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参与方间接口设计2014 年 5 月i目录一. 概述 11.1 范围 11.2 参考资料 1二. 术语和定义、符号、缩略语 12.1 术语和定义 12.1.1 交易处理 12.1.2 参与方 22.1.3 清分方 22.1.4 本地清分方 22.1.5 国家级清分方 22.1.6 发行方 22.1.7 公路收费方 22.1.8 清分 22.1.9 清分日 32.1.10 清分目标日 32.1.11 结算 32.1.12 结算日 32.1.13 清算 32.1.14 收款方 32.1.15 付款方 32.1.16 消息 42.2 缩略语 42.3 XML 符
2、号及说明定义 4三. 体系结构 53.1 基本结构 53.2 角色转换 6四. 传输规则 74.1 传输方式 74.2 基本结构 74.2.1 数据存储形式 74.2.2 数据结构定义 84.2.3 数据类型 84.3 消息头 94.4 消息体 124.5 消息文件的命名规则 124.6 传输控制 134.6.1 通用确认消息结构 134.6.2 通用重发请求消息结构 154.6.3 名单数据的版本控制 164.7 名单数据的有效期 204.8 参与方 ID 204.9 卡 ID 及卡类型 .21ii五. 交易处理 215.1 应用范围 215.2 确认消息结构 225.2.1 应用范围 22
3、5.2.2 消息头 225.3 原始交易消息 225.3.1 应用范围 225.3.2 消息头 235.3.3 消息内容 245.3.4 处理流程 305.4 记帐处理消息 315.4.1 应用范围 315.4.2 消息头 315.4.3 消息内容 325.4.4 处理流程 345.5 争议交易处理消息 355.5.1 应用范围 355.5.2 消息头 365.5.3 消息内容 375.5.4 处理流程 395.6 异常交易退费消息 405.6.1 应用范围 405.6.2 消息头 405.6.3 消息内容 415.6.4 处理流程 435.7 交易处理过程 435.8 清分消息 455.8.
4、1 应用范围 455.8.2 消息头 465.8.3 消息内容 465.8.4 处理流程 505.9 结算消息 545.9.1 应用范围 545.9.2 消息头 555.9.3 消息内容 565.9.4 处理流程 585.10 交易数据逻辑检查 595.10.1 与交易相关消息间的关系 595.10.2 检查原始交易和记帐处理 615.10.3 检查清分结果 615.10.4 检查结算结果 61六. 用户状态及用户信息处理 616.1 用户状态名单消息 626.1.1 发送消息结构 62iii6.1.2 确认消息结构 656.1.3 消息处理流程 666.2 请求重发状态名单消息 666.2.
5、1 发送消息结构 666.2.2 确认消息结构 676.3 用户信息列表消息 686.3.1 发送消息结构 686.3.2 确认消息结构 726.3.3 消息处理流程 726.3.4 发行代理列表 736.4 请求重发用户信息列表消息 736.4.1 发送消息结构 736.4.2 确认消息结构 74七. 基础信息维护 747.1 服务类型消息 747.1.1 发送消息结构 747.1.2 确认消息结构 777.2 请求重发服务类型消息 777.2.1 发送消息结构 777.2.2 确认消息结构 777.3 参与方信息消息 787.3.1 发送消息结构 787.3.2 确认消息结构 827.3.
