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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县生态公益林补偿情况.doc

上传人:myk79025 文档编号:7184579 上传时间:2019-05-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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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金秀县近年来生态公益林补偿情况金秀县生态公益林总面积为 181.48 万亩,其中权属为国有的有 68.17 万亩(大瑶山保护区面积为 38.23 万亩、国有林场面积为 29.94 万亩) ,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 113.31 万亩,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落实2015 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桂林计发20155 号)文件规定,我县权属为国有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 14.75 元/亩,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地 14.75 元/亩。一、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由于森林生态效益具有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的特性,其价值很难通过市场机制得以实现,即森林经营者虽然

2、给第三方带来生态利益,但无经济回报。为此极大地打击了其积极性,后果是森林资源的工业化利用程度增加,而森林覆盖率逐年降低,致使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为了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我国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森林的生态效益进行补偿,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一)我国提出了大工程带动大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无疑为我国生态林建设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的被动局面,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奠定坚实而稳定的基础,是我国林业经营思

3、想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一次历史性转变。(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符合我国当前财政支出改革的方向,也符合公共财政支出框架的要求。 (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质是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服务市场,以使森林生态效益能够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其价值,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更应积极借鉴。 二、金秀近年来在这方面采取的措施和进展,做了哪些牺牲,取得了哪些成绩?一直以来,为切实保护好金秀这座“绿色水库”和“天然氧吧” ,使瑶山的山常青、水常流,我们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巨大的代价,财政收入减少、农民收入下降、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等困难和问题突出,人们习惯将这一现象称之为“捧着金碗讨饭吃” ,为此,也直接影响我县

4、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森林生态效益没有得到完全补偿,林农生活困难。我县生态环境优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量高达25.8 亿元,每年产生的社会生态效益高达 49.8 亿元。我县从 2001 年起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示点工程,目前按标准兑现给管护者(林农)的管护费,仅是对林农管护公益林工作的一种补助,实际上不属于支付给林木所有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大部分贫困人口都是生活在公益林林区内,在禁伐天然林和实行水源林、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后,大部分林地被划为保护区和重点公益林管理区,属于林农自我管理、可开发的林地大量减少,微薄的公益林补偿金和每人 56.6 元/亩.年的水源林林

5、农粮食价差款补助与金秀这一独特的生态功能区所具有的生态价值及实际需要的经费相比差距甚远,远远无法解决林农的基本生活,林农仍过着“有林不能伐、有地不能垦” 、守着“绿色银行”无钱用的贫困日子,生活相当困难,只好外出打工度日。(二)生态公益林补偿尚未落实,公益林管护经费偏低。目前公益林补偿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自治区财政,2001 年至 2003 年每年每亩补偿 3.5 元,2004 年至 2006 年每年每亩补偿 4.5 元,2007 年至 2009 年每年每亩补偿4.75 元,20102012 年国有的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 5 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 4.75 元,公共管护支出 0.25元

6、)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 10 元(其中管护补助开支 9.75 元,公共管护支出 0.25 元),2013 年国有的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 5 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 4.75 元,公共管护支出 0.25 元)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 15 元(其中管护补助开支 14.75 元,公共管护支出 0.25 元)。这些经费主要用于管护公益林,真正的公益林补偿还未得到落实。经营公益林与经营商品林之间存在巨大的收益差距,特别是近年来我县发展速丰林、沙糖桔等态势很好,农民经营商品林获得的收入比以前大幅度增加。极大地挫伤了公益林经营者的积极性,在利益面前,许多林

7、农提出了调整公益林请求,给我县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公益林可持续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三)补偿标准没有体现优质高价、劣质低价的补偿原则。目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不论是人工林或是天然林、乔木林或是灌木林、生态服务功能是大是小,都实行同一的补偿标准,没有与公益林形成过程的投入和产出的生态效益相挂钩,与真正意义上的“补偿”不相称。若补偿标准不考虑这些因素,势必会损害部分重点公益林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影响到林区的长治久安。如天然林经营管护成本较低,而人工林经营管护成本较高,两者若实行同一补偿标准,人工林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是显然易见的,从而挫伤了人工营造公益林的积极性。为切实保护好金秀良好的生态环境,充

