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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ppt

上传人:kpmy5893 文档编号:7176456 上传时间:2019-05-08 格式:PPT 页数:52 大小:9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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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天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顾 强,一、概述,二、集中式供水 三、二次供水 四、创卫对生活饮用水 卫生的要求,一、概述 (一)环境污染导致水污染加剧;(二)近一年来,国内发生的水污染事件;(三)世界范围内水污染严重;(四)水污染的危害。,二、集中式供水,(一)基本概念 (二)水源选择卫生要求 (三)水源防护卫生要求 (四)饮用水生产的卫生要求 (五)污染事件报告处理 (六)水质检验要求 (七)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八)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要点,基本概念,1、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用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2、集中式供

2、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基本概念,4、涉水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5、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水源选择卫生要求,1、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取水点位于城市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2、新改扩建供水的水源,要进行多方面综合评价; 3、供水水源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

3、质的规定; 4、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地矿等部门共同确定。,水源防护卫生要求,1、地表水 1.1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水域内,严禁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 1.2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污染源; 1.3以河流为水源的,可将水点上游1000米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1.4以水库和湖泊为水源的,可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或整个水域划为水源保护区,并严格控制各种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 1.5重点保护作为水源水的明渠、暗渠,防止污

4、染和水量流失。,水源防护卫生要求,2、地下水2.1水源保护区和防护范围因水源地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供水数量、开采方式、污染源分布的不同,而由供水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2.2在对饮用水井有影响的范围内,应防止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药的污染,不得修建厕所、铺设污水管道等其他可造成污染水井水质的任何设施; 2.3严禁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渗水坑或渗水井内,回灌水井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饮用水生产的卫生要求,3.1集中式供水单位应有分管卫生的领导,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健全各项卫生规章制度; 3.2对于新改扩建供水工程,应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进行预防性卫

5、生监督; 3.3水质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能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正常运转的消毒设备; 3.4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配水等各种设施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3.5使用的涉水产品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3.6自建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不得与城市供水系统相连接;,饮用水生产的卫生要求,3.7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水质生产的各项操作规程,制订和落实发生污染的防范措施,保证供水水质; 3.8定期清洗消毒各类贮水设备和末梢管网,防止水质污染; 3.9新建或维修后的水处理设备设施,必须严格清洗消毒,水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水使用; 3.10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使用和贮存应通风良

6、好,防腐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3.11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污泥水直接排入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3.12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存在垃圾、粪便、污水渠道等污染源。,污染事件报告处理,4.1发生生活饮用水水质被污染、水质不明原因突然恶化、水源性疾病爆发事件时,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4.2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建设等主管部门;4.3及时进行水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和事故处理报告报送有关部门。,水质检验要求,5.1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

7、器设备,按要求检验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以及净化构筑物出水水质; 5.2水质检验实行质量控制,检验方法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 5.3要进行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采样检测。末梢水采样点的选择应有代表性,一般按供水2万人设1个点,少于20万或大于100万的酌量增减。 5.4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水质检验的项目和频率应符合要求(见附表)。若检测结果超标,应立即重复测定,同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检测频率;,水质检验要求,5.5当饮用水源有变化时,应检测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全部常规检验项目及水源有可能受到污染的项目; 5.6不具备检验条件的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

8、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验; 5.7水质检验记录应当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 5.8建立水质检测资料的月报、年报、污染事件的应急报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卫生和建设主管部门。,从业人员卫生要求,6.1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供管水工作; 6.2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和上岗后的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6.3从业人员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一切活动。,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要点,

9、卫 生 管 理 部 分,(一)卫生许可证 1.在有效期内 2.经营项目与许可项目相符 3.单位名称和负责人真实,卫 生 管 理 部 分,(二)健康体检培训 1.从业人员持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上岗 2.从业人员具备相应卫生知识,卫 生 管 理 部 分,(三)卫生制度,1.各项卫生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制度、水质检验制度等)有记录 2.专人负责,现 场 卫 生 检 查 部 分,(一)环境卫生 1.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无污染源 2.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地面无杂物、积水和垃圾,现 场 卫 生 检 查 部 分,(二)设施卫生 1.设有消毒设施,并能正常运转 2.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