6、3 处理规则 837.4 请求重发参与方信息消息 847.4.1 发送消息结构 847.4.2 确认消息结构 847.5 消息处理流程 84八. 消息总结 848.1 消息列表 858.2 消息确认对应关系 861一. 概述1.1范围本 协 议 规 定 了 收 费 公 路 联 网 结 算 管 理 中 心 ( 部 中 心 ) 系 统 及 各 省 ( 区 、市 ) 内 电 子 收 费 系 统 中 各 参 与 方 ( 如 公 路 收 费 方 、 清 分 方 和 发 行 方 ) 之 间 的数 据 传 输 接 口 及 处 理 流 程 。部 中 心 和 各 省 ( 区 、 市 ) 清 分 结 算 系 统
7、之 间 的 数 据 交 换 需 按 本 协 议 执行 ; 各 省 ( 市 ) 内 参 与 方 间 的 数 据 交 换 可 以 本 协 议 为 参 考 自 行 设 计 。1.2参考资料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 款 。 凡 是 注 日 期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于 本 标 准 , 然 而 ,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 不
8、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GB/T 206102006/ISO/TS 14904 : 2002 道 路 运 输 与 交 通 信息 技 术 电 子 收 费 ( EFC) 参 与 方 之 间 信 息 交 互 接 口 的 规 范 高 速 公 路 区 域 联 网 不 停 车 收 费 示 范 工 程 暂 行 技 术 要 求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金 融 行 业 JR/T 0025-2005 中 国 金 融 集 成 电 路( IC) 卡 规 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部 收 费 公 路 联 网 收 费 技 术 要 求 2007
9、年 10月 版二. 术语和定义、符号、缩略语2.1术语和定义2.1.1 交易处理 交 易 处 理 是 公 路 收 费 交 易 从 公 路 收 费 方 到 清 分 方 , 再 到 发 行 方 的 整 个 传输 、 记 帐 、 争 议 处 理 、 清 分 统 计 、 结 算 划 帐 等 各 个 过 程 的 总 和 。 22.1.2 参与方参 与 到 整 个 电 子 收 费 运 营 的 单 位 或 实 体 。2.1.3 清分方清 分 方 又 称 清 分 服 务 方 , 负 责 在 本 系 统 多 个 发 行 方 及 公 路 收 费 方 之 间交 换 数 据 , 包 括 交 易 信 息 及 各 种 状
10、 态 信 息 等 。 同 时 , 协 调 各 方 完 成 电 子 收费 业 务 , 包 括 争 议 处 理 、 清 分 及 结 算 等 。2.1.4 本地清分方本 地 清 分 方 又 称 为 本 省 ( 市 ) 清 分 方 , 是 负 责 该 清 分 方 所 属 省 ( 市 )内 的 交 易 进 行 清 分 的 参 与 方 。 本 地 清 分 方 直 接 与 本 省 ( 市 ) 内 的 发 行 方 和 公路 收 费 方 相 连 。2.1.5 国家级清分方在 全 国 负 责 对 跨 省 ( 市 ) 交 易 进 行 清 分 的 参 与 方 。 国 家 级 清 分 方 仅 直接 与 区 域 内 各
11、省 ( 市 ) 的 清 分 方 相 连 , 不 与 各 地 的 发 行 方 和 公 路 收 费 方 直 接相 连 。2.1.6 发行方发 行 方 是 负 责 将 公 路 收 费 方 提 供 的 各 种 服 务 销 售 给 用 户 的 实 体 。2.1.7 公路收费方又 称 服 务 方 ,是 直 接 为 终 端 用 户 提 供 服 务 , 并 且 通 过 服 务 获 得 商 业 收 益的 实 体 。 具 体 到 公 路 电 子 收 费 业 务 , 服 务 方 是 向 用 户 提 供 高 速 道 路 通 行 并 收费 通 行 费 的 实 体 。2.1.8 清分清 分 是 清 分 方 统 计 各 参
