产机构信息导入报刊信息系统后,报刊信息系统、全国邮政邮编名址维护系统均有新增投递生产机构信息,但邮区中心局生产指挥调度系统无该投递生产机构信息时,应查看新增投递生产机构是否在全国邮政邮编名址维护系统中发布带有名址数据的投递方案:a 未发布带有名址数据投递方案的,新增投 递生产机构在 发布带有名址信息的投递方案后, 应在各系统中查验该投递生产机构的信息是否存在;b 已发布带有名址数据投递方案的,地市 邮政企业在报
20、刊发行收订子系统中查看是否存在新增投递生产机构服务区域的地址。如无新增投 递生产机构服 务区域地址, 应报请集团公司全国邮政邮编名址维护系统的主管部门实施新增投递生产机构投递方案的维护;如有新增投递生产机构服务区域地址,应报请 集团公司邮区中心局生产 指挥调度系统的主管部门实施新增投递生产机构及其投递道段的维护。5.5.2 撤销前的信息维护5.5.2.1 维护流程5.5.2.1.1 地市邮政企业在全国邮政邮编名址维护系统中,对拟撤销的投递生产机构所辖区域的名址重新批局处理后,报省公司审批。5.5.2.1.2 省公司初审批局后的投递生产机构,确保该机构下无名址信息。审核通过后,依据拟撤销投递生产
21、机构的机构属性报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5.5.2.1.3 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该机构在各相关投递系统中被撤销。维护流程示意图见图 5。通过通过未通过未通过未通过商 函 投 递 机 构信报合投或报刊投递机构开始地市邮政企业在 全国邮政邮编名址维护系统中对拟撤销的投递生产机构所属区域内的名址重新批局处理省公司审核集团报刊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审核集团投递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拟 撤 销 的 投 递 生 产 机 构 24 小 时 内 在 报 刊 信 息 系 统 、 全 国 邮 政 邮 编名 址 维 护 系 统 中 同 步 撤 销拟 撤 销 的 投 递 生 产 机 构 24 小 时 内 在 商 函 业 务 信 息
22、 系 统 、 全 国 邮 政 邮编 名 址 维 护 系 统 中 同 步 撤 销地市邮政企业向省公司营投业务管理部门申请撤销 电子化支局系统 、投递生产作业系统中的投递机构信息结束7图例: 开始或结束 判断 操作内容图5 投递生产机构撤销时的信息维护流程示意图5.5.2.2 撤销要点5.5.2.2.1 拟撤销的投递生产机构信息在各系统中的撤销时间,最早应于全国邮政邮编名址维护系统的地址数据重新批局批段后的下一个季度报刊要数日前两天进行,防止报刊收订部门的订阅数据、邮区中心局的报刊分发数据和投递生产机构的报刊投递卡片数据间紊乱。5.5.2.2.2 应制定报刊投递生产作业方案调整的应急预案。5.6
23、设备准备按照进口邮件的投递业务量,配置 计算机设备, 满足报刊分 发和信息下载、名址库管理、投递信息反馈、投递业务管理等信息作 业需求下。6 基础管理6.1 邮政法规、管理制度6.1.1 邮政法规投递生产机构应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YZ/T0129-2009 邮政普遍服务、集 团公司的邮政业务规章制度。邮政业务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国内邮件处理 规则、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报刊发行分册、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 特快专递分册、 国际邮件处 理规则。6.1.2 管理制度投递生产机构应备有班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邮政投递部管理制度、邮政投递部业务学习制度、邮政投递生产作业管理制度、邮 政投递服务规范、 邮政
24、投递员职业 守则、邮政投递部各岗位职责、邮件投递安全保密制度和5S管理制度。各 项制度内容参见附录A中的 A.3A.10;6.2 管理簿册6.2.1 内容6.2.1.1 管理工作日志记录投递生产机构每日生产、工作中 发生的各类问题的簿册,见附录A中的A.12。其内容包括:a) 人员出勤、班组生产作业和监督检查情况;b) 重要事项及来电、来文情况;c) 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及处理情况;d) 班组晨会情况。6.2.1.2 会议记录簿记录投递生产机构业务学习、质量分析等会议的簿册, 见附 录A中的A.13。6.2.1.3 综合台账记录投递生产机构综合基础资料的簿册, 见附录A中的A.14 。其内容包
