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余人社字201335 号关于开设“人社政策讲坛” 、推动人社干部能力建设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创新干部学习形式,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养、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人社系统开设“人社政策讲坛” 。通过新的学习形式,教育引导全市人社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员、干部,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学习的浓厚风气,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上水平、创特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人社政策讲坛”与干部学习相结合,原则上每两周安排一次,具体时间为周四
2、下午三点开始,地点设在局三楼会议室,具体活动安排及变动情况通过政务网发布信息,不另作电话通知。二、参学人员按照“集中学习、分散活动”的党支部管理原则,参加周四“人社政策讲坛”的人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含借调人员和工勤人员) 、局属正科级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副县级单位参照局机关学习内容自行组织学习活动。三、内容及形式1、业务讲座。主要是由局领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分析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政策、新目标、新要求,介绍所分管业务的工作思路、工作创新。2、政策解读。主要是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或重点介绍本科室(单位)的工作职能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
3、策,使人社系统职工都能了解掌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法规,提高人社干部的政策执行力。3、专家授课。邀请市内外党政理论、法律和业务专家学者,对党的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文件、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专题授课。4、传达学习。主要是传达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5、工作布置。由局领导布置有关工作,通报有关事项。“人社政策讲坛”采取领导业务讲座、科长政策解读和专家授课交叉进行,讲课与会议、文件学习、业务工作布置同时进行的形式,即领导业务讲座与科长政策解读轮流进行,依次开展;专家授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本局工作需要视情安排;学习会议、文
4、件精神和工作布置与政策讲坛同一学习日进行,先学后讲,无学习任务时直接开讲;讲座顺序以授课时间安排表为准,如遇变更,依次类推或另行通知。四、有关要求1、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设“人社政策讲坛”和机关干部加强学习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促进工作、工作推动学习的理念,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在全局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2、 “人社政策讲坛”既是对人社政策的宣讲,也是对本科室(单位)工作职能和精神风貌的展现。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备课,讲求授课方法和形式,要求用多媒体课件授课,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多举实例,语言通俗易懂,最好图文并茂,每堂课不少于一小时。3、局机关党委将严格实行学习活动考勤签到、请假制度,定期通报参加学习活动情况。每次集中学习活动必须签到,有特殊情况请假缺学者,事先必须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凭外出请假报告单报机关党委备案。附件:2013-2014 年“人社政策讲坛”授课时间安排表2013 年 3 月 13 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新 余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办 公 室 2013 年 3 月 13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