12、 与 方 应 收 /付 款 金 额 并 与 相 关 参 与 方 核 对 数 据的 操 作 , 每 日 进 行 一 次 。 即 使 清 分 当 日 无 交 易 , 也 应 按 规 则 生 成 清 分 信 息 。国 家 级 清 分 方 负 责 对 全 国 发 生 的 跨 省 ( 市 ) 交 易 进 行 清 分 , 称 为 一 级清 分 ; 本 地 清 分 方 负 责 对 在 本 省 ( 市 ) 内 产 生 的 交 易 进 行 清 分 , 称 为 二 级 清分 。32.1.9 清分日 清 分 日 是 清 分 方 执 行 清 分 业 务 的 日 期 。2.1.10清分目标日清 分 目 标 日 是 公
13、路 收 费 方 希 望 交 易 规 属 的 清 分 日 期 。 清 分 方 仅 对 清 分 目标 日 早 于 清 分 日 的 交 易 进 行 清 分 。2.1.11结算结 算 是 清 分 方 按 一 定 周 期 , 根 据 每 日 清 分 结 果 统 计 各 方 应 收 /付 款 金 额并 发 布 划 帐 指 令 的 操 作 。国 家 级 清 分 方 负 责 对 全 国 发 生 的 跨 省 ( 市 ) 交 易 进 行 结 算 , 称 为 一 级结 算 ; 本 地 清 分 方 负 责 对 在 本 省 ( 市 ) 内 产 生 的 交 易 进 行 结 算 , 称 为 二 级 结算 。一 级 结 算
14、和 二 级 结 算 的 周 期 可 以 不 同 。2.1.12结算日清 分 方 执 行 结 算 业 务 的 日 期 。2.1.13清算清 分 与 结 算 的 统 称 。2.1.14收款方接 收 服 务 费 的 参 与 方 , 可 以 是 清 分 方 和 公 路 收 费 方 。 由 于 收 款 方 可 能 发生 存 在 异 常 交 易 退 费 , 所 以 在 极 端 情 况 下 收 款 金 额 可 以 为 负 数 , 表 示 净 支 付 。2.1.15付款方支 付 服 务 费 的 参 与 方 , 可 以 是 清 分 方 和 发 行 方 。 由 于 收 款 方 可 能 发 生 存在 异 常 交 易
15、 退 费 , 向 付 款 方 返 还 部 分 服 务 费 , 所 以 在 极 端 情 况 下 付 款 金 额 可以 为 负 数 , 表 示 付 款 方 净 收 入 。42.1.16消息在 电 子 收 费 系 统 中 , 在 各 参 与 方 之 间 需 经 计 算 机 系 统 收 、 发 处 理 的 各 种数 据 信 息 的 总 称 。2.2缩略语本 标 准 所 用 缩 略 语 如 下 表 。缩略语 英文全称 含义XML 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 一种简单的数据存储语言,使用一系列简单的标记描述数据。ID Identity 身份标识号码,也叫帐号,是一个编码,具有唯一
16、性。2.3XML 符号及说明定义本 文 中 定 义 XML 结 构 的 Schema 通 过 如 下 图 形 表 示 :所 有 XML 节 点 定 义 均 以 方 框 套 节 名 称 定 义 , 如 上 图 中 的 RootElement及 Item1 到 Item8。 根 据 连 接 线 可 知 各 个 节 点 的 关 系 : Item1 到 Item8 均 为RootElement 的 子 节 点 。如 果 一 个 节 点 必 须 出 现 且 仅 能 出 现 一 次 , 则 其 方 框 为 实 线 , 没 有 任 何 下标 , 如 Item1 到 Item5。5如 果 一 个 节 点 可
17、以 被 省 略 , 即 其 出 现 次 数 可 以 为 0, 则 其 方 框 为 虚 线 ,如 Item6 和 Item7。 Item6 的 虚 框 下 无 下 标 , 说 明 Item6 最 多 可 以 出 现 一 次 ;Item7 的 虚 框 下 有 下 标 , 指 明 其 出 现 次 数 的 上 限 ( 上 图 中 定 义 为 无 穷 大 ) 。Item8 的 下 标 说 明 其 出 现 次 数 必 须 在 4 次 到 8 次 之 间 , 否 则 不 能 通 过XML 合 法 性 验 证 。两 个 图 形 说 明 子 节 点 的 出 现 规 则 。 前 者 表 示 子 节 点 按 结 构
18、 图从 上 到 下 的 顺 序 出 现 。 例 如 , RootElement 的 子 节 点 必 须 按Item1、 Item2、 Item3的 顺 序 出 现 , 否 则 无 法 通 过 合 法 性 验 证 。 后 者 表 示子 节 点 的 出 现 是 选 择 关 系 。 例 如 , Item3、 Item4、 Item5 均 为RootElement 的 子 节 点 , 但 在 任 意 一 个 XML 文 件 中 , 只 能 出 现 这 三 者 之 一 ,不 能 同 时 出 现 。在 说 明 中 通 过 RootElement.Item1、 RootElement.Item2 的 形 式
