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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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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第八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二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三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第四节 关税法律制度,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一、概述,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收。,增值税于1954年起源于法国,它克服了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协作。目前世界上共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增值税已经成为一个国际性的重要税种。,我国现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

2、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七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九是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十是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增值税的类型:根据对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分为三种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售商品的收入中扣除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产

3、的价值,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价值。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范围,只限于原材料、燃料等劳动对象的价值。就整个社会而言,其增值部分实际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售商品的收入中扣除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产的价值和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价值。就整个社会而言,其增值部分实际相当于国民收入,所以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售商品的收入中扣除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全部价值。就整个社会而言,实际相当于只对消费资料征税,生产资料不征税,所以称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指将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

4、费型增值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即在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而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即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将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时,要求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财政部拟定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改革方案,近日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实际上,从2004年下半年启动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以来,改革方案的调试修改一直都在进行。2004年7月1日,转型试

5、点首先在东北三省启动,试点领域限定为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东北试点启动后,如何向全国推进成为焦点。三大方案:1、仿照东北模式,分阶段按照产业序列向全国推进;2、同样仿照东北模式,按照地区序列,从东北地区开始,按照西部、中部、东部的次序逐步推进;3、在总结东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将这一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具体实践进程是对上述方案综合协调的结果:继东北地区后,2007年7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与试点办法相比,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

6、案在三个方面作了调整:一是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而是直接抵扣进项税额;二是转型改革在全国所有地区推开,取消地区和行业限制;三是转型改革后企业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受其是否有应交增值税增量的限制。,二、增值税的纳税人(一)增值税纳税人的涵义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二)增值税纳税人的种类1、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

7、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特殊规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可以认

8、定为一般纳税人。,(2)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3)个体经营者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下列纳税人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小型商业企业; (2)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 (3)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销售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但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二)属于增值税

9、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他人。,将上述几种行为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其目的有两个: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断;二是避免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收负担

10、不平衡的矛盾,防止利用上述行为逃避纳税。,2、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注意: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而征收增值税。,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行为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

11、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四、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采取比例税率,在生产和批发环节实行以不含税价计税方式,即税款不是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而是在价格之外另行收取,亦称价外税。增值税的税率具体包括:,(一)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其基本税率为17%。(二)低税率下列货物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目前,我国对农业产品、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

12、税税率均为13%。,(三)征收率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推行发票抵扣制度,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商业企业为4%,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为6%。(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

13、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将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实践中,纳税人往往将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收取,这时,应将不含税的销售额与销项税额分离开来。1、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下列销售方式按以下办法确定其销售额: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

14、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2、以旧换新,应按新货物的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5、视同销售行为由于不是以资金形式反映出来,会出现无销售额的现象。这时,应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15、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此外,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包括消费税额。,(二)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注意:公式中的“销售额”必须是不包括销项税额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栏中填写。,(三)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对应,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规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

16、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4)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外购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

17、额;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第二,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费金额,是运输单位开具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不含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的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5)对于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7)纳税人进口货物纳税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此外,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

18、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纳税人发生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行为,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注意两点: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得

19、抵扣进项税额;二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与一般纳税人一样,都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税额。,3、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4、兼营非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并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则一并征收增值税。,5、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货物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

20、抵扣任何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例1:某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进生产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价11000元,增值税为1800元。(2)支付燃料动力费,专用发票上注明50000元,增值税8500元。(3)购进免税农产品作为生产用原料一批,价款60000元。(以上购进货物均已入库)(4)销售产品一批,价值100000元(不含税,下同)。(5)将自产产品作为单位福利发放给职工,价值10000元。(6)用委托加工产品分配给投资者,价值50000元。计算该纳税人本月应纳增值税额。,解:销项税额 =10000017%+1000

21、017%+5000017%=27200(元)进项税额=8500+6000013%=16300(元)应纳增值税额=2720016300=10900(元),例2: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2006年9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2)购进钢材20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21万元;(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

22、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80万元;(5)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解:当月销项税额=8017%=13.6(万元)当月进项税转出=1.36(万元)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3.91+37%+(42+2.1)13%1.36=8.49(万元)当月应纳增值税额=13.68.490.5=4.61(万元),六、增值税的起征点和减免规定(一)起征点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200元。 (江苏)(二)减免规定(参

23、见教材175),七、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参见教材175177),第二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概述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有选择地对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建立在增值税普遍征收基础上,发挥特殊调节作用的税种。开征消费税的目的:一是经济目的,对特殊消费品发挥限制消费的作用,如对奢侈品、高档消费品、资源性产品等征收消费税;二是财政目的,即选择税源广泛,征收后会明显有效地增加财政收入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消费税的特征:1征税范围的选择性;2税率的差别性;3纳税环节的单一性。消费税不是在生产、流通、消费的所有环节征收,其纳税环节仅为生产或