10、加和贮存间通风良好,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3.清水库加锁加盖 4.所使用的水处理剂、防护涂料、管材管件、消毒剂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贮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有记录,现 场 卫 生 检 查 部 分,(三)水质卫生 1.按卫生要求设有管网水采样点,有记录 2.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源水检测记录 3.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出厂水检测记录 4.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管网末梢水检测记录,三、二 次 供 水,(一)基本概念 (二)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三)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基本条件 (四)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内容 (五)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监督检查要点,基 本 概 念,1、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

11、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 2、二次供水设施:饮用水经储存、处理、运输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 3、储水设备:是指高位、中位、低位水箱和储水池。 4、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矿化、消毒等设备。 5、供水管线:供、输饮水的管线、阀门、龙头等。,二 次 供 水 卫 生 要 求,1、设施的一般卫生要求 1.1设施周围环境整洁,排水条件良好,供水设施运转正常; 1.2设施与饮用水接触表面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1.3通过设施所供给居民的饮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产生不良影响,不含有危

12、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二 次 供 水 卫 生 要 求,2、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 2.1饮用水箱或蓄水池要专用,不得渗漏; 2.2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公分; 2.3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网罩; 2.4人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需要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 2.5水箱入口要加盖加锁,并高出水箱面5公分以上; 2.6水箱的溢水管与泄水管不得同下水道直接连通,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二 次 供 水 卫 生 要 求,2.7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官性状; 2.8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h的用水量; 2.9设

13、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线直接连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2.10使用的过滤、软化、净化、消毒设备、防腐涂料必须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2.11蓄水池周围1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 2.12水箱周围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二 次 供 水 卫 生 要 求,3、设施使用的卫生要求 3.1管理部门负责设施的运转、保养、清洗、消毒; 3.2每年对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1次以上,有清洗消毒记录; 3.3清洗消毒水箱(池)应由具有资质证的清洗消毒单位完成; 3.4二次供水设施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 次 供 水 卫 生 要 求,4、水质卫生要

14、求 4.1必测项目:色度、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PH、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4.2选测项目: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铁、锰、铅、紫外线强度; 4.3增测项目: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4.4执行标准: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版),二 次 供 水 卫 生 要 求,5、卫生管理要求 5.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2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5.3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5.4供水单位

15、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二 次 供 水 卫 生 要 求,5.5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5.6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5.7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5.8当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清除污染,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报告。,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基本条件 (讨论稿),1、环境卫生方面 1.1二次供水设施区域及周围环境整洁,地面无杂物、积水

16、和垃圾; 1.2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 1.3二次供水设施应有利于清洗和消毒; 1.4应加强卫生和安全防护。,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基本条件 (讨论稿),2、设施卫生方面 2.1水箱或蓄水池专用、无渗漏,水箱顶部与屋顶距离不少于80;2.2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卫生防护网罩、并保持清洁; 2.3水箱(水池)入口处加盖加锁,并高出水箱面5以上; 2.4水箱溢水管和泄水管不与下水道直接相连,泄水管应设在水箱底部;,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基本条件 (讨论稿),2.5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官性状; 2.6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h的用水量; 2.7二次供水设施设置的消毒

17、器或采用其他消毒方法正常运转; 2.8所使用的过滤、软化、净化、消毒等设备具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基本条件 (讨论稿),3、水质卫生方面3.1每年对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一次以上,有清洗消毒记录;3.2清洗水箱应由具有资质证的清洗消毒单位完成;3.3对水箱贮水进行二次消毒,有消毒记录; 3.4具有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色度、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PH、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余氯)。,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基本条件 (讨论稿),4、卫生管理方面 4.1建有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基本内容齐全; 4.2建有各项卫生制度(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水质定期检验制度)有记录; 4.