25、括:a) 基础数据原表;b) 兼取筒箱原表;c) 邮政生产用品用具配发原表;d) 投递人员信息原表;e) 重点用户服务原表。6.2.1.4 住宅楼房原簿记录住宅楼房基础信息和投递方式等基础资料的簿册, 见 附录A中的A.15。6.2.1.5 签到簿记录投递生产机构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的簿册, 见附录A中的 A.16。86.2.2 管理6.2.2.1 管理工作日志,投递生产机构负责人应每日据实填写;签到簿,投递生产机构的工作人员应每日据实填写;会议记录簿、综合台账、住宅楼房原簿,投递生产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应依据实际情况变化据实填写。6.2.2.2 投递生产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每半年调审或实地检查不少
26、于一次。6.2.2.3 投递生产机构自行保管管理簿册。管理工作日志、签到簿保管期限 2 年。保管期满,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销毁。处理情况作好记录,处理人员签证,记录应保管 2 年。会议记录簿、综合台账、住宅楼房原簿长期有效,由投递生产机构自行保管。投递生产机构撤销时,应上交至上一级主管部门。6.2.2.4 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广,管理簿册可逐步实现电子化、信息化,数据采集的自动化。 6.3 生产原始记录6.3.1 内容生产原始记录主要包括:a) 日戳打印簿(邮 1615);b) 进口查单登记簿(邮 1602);c) 进口验单登记簿(邮 1605);d) 多/少报刊处理情况登记簿(见附录 A
27、中的 A.17);e) 疑难邮件处理情况登记簿(见附录 A 中的 A.18);f) 用户邮件插箱存局自取停投协议书(见附录 A 中的 A.19);g) 特快专递邮件接转投递协议书(见附录 A 中的 A.20);h) 投递工作检查工具总表(见附录 A 中 A.21);i) 外部跟段检查记录表(见附录 A 中的 A.22);j) 基础地址与组织机构实地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录 A 中的 A.23)。6.3.2 管理6.3.2.1 投递生产机构应指定人员据实填写。6.3.2.2 投递生产机构的主管部门每半年调审或实地检查不少于一次。6.3.2.3 日戳打印簿、进口查单登记簿、进口验单登记簿按邮件业务档
28、案管理。6.3.2.4 疑难邮件处理情况登记簿长期有效,投递生产机构自行保管。6.3.2.5 多/少报刊处理情况登记簿、用户邮件插箱存局自取停投协议书、特快专递邮件接转投递协议书、投递工作检查工具总表、外部跟段检查记录表、基础地址与组织机构实地检查情况登记表有效期 2 年,由投递生产机构自行保管。保管期满,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销毁。处理情况作好记录,处理人员签证,此记录应保管 2 年。6.3.2.6 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广,各类簿册可逐步实现电子化、信息化,数据采集的自动化。 6.4 现场管理6.4.1 外部现场投递生产机构的外部现场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a) 按照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第
29、二部分)的规定设置局所名称牌。城区投递生产机构的名称统称为“邮政投递部”;农村营投合一的局所名称统称为“邮政支局(所)”,独立的农村投递生产机构统称为“邮政投递部”;b) 临街的投递部按照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的规定可设置店招,文字为“中国邮政”;c) 投递车辆应在指定地点有序排放。有条件的投递生产机构可设置存车棚;d) 投递生产机构的外墙、门窗和外部设施应清洁、完好,不得有污损、涂画;e) 具有营业功能的投递生产机构门前应设置邮政信筒(箱),标志明显,并保持日常清洁;9f) 悬挂的标语、旗帜等宣传用品应整洁有序。涉及的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宣传用品,恢复原貌。6.4.2 内部现场6.4.2.