24、流通的特定环节,应税消费品进入下一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二、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人也是纳税人。,三、消费税征税范围和税目、税率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消费税征税范围是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状况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按照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合理消费的原则,兼顾财政需要,并借鉴国外经验和做法确定的,一般生活必需品未列入征税范围。,(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消费税共有11个税目。消费税的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消费税税

25、目税率(税额)表”详见教材第196200页。,四、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我国消费税的征收办法采取从价征收和从量征收两种办法。实行从价征收的,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征收的,其计税依据为销售数量。,1实行从价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1)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的,应当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按照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26、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由进口人或者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是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

27、量。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五、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期限(三)纳税地点(参见教材206208),例3:某企业2008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1)从国外进口一批A类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20000元,已缴纳关税230000元。(2)委托某工厂加工B类化妆品,提供原材料价值68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无同类货物价格)。(3)销售本企业生产的C类护肤品,取得销售额580000(不含增值税)。(4)“三八”妇女节,向全体女职工发放C类护肤品,计税价格8000元(不含增值税)。其他相关资料:A

28、类、B类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C类护肤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要求:(1)计算A类化妆品应纳消费税;(2)计算B类化妆品应纳消费税;(3)计算C类化妆品应纳消费税;(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解答: (1)进口A类化妆品应纳消费税(820000+230000)(130)30450000(元) (2)委托加工B类化妆品应纳消费税(68000+2000)(130)3030000(元) (3)C类护肤品应纳消费税(58000+8000)847040(元) (4)当月应缴纳消费税450000+30000+47040527040(元),第三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一、概述营业税是以纳税人

29、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我国现行的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二、营业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一)营业税的税目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分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二)营业税的税率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2服务业、转让无形资

30、产、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3金融保险业,税率为5;4娱乐业,税率为520。税率、税目的调整权限在国务院。,四、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一般情况下,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特殊规定请参见教材219221。,(二)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三)起征点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五、营业税的减免税规定 (参见教材221223)六、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

31、点 (参见教材223225),例4:甲建筑工程公司2006年1月份承建一项住宅工程,全部工程于2007年12月份竣工并通过验收,取得工程总价款7860万元。另外,由于工程保质保量提前完工,获得建设单位额外奖励10万元。在施工期间,甲公司将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部分转包给乙公司来完成,按合同支付给乙公司18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款。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期间,支付工程原料价款3782万元,支付员工劳动保护费、工资和过节补助费等173万元,建筑储料场、员工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支出28万元,发放优秀员工奖金4万元,支付业务招待费24万元,支出水、电、暖和施工现场管理费64万元。已知:建筑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

32、5%,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已预缴营业税273万元。请计算:(1)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的营业额;(2)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应纳营业税税额;(3)甲公司应代扣代缴乙公司营业税税额;(4)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应补缴营业税税额。,解答: (1)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的营业额7860+1018006070(万元) (2)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应纳营业税税额60705303.5(万元) (3)甲公司应代扣代缴乙公司营业税税额1800590(万元) (4)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应补缴营业税税额303.527330.5(万元),第四节 关税法律制度一、概述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境,又称税境,是指一国海

33、关法规可以全面实施的境域。关境可能大于国境,也可能小于国境。,二、关税的纳税人关税一般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人。,三、关税的税目、税率关税的税目、税率都由海关进出口税则加以规定。我国现行关税税则税号总数为7475个。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进口税率又分为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四、关税的计税依据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主要采取从价计征的办法,以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征收关税。,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进口应税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

34、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不含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出口关税不计入完税价格。,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 适用税率 2、从量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税的计算方法复合税是对某种货物同时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应税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 适用税率,六、关税的征收管

35、理和减免税 (参见教材241246),例5:某白酒生产企业2008年5月从国外进口300吨粮食白酒,国外口岸的离岸价格为18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用共计25万元;在采购过程中,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佣金3万元,向卖方支付佣金5万元。粮食白酒进口后,企业将其进一步加工成高档白酒250吨,当月销售2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万元。已知:粮食白酒关税税率为40%,消费税税率为复合税20%和0.5元/斤。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关税和消费税。,解答: 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佣金3万元不计入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税额(180+25+5)4084(万元) 进口消费税税额 (180+25+5+84)(120%)2030020000.510000 103.5(万元) 销售高档白酒应纳消费税税额 3502020020000.510000 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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