18、3设有专职或兼职卫生负责人; 4.4从业人员持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上岗; 4.5从业人员具备相应卫生知识。,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内容 (供参考),1、基本情况:二次供水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产权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水箱建成日期; 2、体检、培训情况:二次供水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培训试卷; 3、设施基本情况:水箱位置(高位、中位、地下储水罐、蓄水池)、容积、水箱材质(不锈钢、玻璃钢、钢板、砖混、塑料、其它); 4、供水情况:供水人口、日(月)供水量、供水单位类别(居民楼、写字楼、宾馆、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内容 (供参考),5、有关证件:卫生许可证副本、消毒

19、药剂(消毒器)卫生许可批件、有关设施卫生许可批件; 6、卫生制度: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水质定期检验制度及检查记录; 7、水质检测:水质检验报告、水质(余氯)日检测记录; 8、其它:卫生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等。,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监督检查要点,卫 生 管 理 部 分,(一)卫生许可证 1.在有效期内 2.经营项目与许可项目相符 3.单位名称和负责人真实,卫 生 管 理 部 分,(二)健康体检培训 1.从业人员持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上岗 2.从业人员具备相应卫生知识,卫 生 管 理 部 分,(三)卫生制度 1.执行卫生制度(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水质定期检验制度)有记录

20、2.专人负责,现 场 卫 生 检 查 部 分,(一)环境卫生 储水设备周围环境整洁、地面无杂物、积水和垃圾,现 场 卫 生 检 查 部 分,(二)设施卫生 1.水箱或蓄水池专用、无泄漏 2.水箱溢水管开口处加有卫生防护网罩、并保持清洁 3.水箱(水池)开口处加锁加盖 4.水箱溢水管和泄水管不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5.二次供水设施设置的消毒器或采用其他消毒方法正常运转,且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现 场 卫 生 检 查 部 分,(三)水质卫生 1.每年对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有清洗消毒纪录 2.对水箱贮水进行二次消毒,有消毒记录 3.具有当年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色度、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PH、细菌

21、总数、大肠菌群、余氯) 4.清洗水箱应由具有资质证的清洗消毒单位完成,四、创卫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的要求,(一)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国家卫生区标准 (三)天津市市级卫生区标准 (四)天津市市级卫生镇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全爱卫发(2005)6号,1.1 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1.2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 1.3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 1.4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 全爱卫发(200

22、0)14号,2.1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当建有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常规检测; 2.2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2.3卫生防疫部门按要求对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卫生监督管理,有关资料齐全。,天津市市级卫生区标准 津爱卫办发(2005)17号,3.1区内自来水厂及二次供水单位均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和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经培训后上岗,有有效的健康证,“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3.2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水厂卫生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

23、卫生规范,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3.3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单位应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常规检测,出厂水水质达到卫生标准。各类储水设施每年至少进行2次清洗、消毒; 3.4卫生部门按要求对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卫生监督管理,有关资料齐全。,天津市市级卫生镇标准 津爱卫办发(2005)16号,4.1镇区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近3年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疫情; 4.2镇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厂容整洁卫生,绿化、美化;水源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1993);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出厂水进行检测,检测资料齐全,保证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合格率达90%以上; 4.3 二次供水单位应加强水质和卫生管理,其供水设施应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对各类储水设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水箱水质定期进行检测,资料齐全; 4.4 卫生部门按要求对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卫生监督管理,有关资料及各种报表齐全,水质合格率在95%以上。,本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到2007年底,要有13个区达到市级卫生区标准,有6个区申报国家卫生区;到2008年底,全部完成国家卫生区申报工作;2009年底以前完成20个镇的申报,同时实现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 (见2006.2.16天津日报2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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