30、1 空间组织投递生产机构的内部现场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a) 封闭作业,不允许投递生产机构以外的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外来人员进入时,应按地市邮政企业的安全保卫规定实行登记;b) 室内应布局合理、光线充足,装饰色调以“白、灰”为主,墙面以“白色”为基调,地面以“灰色”为基调。生产作业区的墙壁应符合 6.2.2 的要求,不得粘贴或悬挂其他物品。荣誉称号等各类牌匾、奖状、奖杯等,应悬挂或放置在主任室或非生产区域;c) 物品实行定置管理;d) 生产作业区应合理布局。物流宜截弯取直,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流程。人流宜减少往返运动,缩短行程,去掉不必要的重复动作和工序;e) 每日应做到“四无”、“四固定”、“
31、五干净”;注 1:“四无”指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无异味;注 2:“四固定”指用品、用具、邮件、私人物品存放位置要固定;注 3:“五干净”指地面干净、台面干净、墙面干净、门窗干净、设备干净。f) 严禁吸烟。6.4.2.2 看板管理利用电子看板或固定位置粘贴等方式,展示 规章制度和现场 定置图、生 产作业信息、服务质量完成情况、局务公开等内容,实现动态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固定位置粘贴的看板规格、尺寸,省公司、地市邮政企业结合本地需求、投递生 产机构场地的实际情况自定。6.4.2.2.1 展示内容a) 场地较大的投递部应设置邮政投递生产作业计划、邮政投递生产作业管理制度、邮政投递服务规范、邮政投递
32、部各岗位职责、投递服务五条禁令和现场“5S”管理制度、现场定置图等看板。b) 场地较小的投递部应设置邮政投递生产作业计划、邮政投递服务规范、投递服务五条禁令等看板;c) 具有投递功能的农村邮政支局(所)应设置邮政投递服务规范、邮政投递五条禁令等看板。6.4.2.3 用品用具投递生产机构的用品用具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a) 投递台席应采用“凹字形”、“曲尺形”、“双线形”或“一字形”排列,参见附录 A 中的图 A.11。抽屉内物品按类摆放整齐;b) 人员离开操作台席时,应将邮政日戳、邮政夹钳放回抽屉或锁入柜内,钥匙随人走;c) 袋牌、袋绳、铅志、业务单式应按类别分开存放在业务用品柜指定位置;d)
33、空袋对折,露出“中国邮政”字样和型号,并按型号分类存放于指定区域;e) 空信盒应在指定位置按同一方向、同一高度(1.3-1.65 米)依次排列;f) 计算机设备的安置场地应注意防火、防水、防静电,避免震动,确保接地正常;g) 作业终了、平衡合拢后,废弃的路单、清单、色带、袋牌等应及时放入废物箱。用铅志封装的,应设专业箱予以收纳,定期回收;h) 报废的用品、设备应及时搬离现场。不能及时搬离的,应加注明显标识,以示报废。7 业务管理7.1 业务流程10投递生产机构的业务流程分为城市集中分拣模式和农村非集中分拣模式两种,业务流程示意图分别见图6和图7。正确错分误分单物不符错分误分缺报少刊缺报少刊按段
34、领取过总数 过总数按段领取排报排刊 排信按段领取排信给据邮件内部处理报刊内部处理正确差错开始班前准备签收总包双方共同处理开拆总包平常邮件内部处理正确多少报刊处理正确缮发验单总复查外部投递用户归班结束11图例: 开始或结束 判断 操作内容图 6 集中分拣前置作业的投递生产机构业务流程示意图错分误分正确给据邮件内部处理报刊内部处理正确差错开始班前准备签收总包双方共同处理开拆总包平常邮件内部处理正确总复查外部投递用户归班结束单物不符错分误分缺报少刊按段分拣过总数 勾挑核对按段分发 过戳正确多少报刊处理缮发验单缺报少刊 排报排刊 排信 排信内部交接理信过戳内部交接分拣登记平衡合拢内部交接12图例: 开
35、始或结束 判断 操作内容图 7 非集中分拣前置作业的投递生产机构业务流程示意图7.2 邮件投递7.2.1 基本规定邮件的投递频次与时限、投递深度和投交手续,应符合邮政投递系列标准 第 4 部分:质量规范与集团公司相关业务规定。7.2.2 特殊规定7.2.2.1 插箱邮件插箱处理的业务流程如下:a) 投递生产机构和用户签订用户邮件插箱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录 A 中的 A.19,经投递生产机构负责人审核、签章后生效;b) 用户邮件插箱协议书分别由用户、投递生产机构、投递员保存与使用;c) 根据用户邮件插箱协议书,相关邮件实行插箱投递;d) 用户邮件插箱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1 年。过期协议由投