8、分发挥生态经济优势,促进农民增收,近年来,我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了“生态立县、旅游强县、农业稳县、工业富县、科技兴县、依法治县”的总体工作思路,把生态建设作为全县“生态立县”之根本,突出保护和建设好金秀大瑶山生态环境,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依托金秀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走“生态立县”的科学发展之路,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绿色快车道” 。 (一)规划先行,改善发展环境。秉成“大规划促大发展” 、 “富规划促大建设”的经济发展理念,组织编制了金秀瑶族自治县生态保护、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和金秀瑶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等规划,通过全面实行封山育林,大力开展植树

9、造林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等一系列措施,促使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生态效益转化。同时,大力推进生态能源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更加优良。金秀“碳库” 、 “氧库” 、 “水库” 、 “生物基因库”的生态价值内涵逐渐获得认同,为发展生态经济提供了有力支撑,生态地位进一步巩固。(二)差别考核,转变发展方式。为切实有效保护好金秀良好的生态环境,金秀县不断解放思想,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了些有益探索,坚持走“生态立县”科学发展的道路。2008 年确定了“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制定了以“打基础、兴产业,发展特色经济”的工作方针,发展思路更符合金秀实际和人民意愿。同时,来宾市从2008 年起将我县列为“差别考核”县

10、(即重点考核生态环境保护、旅游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指标完成情况,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工业化指标) ,使金秀可以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在着力抓好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同时,发展特色生态经济,使经济质量和经济效益得到不断提高。(三)发挥优势,培育特色生态产业。一是以争创“广西优秀旅游县”为工作目标,大力发展旅游产业。二是搭建优质平台,加快特色农业发展。近年来,我县以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为基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补充,大力发展茶叶、水果、中草药、俄罗斯鲟鱼、娃娃鱼、野猪、蜜蜂等特色种养,逐渐形成了“一乡一品”的农业发展格局,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三 是 挖 掘 生 态潜 力 , 发 展

11、生 命 健 康 产 业 。 由 于 拥 有 良 好 的 生 态 环 境 ,2012 年成功申报“中国长寿之乡”,并以此为契机,积极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同时,积极打造瑶医瑶药和养生保健洒、茶叶、饮用水和大米等养生长寿健康系列产品,以不断我县丰富完善我县特色产业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四)强化管理,保护动植物资源。为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及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对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执法和宣传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经过努力,全县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到了有效遏制。同时,积极发展沼

12、气、太阳能等农村新能源,减少排放和对森林的破坏,更好地促进生态保护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三、金秀森林生态补偿的总体概况、存在问题的思考及相关建议金秀县森林生态补偿总面积 143.25 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141.5 万亩,自治区级公益林面积 1.75 万亩。(一)提高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标准。为了维护公益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逐步缩小管护公益林与经营商品林的收益差距,增强自我补偿能力,建议将金秀县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标准提高到 100 元/亩.年以上,并根据重点公益林起源、林分质量以及管护难易程度,研究制定分类补偿标准,充分体现优质高价、劣质低价的补偿原则,以维护公益林所有者

13、的合法利益,并形成激励机制,调动林权所有者保护和管理公益林的积极性,以提高公益林的林分质量使其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二)适当调整或调减部分重点公益林。由于公益林区划范围内仍存在有部分的杉树(贷款造林)未能调整出来。在确保林业生态体系建设不受影响,生态得到保护的前提下适度调整或调减部分公益林中的用材林,将地势平缓、立地条件较好、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的用材林地,按照林农的意愿调出。(三)建立生态效益反哺机制。按照生态效益的受益情况,建立珠江流域下游经济发达地区反哺我县生态环境建设机制,通过立法明确反哺补偿标准,确保我县生态环境、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四)建议将我县列入国家层面的重点生

14、态功能区范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1289 号)中,将上林、马山等 16 个县列入国家层面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而将金秀等13 个县列入自治区层面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这对于金秀县所具有的独特的、重要的生态功能而言,显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建议将金秀县列入国家层面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划(五)建议增加金秀生态功能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建议国家分阶段逐步提高标准的办法,暂将补偿标准提高到0 元/亩,用于解决林区群众生产生活、管护重点公益林的补偿。(六)进一步完善森林防护建设体系。积极建立具体的相关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后盾。(七)加大对发展农村新能源技术的支持。目前,由于我县农村沼气池经过近年的建设发展,已达到饱合。建议上级针对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我县农村太阳能热执水器、路灯等新能源技术项目的支持力度,以更好地保护我县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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