19、 表 示上 下 级 节 点 之 间 的 关 系 。三. 体系结构3.1基本结构本 体 系 结 构 根 据 道 路 运 输 与 交 通 信 息 技 术 电 子 收 费 ( EFC) 参 与 方之 间 信 息 交 互 接 口 的 规 范 制 定 。区域清分方省 ( 市 )清分方省 ( 市 )清分方发行方公路收费方发行方公路收费方联 网 电 子 收 费 体 系 结 构 为 树 型 , 在 同 一 水 平 的 两 个 参 与 方 之 间 没 有 直 接联 系 : 省 ( 市 ) 清 分 方 可 以 与 本 省 ( 市 ) 内 的 多 个 公 路 收 费 方 和 发 行 方 相6连 。 省 ( 市 )
20、清 分 方 通 过 区 域 清 分 方 与 其 他 省 ( 市 ) 清 分 方 相 连 。 本 省 ( 市 ) 公 路 收 费 方 与 发 行 方 通 过 本 省 ( 市 ) 清 分 方 相 连 。 本 省 ( 市 ) 公 路 收 费 方 与 发 行 方 通 过 省 ( 市 ) 清 分 及 区 域 清 分 方 与 其他 省 市 的 公 路 收 费 方 与 发 行 方 相 连 。对 于 各 省 ( 市 ) 的 发 行 方 和 公 路 收 费 方 而 言 , 区 域 清 分 方 和 省 ( 市 ) 清分 方 组 合 在 一 起 , 成 为 系 统 清 分 结 算 的 清 分 方 , 如 下 图 :
21、区域清分方省 ( 市 )清分方省 ( 市 )清分方发行方公路收费方发行方公路收费方清分方3.2角色转换公 路 收 费 方 是 产 生 消 息 交 易 的 参 与 方 ; 发 行 方 是 从 用 户 帐 户 中 按 交 易 划拨 服 务 费 的 参 与 方 。由 于 省 ( 市 ) 清 分 方 即 向 区 域 清 分 方 提 交 其 他 地 区 用 户 在 本 省 ( 市 ) 产生 的 跨 区 交 易 , 又 为 本 省 ( 市 ) 用 户 在 其 他 省 ( 市 ) 的 跨 区 交 易 支 付 服 务 费 ,所 以 对 区 域 清 分 方 而 言 , 各 省 ( 市 ) 清 分 方 即 是 公
22、 路 收 费 方 , 又 是 发 行 方 。因 此 , 在 后 面 对 消 息 的 说 明 中 , 除 特 别 描 述 外 , 均 以 下 图 所 示 的 简 单 结构 阐 述 各 消 息 的 处 理 规 则 :7清分方发行方公路收费方四. 传输规则4.1传输方式所 有 数 据 均 通 过 中 间 件 以 文 件 方 式 传 送 。 每 个 文 件 作 为 一 个 消 息 发 送到 接 收 方 。 接 收 方 必 须 发 送 一 个 确 认 消 息 向 发 送 方 回 应 其 接 收 消 息 的 状 态 。4.2基本结构4.2.1 数据存储形式所 有 传 输 的 数 据 均 采 用 XML 存
23、 储 , 使 用 UTF-8 编 码 , 基 本 结 构 如 下 :所 有 消 息 , 包 括 用 于 确 认 信 息 的 消 息 均 使 用 以 上 基 本 结 构 。消 息 包 含 消 息 头 Header 和 消 息 体 Body。 所 有 消 息 的 消 息 头 结 构 相 同 ,仅 使 用 的 具 体 数 值 根 据 其 不 同 应 用 有 所 区 别 。 不 同 应 用 的 消 息 体 内 部 结 构不 同 。Message 节 点 作 为 整 个 消 息 文 件 的 根 节 点 , 不 得 带 有 任 何 属 性 , 如 命 名空 间 及 SchemaLocation 等 , 即
24、 消 息 必 需 为 :.8.若 未 明 确 说 明 , 所 有 整 数 类 型 的 值 均 采 用 十 进 制 , 所 有 表 示 金 额 的 节点 均 采 用 十 进 制 并 精 确 到 分 , 如 果 123.45 表 示 一 百 二 十 三 元 四 角 五 分 。所 有 数 据 结 构 以 Schema 形 式 定 义 。 所 有 XML 数 据 必 需 能 够 通 过 对 应Schema 的 合 法 性 验 证 。4.2.2 数据结构定义所 有 传 输 中 的 消 息 , 均 通 过 Schema 定 义 文 件 结 构 。 所 有 根 据 Schema生 成 的 XML 文 件 ,