36、递生产机构保管 1 年。7.2.2.2 存局自取邮件存局自取处理的业务流程如下:a) 用户应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用户应出具正式介绍信,个人用户应出具有效身份证件;b) 根据用户的申请,投递生产机构和用户签订用户邮件存局自取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录A 中的 A.19,经投递生产机构负责人审核、签章后生效;c) 用户邮件存局自取协议书分别由用户、投递生产机构(附用户书面申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用户身份证件复印件)、投递员保存与使用;d) 根据用户邮件存局自取协议书 ,投递部的用户自取邮件,存放本投递部,由当班内勤人员负责与用户交接;农村营业支局(所)的用户自取邮件,一律由投递员登记并与营业员办理交接,由
37、用户到营业窗口自取;e) 用户邮件存局自取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1 年。过期协议由投递生产机构保管 1 年。7.2.2.3 邮件停投邮件停投处理的业务流程如下:a) 用户应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用户应出具正式介绍信,个人用户应出具有效身份证件;b) 根据用户的申请,投递生产机构和用户签订用户邮件停投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录 A 中的 A.19,经投递生产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名盖章后生效;c) 用户邮件停投协议书,分别由用户、投递生产机构(附用户书面申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用户身份证件复印件)、投递员保存与使用;d) 根据用户邮件停投协议书,该用户邮件实行停投。停投期间的用户邮件,一律由投递员交投递生产
38、机构指定的非投递员保管;e) 停投期满后的首日,投递员恢复投递;f) 用户邮件停投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1 年。过期协议由投递生产机构保管 1 年。7.2.2.4 邮件的再投7.2.2.4.1 投递员应在再投的邮件封面上粘贴再投邮件批条(邮 1410),见附录 A 中的 A.26,或加盖“再投章戳”(规格、内容同“邮 1410”),并批注再投情况。给据邮件应同时在投递邮件清单(邮 1401)对应栏目加盖“再投”戳记。7.2.2.4.2 批注后,平常邮件交给投递生产机构指定人员处理,给据邮件应连同投递邮件清单一起与投递生产机构的指定人员办理交接。7.2.2.5 邮件的改寄137.2.2.5.1
39、 投递员应在改寄的邮件封面上粘贴改退批条(邮 1407),见附录 A 中的 A.27,或加盖“改退章戳” (规格、内容同“邮 1407”),批注改寄地址,经主管人员审核确认,加盖主管人员名章。给据邮件应同时在投递邮件清单对应栏目加盖“改寄戳记”,并批注改寄地址、改寄原因。7.2.2.5.2 批注后,平常邮件交给投递生产机构指定人员处理,给据邮件应连同投递邮件清单一起与投递生产机构的指定人员办理交接。7.2.2.6 邮件退回7.2.2.6.1 应在退回的邮件封面上粘贴改退批条(邮 1407)或加盖“改退章戳”(规格、内容同“邮 1407”),批注退回原因,经主管人员审核确认、加盖主管人员名章。给
40、据邮件应同时在投递邮件清单对应栏目加盖“退回”戳记,并批注退回原因。7.2.2.6.2 批注后,平常邮件交给投递生产机构指定人员处理,给据邮件应连同邮件投递清单一起与投递生产机构的指定人员办理交接。寄件人申请撤回的,除按 7.2.2.6.1 规定批注外,还应在收到的撤回或更改通知书(邮 1607)上批注退回日期和局名后存档,见附录 A 中的 A.28。7.2.2.7 欠资、漏销邮票及禁限寄邮件 7.2.2.7.1 对欠资邮件加盖欠资章,应向收件人投送领取欠资邮件通知单,由收件人凭通知单领取欠资邮件。7.2.2.7.2 对漏销邮票的邮件,应用投递日戳滚销或用笔划销,不允许用投递日戳盖销。7.2.
