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参与分配的条件【案情简介】顺德某投资公司(下称投资公司)申请执行龙江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与龙江公司借款合同执行纠纷一案,法院在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龙江公司四处房产以及一宗处土地使用权。后法院认为查封的上述土地使用权处理价款权以成交价人民币(下同)5100 万元成功拍卖万元足以清偿龙江公司全部债务,故解除对四处房产的查封手续。以人民币(下同)5100 万元成功处置龙江公司名下一宗土地使用权。此后,案外人农商业银行认为龙江公司此次拍卖款并不足以清偿龙江公司所有债务案外人佛山某农商业银行以龙江公司土地使用权处置价款不足以清偿龙江公司所有债务,遂以龙江公司已经歇业且其已歇业、无 财产可供执行为由
2、,申请向法院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龙江公司正处于投产开业营运状态,并未歇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六条规定,不具备参与分配的条件,通知驳回农商业银行的参与分配申请遂驳回银行其参与分配的申请。【争议问题】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在其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其他多个债权人是否可以对其财产申请参与分配?如果该企业未经清理或者清算而撤销、注 销或者歇业,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律师点评】一、法律规定1、参与分配制度的一般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民诉意见)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
3、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2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称执行规定)第九十条规定:“被执行人 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据此,法律明确规定其他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其一,被执行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其二,已取得生效判决或已提起诉讼;其
4、三,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参与分配的特殊规定。执行规定第九十六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者清算而撤销、注销或者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十条至九十五条的规定,对给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企 业破产 法第二条 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据此,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时,其财产不足以清偿不全债务的,一般 应适用企业破产法进行破产清算,各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但执 行规定第 96 条对此作出例外规定。执行规定第九十六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
5、法人,未经清理或者清算而撤销、注销或者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十条至九十五条的规定,对给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依上述规定,当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在满足两个条件时其他债权人可以分配。首先,被执行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者歇业;其次,被 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参与分配的条件上述法律规定确定了参与分配最基本的条件,即被执行人必须是3公民或其他组织。如果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则不适用参与分配程序,应按执行规定第八十九条处理即执行法院应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完全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
6、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但要注意执行规定第九十六条规定的例外情况。二三、本案分析。1、本案中,龙江公司为企业法人,且没有 证据认定龙江公司其仍正常营业已经歇业。龙江公司是属于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法人,在不满足执行规定第九十六条规定的前提下其他债权人因此龙江公司不适用参与分配程序。但如果 龙江公司已经撤销、注销或者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各 债权人可申请对其财产参与分配。本案中,农商业银行以龙江公司没有用水、用电的记录以及被拍卖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在拍卖成交前一年内没有缴纳营业税的记录为由,主张龙江公司已经歇业。但经查询,龙江公司的营业
7、执照未被吊销或者注销,其工商登记仍显示为正常年检。在案件执行期间,龙江公司仍委托其他管理公司对拍卖土地上的其建筑物房产进行出租、收租和物业管理收租及物业管理,收取高 额的租金,属正常经营。因此 ,农商业银行农商业银行关于龙江公司已经歇业的主张并不符合事实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龙江公司已经歇业。2、农商业银行可处置无法证明龙江公司其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退一步讲,就算龙江公司已经注销或者歇业即使龙江公司已经注销或者歇业, 农商业银行也只有在证明龙江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才能启动参与分配程序。本案,投资公司依法申请法院查封在申请执行龙江公司的时候,4向法院申请查封了龙江公司四处房产和
8、及一宗处土地使用权。 ,最终,法院仅仅处置仅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 5100 万元已远远超出投资公司的债权,故法院解除对。龙江公司的四处房产的查封,还处于法院的查封状态。因此,龙江公司尚有大部分土地处置价款、四处房产以及高额租金可供处置,不满足“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的规定。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四处房产不能执行。何况,龙江公司还有高额的租金收入。因此,无法证明龙江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因此,法院以执行规定第九十六条规定裁定驳回农商业银行的参与分配申请,是正确的。综上,龙江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只有其已经撤销、注销或者歇业,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才能启动参与分配程序。因此,法院以执行规定第九十六条驳回农商业银行的参与分配申请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