25、 必 需 是 合 法 的 。Schema 文 件 仅 定 义 文 件 结 构 , 不 负 责 对 数 据 的 逻 辑 合 法 性 进 行 验 证 。Schema 定 义 中 使 用 的 标 签 名 称 ( tag) 与 数 据 库 定 义 使 用 的 字 段 名 没 有必 然 关 系 。 数 据 库 定 义 时 可 以 采 用 不 同 的 名 称 表 示 Schema 定 义 的 内 容 。4.2.3 数据类型Schema 中 用 于 定 义 XML 结 构 的 部 分 数 据 类 型 说 明 见 下 表 :XML 数据类型 说明 示例Short 2 字节整数,以 10 进制表示Int 4 字
26、节整数,以 10 进制表示Long 8 字节整数,以 10 进制表示Date 日期 YYYY-MM-DD,如 2008-01-25DateTime时间,采用 24 小时表示法,以字符“T”作为日期与时间的分隔符,精确到秒 YYYY-MM-DDTHH:mm:ss,如 2008-01-25T15:33:46HexBinary在后文定义中简略为 Hex(n),以 16 进制数字对的方式表示一串字节数组的内容,高位在前,低位在后。n 为 16 进制数的位数,不足规定长度的,左补 0。由于两位 16 进制数表示 1 个字节,所以,n 必为偶数。如保存 1 字节内容为 Hex(2),保存 4 字节内容为
27、Hex(8)001a345f 表示 0x001a345f。若使用 01a345f 则在验证XML 文件合法性时会产生错误,因为 16 进制数字串的长度是 7,不是偶数长度。9XML 数据类型 说明 示例Decimal 以 10 进制表示的浮点数 如 1340.56 等String字符串,为表示长度,在后文定义时使用 String(n)进行表示。n 为字符串最终存储的最大字节数。超过定义长度的部分将不被接收方处理。若省略 n,表示不规定字符串长度。在 消 息 定 义 中 的 BCD 码 通 过 HexBinary 表 示 。本 文 中 有 关 金 额 的 单 位 , 若 未 特 别 说 明 ,
28、均 以 “元 ”为 单 位 。4.3消息头消 息 头 是 所 有 消 息 均 包 含 的 第 一 个 节 点 , 表 示 消 息 的 身 份 及 用 途 , 数 据类 型 及 意 义 如 下 :名称 数据类型 取值及说明Version Int版本号,以 10 进制表示。从高到低前 4 位表示主版本号,中间 3 位表示次版本号,最后 3 位是修改号。如:1000000 表示版本 1.0.0MessageClass Int 说明消息传输的机制MessageType Int 说明消息的应用类型SenderId Hex(16) 发送方 Id,在整个系统中唯一10名称 数据类型 取值及说明Receive
29、rId Hex(16) 接收方 Id,在整个系统中唯一MessageId Long 消息序号,从 1 开始递增,每次加 1。消息序号由发送方维护。SenderId, ReceiverId 及 MessageId 的 组 合 , 是 一 条 消 息 在 整 个 系 统内 的 唯 一 身 份 标 识 。 在 一 个 消 息 从 最 初 的 发 送 方 到 最 终 接 收 方 的 传 输 过 程 中 ,Version、 MessageClass 和 MessageType 均 不 会 改 变 。 转 发 消 息 的 参 与 方 仅替 换 SenderId, ReceiverId 及 MessageI
30、d。例 如 , 某 公 路 收 费 方 Id 为 1, 其 所 在 省 ( 市 ) 清 分 方 Id 为 2, 区 域清 分 方 Id 为 3, 另 一 省 ( 市 ) 清 分 方 Id 为 4, 另 一 省 ( 市 ) 的 发 行 方 Id为 5, 则 公 路 收 费 方 的 交 易 消 息 包 在 逐 级 转 发 的 过 程 中SenderId, ReceiverId 和 MessageId 变 化 如 下 :传输阶段 SenderId ReceiverId公路收费方到本省(市)清分方 1 2本省(市)清分方到区域清分方 2 3区域清分方到另一省(市)清分方 3 4另一省(市)清分方到该省
31、(市)发行方 4 5在 整 个 过 程 中 , MessageId 各 个 发 送 方 自 行 控 制 。MessageClass 以 4 字 节 整 型 表 示 。名称 值 说明请求 Request 1请求应答 Request Response 2接收方需返回处理结果,可能包含大量数据建议 Advice 3建议应答 Advice Response 4接收方需指明是否接受发送方的建议,返回信息简单通知 Notification 5通知应答 Notification Response 6接收方仅需指明接收是否正确MessageClass 两 两 一 组 , 每 组 中 第 一 个 值 说 明 传