41、2.7.3 对禁、限寄邮件,应按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和集团公司业务规定处理。7.2.3 无着邮件应对无着邮件逐件批注原因,加盖日戳、名章,随时寄往省公司或省公司指定省会局的无着邮件处理机构。寄送时,平常邮件登记总件数,给据邮件应逐件抄登,并注明邮件种类。封发时, 应封成专袋专套,袋牌和套签应写明“局无着 邮件处” 。7.3 通邮管理7.3.1 符合 YZ/T 0129 - 2009 中的第 7.2.1.3 条时,应组织投递。 7.3.2 新建的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应由单位或者居民住宅的产权单位到当地邮政企业或分支机构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有关邮政企业或分支机构应当
42、予以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一周内安排投递。其程序为:a) 用户应按要求填写“住宅楼房申请投递表(邮1431)”一式两份,见附录A中的A.29,并办理信报箱(群、间)钥匙移交,明确维修办法;b) 受理的投递生产机构应对要求投递邮件的用户是否具备条件进行实地勘验,调查核实情况在“住宅楼房申请投递表” 相关栏内详细写明后上报地市邮政企业主管部门审批;c) 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 “住宅楼房申请投递表”一份留存,一份发投递生产机构。同 时,通知用户开始投递邮件的时间。7.3.3 单位更改名称的,应按 7.3.2a)的规定通知当地邮政企业单位名称变更情况。7.3.4 收件人变更地址的,应按 7.3.2 的
43、规定通知当地邮政企业并办理邮件改寄新址手续。投递生产机构在办理改寄新址手续后,对仍按原址寄达的邮件改寄新址投递,改寄期限为三个月。7.3.5 新建的企(事)业等单位、居民住宅楼不具备邮件投递条件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a) 由当地邮政企业协商其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部门解决存在问题;b)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设置信报箱的,按 中华 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2章第10条执行;对寄交新建的企(事)业单位、住宅楼房的 邮件,根据收件人需要,可按邮政投递系列标准 第4部分:质量规范第9章“ 投递深度” 的 规定办理。对确实无法投递的邮件,可粘贴“住宅楼房邮件转退批条(邮1412)”,见附录 A中的A.30
44、,批明原因,按无法投递邮件处理。7.4 邮政信筒(箱)7.4.1 开筒频次14邮政企业开取邮政信筒(箱)的次数应符合下列要求:a) 城市每天不应少于 1 次;b)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不应少于 5 天,每天不应少于 1 次;c) 农村地区每周不应少于 3 天,每天不应少于 1 次;d) 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可按当地的投递频次开取邮政信筒(箱)。7.4.2 开筒方式邮政企业开取邮政信筒(箱)的方式有分散开箱制和集中开箱制两种。7.4.3 开筒分工邮政信筒(箱)分为营业开筒、投 递开筒及专职开筒。 营业局(所) 门前和营业厅内的邮政信筒(箱)应划归所属营业机构开筒;非营业局(所)门前的邮政信筒(