32、 输 机 制 , 该 值 加 1 即为 第 二 个 值 , 是 对 第 一 个 值 的 确 认 操 作 。以 上 定 义 参 考 道 路 运 输 与 交 通 信 息 技 术 电 子 收 费 ( EFC) 参 与 方 之 间信 息 交 互 接 口 的 规 范 制 定 。 以 C#定 义 为 :11public enum MessageClassRequest = 1,RequestResponse,Advice,AdviceResponse,Notification,NotificationResponseMessageType 以 4 字 节 整 型 表 示 。名称 值服务列表 Servcie
33、 List 1价目表 Fare Products List 2用户信息 Customer Details 3分账规则 Apportionment Rules 4对账总金额 Reconciliation Totals 5授权 Authorization 6交易 Transaction 7报告已发送 Report Sent 8密钥管理 Key Management 9状态名单 Status List 10设备状态 Equipment Status 11例外事件 Event Exception 12接受付费方式 Payment Method Acceptance 13参与方信息 Operator L
34、ist 14区域联网保留 1520000本地自定义 20001 以上以 上 定 义 参 与 道 路 运 输 与 交 通 信 息 技 术 电 子 收 费 ( EFC) 参 与 方 之 间信 息 交 互 接 口 的 规 范 制 定 。 以 C#定 义 为 :public enum MessageClassServiceList = 1,FareProductsList,12CustomerDetails,ApportionmentRules,ReconciliationTotals,Authorization,Transaction,ReportSent,KeyManagement,StatusL
35、ist,EquipmentStatus,EventException,PaymentMethodAcceptance,OperatorList,LocalCustomized = 200014.4消息体消 息 体 包 含 一 个 可 选 属 性 ContentType 和 多 个 内 容 对 象 。消 息 头 中 的 MessageClass 说 明 消 息 传 输 、 应 答 的 方 式 ; MessageType说 明 消 息 内 容 所 属 应 用 分 类 ; ContentType 说 明 在 MessageType 确 定 的 应用 中 的 具 体 分 类 。并 不 是 所 有 消
36、息 体 均 有 ContentType 属 性 。 如 果 某 MessageType 下 仅传 递 一 种 信 息 , 则 该 类 消 息 的 消 息 体 忽 略 ContentType 属 性 。4.5消息文件的命名规则接 收 方 为 校 验 文 件 在 传 输 过 程 中 的 完 整 性 , 约 定 收 发 双 方 以 MD5 算 法对 文 件 进 行 校 验 。 发 送 方 生 成 文 件 后 , 将 文 件 转 换 成 2 进 制 流 用 于 MD5 计算 。 计 算 所 得 结 果 为 16 字 节 2 进 制 数 据 。命 名 规 则 为 :SendereId +“_”+ Rec
37、eiverId +“_”+ MessageId +“_”+ MD5+文 件 扩 展 名 。13名称 文件名中字 符串长度 取值或说明SenderId 16 16 进制数,不足左补 0ReceiverId 16 16 进制数,不足左补 0MessageId 不定 10 进制数MD5 32 16 进制数,不足左补 0扩展名 3 不使用压缩的原始数据文件,文件扩展名为“XML”,压缩后的扩展名为 “ZIP”压 缩 算 法 为 LZ77 算 法 。每 一 个 压 缩 文 件 仅 包 含 一 个 原 始 数 据 文 件 。 压 缩 文 件 与 原 始 数 据 文 件 除扩 展 名 不 同 外 , 文 件
38、 名 部 分 完 全 相 同 。4.6传输控制发 送 方 与 接 收 方 的 数 据 传 输 采 用 一 问 一 答 方 式 。 发 送 方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未接 收 到 接 收 方 的 应 答 需 通 过 自 动 重 发 、 手 动 重 发 及 文 件 导 入 /导 出 功 能 将 数据 传 送 到 接 收 方 。 重 发 消 息 、 导 出 消 息 的 MessageId 保 持 不 变 。接 收 方 向 发 送 方 发 送 的 确 认 消 息 不 再 等 待 对 方 回 应 , 因 此 也 不 必 重 发 。超 时 时 间 以 分 钟 为 单 位 , 范 围 为 1 至 60,
39、默 认 值 为 10 分 钟 。默 认 自 动 发 送 次 数 为 3 次 ( 即 自 动 重 发 2 次 ) 。 若 经 过 自 动 重 发 后 仍 未得 到 接 收 方 的 回 应 , 则 应 报 警 由 人 工 处 理 。以 上 默 认 值 均 应 可 通 过 参 数 配 置 进 行 调 整 。4.6.1 通用确认消息结构4.6.1.1应用范围接 收 方 收 到 发 送 方 的 消 息 后 , 必 需 给 予 发 送 方 回 应 。 不 同 的MessageClass, MessageType 所 使 用 的 返 回 消 息 结 构 不 尽 相 同 。 但 如 果 消息 结 构 不 正
40、确 ( 例 如 MessageClass 值 未 定 义 ) 等 无 法 通 过 校 验 的 情 况 发 生时 , 接 收 方 需 通 知 发 送 方 消 息 异 常 。 此 时 需 使 用 通 用 确 认 消 息 结 构 。 另 外 ,对 某 些 消 息 的 回 应 相 对 简 单 , 也 使 用 通 用 确 认 消 息 结 构 发 送 。各 消 息 的 详 细 回 应 说 明 请 参 与 相 关 章 节 。144.6.1.2消息头名称 数据类型 取值或说明MessageClass Int若所接收消息的 MessageClass 有效,使用与其对应的 Response 值;否则使用所接收消息
41、的MessageClass 值MessageType Int 使用所接收消息的 MessageType4.6.1.3消息内容Body 的 ContentType 属 性 是 可 选 的 , 在 消 息 头 MessageClass 和MessageType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指 出 响 应 的 是 哪 一 类 消 息 , 与 所 回 应 的 消 息 的ContentType 保 持 一 致 。 Body 各 个 子 节 点 说 明 如 下 :名称 数据类型 取值或说明MessageId Long 当前消息所确认的消息 IdProcessTime DateTime 处理时间Result
42、 Short执行结果:1:消息已正常接收(用于 Advice Response 时含已接受建议)2:消息头错误,如 MessageClass 或 MessageType 不符合定义,SenderId 不存在等15名称 数据类型 取值或说明3:验证未通过,即 XML Schema 验证未通过、签名谁未通过或 MD5 错误4:消息格式正确但内容错误,包括数量不符,内容重复等5:消息重复6:消息正常接收,但不接受建议(仅用于 Advice Response)7:消息版本错误820000:区域联网保留20001 以上:本地自定义Description String(100) 对返回结果的说明。例如对于
43、结果 4,在说明应指出具体的错误原因。4.6.2 通用重发请求消息结构4.6.2.1应用范围应 用 于 数 据 接 收 方 向 数 据 发 送 方 请 求 重 发 某 些 数 据 。4.6.2.2消息头名称 数据类型 取值或说明MessageClass Int 1,RequestMessageType Int 请求重发的数据类型对应的 MessageType4.6.2.3消息内容通 用 重 发 请 求 消 息 中 没 有 更 多 的 数 据 , 其 Body 为 空 。164.6.3 名单数据的版本控制4.6.3.1应用范围用 户 状 态 名 单 及 基 础 信 息 等 所 有 经 常 变 动
44、 的 数 据 。4.6.3.2名单形式名 单 数 据 会 随 着 系 统 运 行 不 断 更 新 。 所 有 名 单 类 数 据 的 更 新 方 式 分 为 整体 更 新 和 增 量 更 新 两 类 。整 体 更 新 是 数 据 包 包 含 系 统 当 前 所 有 名 单 记 录 , 接 收 方 通 过 删 除 原 有名 单 , 直 接 使 用 接 收 到 的 新 名 单 即 可 达 到 名 单 同 步 的 目 的 。增 量 更 新 是 发 送 方 只 告 知 接 收 方 发 生 数 据 内 容 改 变 的 记 录 , 接 收 方 根 据增 量 内 容 修 改 其 现 有 名 单 从 而 达