45、箱)可由投递生产机构开筒。根据实际情况,地市邮政企业可设专职人员负责邮政信筒(箱)的开筒。7.4.4 开筒监控7.4.4.1 专职开筒采用开箱试片(邮1501)监控方式, 实行“ 红、兰卡”动态监控。每个邮政信筒(箱)配备一套标明邮政信筒(箱)代号的红、兰卡,由专人负责发放和回收。首次班开筒作业时取回兰卡,投入红卡,下次班开筒时,取回红卡,投入兰卡。7.4.4.2 兼职开筒城市,采用筒箱印模和试信的 监控方式;农村,采用 乡邮排 单和试信的监控方式。7.4.4.3 新技术应用条件允许,开筒监控可采用RFID 、智能 锁、信息钮等信息技术监控方式。7.4.5 筒取邮件投递生产机构应按时收箱,收箱
46、后的筒取 邮件交营业处理。对筒取邮件不符合收寄规格标准的,按如下方式处理:a) 邮件封面贴有无效邮资的,退回寄件人。无法退回的,在无效邮票两旁加括弧,不准许盖销,按欠资邮件处理;b) 邮件封皮破损的,应会同主管人员代封,加盖主管人员、经办人员名章,在骑缝处加盖日戳;c) 属禁限寄范围的邮件,按 7.2.2.7.3 的规定处理;d) 筒取邮件一律按平常信件处理;e) 筒箱开取的“义务兵免费信件”,退回相关军事单位。无法退回的,划销义务兵戳记,按欠资邮件处理;f) 筒箱开取的非邮寄物品,交主管人员做好登记;g) 筒箱开取的邮政公事邮件,退回寄件单位。7.5 乡邮排单7.5.1 保管空白乡邮排单应由
47、投递生产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非投递人员保管。7.5.2 发放农村投递员出班时,由保管人 员按班编号签发乡邮排单,在乡邮排单上填写出班时间并加盖日戳,不得一次签发两班或多班。7.5.3 使用出班后,农村投递员应按乡邮 排单上规定的路线、地点、时间顺序行走。每到监控地点, 应在乡邮排单上加盖预留的印模,不得遗 漏或用其他图章和签字代替。归班后,农村投递员应立即交回 乡邮排单。7.5.4 审核15发单人员审核,检查有无脱班、丢点、甩片等问题。 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在乡邮排单上予以批注。审核无误后,应在乡邮排单上签注归班时间,填写应填的项目,加盖负责人或发班人员名章和日戳。7.5.5 归缴乡邮排单
48、应随其他投递业务档案,逐日寄送至上一 级邮政机构。7.6 查验7.6.1 查单7.6.1.1 收到档案室转发的查单(邮 1601),见附录 A 中的 A.32,应在进口查单登记簿(邮1602)上登记,见附录 A 中的 A.33。7.6.1.2 收到非档案室转发的查单(邮 1601),应转送档案室按规定程序处理。支局设档案室时,应根据查单节目处理后退交档案室。7.6.1.3 办妥查复后,应在进口查单登记簿批注处理情况、日期和加盖经办人员名章。7.6.1.4 从收到查单至办妥查复手续,最大时限不超过 4 天,其中农村邮政分支机构的邮路班期超过3 天的,可相应延长。7.6.2 验单7.6.2.1 收到档案室转发的验单(邮 1603),见附录 A 中的 A.34,应在进口验单登记簿(邮1605)上登记,见附录 A 中的 A.35。需要答复的,应从验单收到之日起 2 日内缮写复验(邮1604),见附录 A 中的 A.36,经主管人员审核签章后,送档案室转发验局。7.6.2.2 收到发验局直接发来的验单(邮 1603),应转送档案室处理。7.7 投递档案7.7.1 内容7.7.1.1 归缴的投递档案主要包括:进口给据邮件平衡合拢交接登记簿(邮 1429)、收发邮件路单(邮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