45、到 数 据 同 步 。4.6.3.3名单顺序整 体 下 发 是 静 态 的 。 使 用 该 方 式 可 以 保 证 发 送 方 与 接 收 方 名 单 数 据 的同 步 , 但 每 当 名 单 发 生 变 化 时 都 使 用 整 体 形 式 下 发 会 降 低 系 统 效 率 , 因 为 大部 分 名 单 数 据 在 两 次 下 发 之 间 是 没 有 变 化 的 。增 量 下 发 是 动 态 的 , 相 对 整 体 下 发 数 据 量 少 , 适 合 及 时 通 知 接 收 方 名 单的 改 变 。通 过 以 上 两 种 方 式 可 以 有 效 地 同 步 发 送 方 与 接 收 方 的 名
46、 单 数 据 , 但 这 种方 式 对 发 送 顺 序 与 接 收 顺 序 要 求 十 分 严 格 。 如 果 接 收 顺 序 与 发 送 顺 序 不 同 ,会 使 数 据 更 新 异 常 。 大 多 数 中 间 件 均 不 能 保 证 消 息 的 发 送 顺 序 与 接 收 顺 序 相同 , 所 以 在 名 单 数 据 中 , 以 版 本 号 表 示 发 送 的 先 后 顺 序 。 版 本 号 从 1 开 始 ,每 次 加 1, 增 量 名 单 和 整 体 名 单 使 用 同 一 递 增 序 列 。 生 成 名 单 数 据 的 参 与 方负 责 版 本 号 。4.6.3.4主动发送的版本处理
47、4.6.3.4.1处理规则发 送 方 保 证 版 本 号 逐 一 递 增 。 接 收 方 校 验 版 本 号 , 并 根 据 版 本 号 及 名 单形 式 执 行 相 应 处 理 。设 接 收 方 已 处 理 的 版 本 号 为 OldVer, 刚 刚 接 收 的 名 单 版 本 号 为17NewVer, 处 理 规 则 如 下 :1) 若 NewVer OldVer 则 可 直接 处 理 接 收 到 的 名 单 , 清 除 在 第 3 步 中 临 时 保 存 的 版 本 小 于 等 于NewVer 的 名 单 , 完 成 后 更 新 OldVer 的 值 , 即 设 置 OldVer = N
48、ewVer。3) 如 果 新 接 收 的 名 单 是 增 量 名 单 , 则 只 有 NewVer = OldVer + 1 时方 可 立 即 处 理 , 并 更 新 OldVer 的 值 后 结 束 处 理 。 否 则 临 时 保 存该 名 单 直 到 合 适 的 名 单 ( NewVer = OldVer + 1 的 增 量 名 单 或NewVer OldVer 的 整 体 名 单 ) 到 达 。 等 待 时 间 可 设 定 。 若 等 待一 段 时 间 后 仍 没 有 合 适 的 名 单 , 则 向 发 送 方 请 求 重 发 名 单 ( 如 果以 前 已 经 发 送 过 整 体 名 单
49、 请 求 重 发 消 息 且 没 有 收 到 回 复 则 不 发 送 ); 之 后 收 到 的 名 单 分 别 按 第 2 或 3 步 处 理 。4.6.3.4.2示例以 下 是 名 单 处 理 示 例 流 程 图 :18收到名单名单类型N e w V e r O ld V e r是否处理名单增量名单整体名单N e w V e r =O ld V e r + 1是临时保存否仍需等待否 是结束进入等待等待超时请求重发否是上 图 中 未 包 含 退 出 等 待 状 态 , 说 明 见 下 文 示 例 。“处 理 名 单 ”包 括 的 操 作 有 : 根 据 名 单 更 新 本 地 数 据 库 ; 删 除 临 时 保 存 的 版 本 号 小 于 NewVer 的 名 单 ; 如 果 仍 有 临 时 保 存 的 名 单 中 存 在 , 版 本 连 续 且 与 NewVer 相 临 , 则循 环 处 理 这 些 名 单 ; 更 新 OldVer 值 为 最 大 已 处 理 名 单 的 版 本 号 。处 理 完 成 后 临 时 保 存 的 只 有 版 本 号 大 于 OldVer + 1 的 名 单 。等 待 状 态 中 可 以 继 续 接 收 消 息 并 处 理 。19举 例 : 当 前 已 处 理 的 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