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项目 工 程施 工 监 理 招 标 文 件招标序号:丽建招 C2009111 号招 标 人: 丽水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人: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编 制 时 间 : 二九 年 九 月 八日备案单位(盖章) 二九 年 九 月 九 日登记单位(盖章) 二九 年 九 月 九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招标公告二、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总 则四、招标文件五、投标报价六、投标文件的编制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八、开 标九、评 标十、授予合同十一、监理费结算及支付第二章 监理合同第三章 技术规范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附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招标
2、公告招标序号:丽建招 C20091111 号一、 丽水市公安局 的 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 建设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二、工程概况:、工程地点:联城镇丽雅公路东侧 、投资性质: 自筹、质量要求:合格。、监理服务期要求:与土建同步。、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66667 平方米,建设四条桩考路考通道,总建筑面积6586.26 平方米,其中教学楼综合楼 2377.3 平方米,学员宿舍和食堂 2811.78 平方米,汽车修理用房 150 平方米,桩考路考用房(两幢)1200 平方米
3、,值班室 47.18 平方米。三、本施工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 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四、投标人条件: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 建设部核发的房建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在本单位注册。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悉数入围进行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 、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 2009年 9月 9日起 ,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联系人:徐国锋,联系电话: 0578-2567676 。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2) 、网上下载:时间: 2009年 9月 9日起 ,网址
4、: http:/ 3) 、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 。七、其它(1)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2)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招标人:丽水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丽水市人民路公安大楼 地 址:丽水市丽阳街 466 号丽洋公寓 5 单元 1510室电 话:13905788837 电 话:0578-2567676 联系人:李永利 联系人:徐国锋 公告发出时间:2009 年 9 月 9 日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前附表一项目名称 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建设地点 联城镇丽雅公路东侧联系电话 0
5、578-2567676招标联系人 徐国锋传真 0578-2567677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招标范围 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投标人条件1、监理企业资质等级: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建设部核发的房建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在本单位注册。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规模(建筑面积) 见招标文件总则监理服务期要求 与土建同步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预算 约 2200 万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和金额 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人 民币伍仟元投标报价范围 预算价 2.
6、5%-3.3%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 肆 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地址: 丽水市解放街 373号三楼 接收人: 丽水市公安局 (招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9月 29日 9: 00时开 标时间及地点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前 附 表 一 续 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投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的 10% 监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 合同价的 2% 检测设备到位承诺违约金 合同价的 1%未履行工期控制违约金 合同价的 2% 未履行质量控制
7、违约金 合同价的 2% 其中未履行投资控制违约金 合同价的 2% 1其它违约金 合同价的 1% 以现金形式提交2 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提交时间 开工前 3 天内3 监理月报及其他监理资料提交时间 每月 28 日前附表二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1 发布招标公告 2009 年 9 月 9 日起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 2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3 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地点:联城镇丽雅公路东侧(投标人有不明确的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 投标人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6 日
8、前提交方式:1、传真:0578-25676772、书面递交: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标网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7 交纳投标保证金 同前附表一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8 交易席位费和招标 文件工本费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 交纳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同前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10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11 预中标公示 公示 3 个工作日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2
9、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1、 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3 招标人对中标人资 格复核发中标通知书前。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提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向招标行政监督机构交核查报告14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地点:丽水市公安局1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 ,按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况的除外退还途径:按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1 资格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a、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10、(或总经理)需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提供投标前连续 12 个月(企业设立不足 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总经理是受托人的可不提供。b、投标书中载明的总监持总监注册岗位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a、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b、营业执照副本c、总监注册岗位证书d、涉及到评分的全部证件的原件(此项如没涉及则不需提交)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交纳的注意事项:1、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11、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 1696 1350 5000 58792、交纳方式:银行汇票 (拒绝其他方式交纳)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5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1、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报价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在投标报价范围的作废标处理三、总 则(一)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 丽水市公安局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66667 平方米,建设四条桩考路考通道,总建筑面积6586.26 平方米,其中教学楼综合楼 2377.3 平方米,学员宿舍和食堂 2811.78
12、 平方米,汽车修理用房 150 平方米,桩考路考用房(两幢)1200 平方米,值班室 47.18 平方米。3、现场施工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4、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监理服务期:与土建同步。因政策处理等原因造成停工连续一个月以上的和工程实际已完工没办理竣工验收时间不属监理服务期范围。(二) 、对投标人的要求(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建设部核发的房建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在本单位注册。(3)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13、(4) 、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 、各专业监理员,应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6) 、投标人的监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工程的要求,且专业配套齐全,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理工作。月到位率承诺必须达到 80%以上。(7) 、投标人必须组建拟委派现场的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并按附表规定的格式填报拟委派的驻现场监理组人员名单。中标后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的招标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并可以采取经济处罚。经招标人同意更换的,总监每更换一次罚款 5 万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罚款 1 万元,监理员每更换一人罚款 0.5 万元。(8
14、) 、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以保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质量。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对不称职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更换,监理单位不得拒绝或拖延。(9) 、监理班子成员各专业必须配套齐全,各专业监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的将受到处罚,总监理工程师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每天罚款 1000 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每人每天罚款 500 元,专业监理员未按承诺到位率到位每人每天罚款 300 元。(三)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四)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
15、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五)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1)监理服务的范围1、服务范围工程范围:设计文件图纸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主要工程内容同施工招标内容。工作范围:a、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b、质量、进度、安全、环保、计量监理与合同管理等。2、服务目标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进度和费用控制满足合同要求。(2)监理服务的内容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内容: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纠正设计图纸中错误;3、参加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和施工图设计;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与环
16、保意识;5、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6、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7、初审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并报业主审查承包人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8、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并报业主同意;9、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10、审查承包人实施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11、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 (批复前报业主认可)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12、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3
17、、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4、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与设计、承包人一起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15、发布停(复)工令;16、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17、审查初签中期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18、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19、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0、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21、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具体负责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22、签认交工证书。23、工程质保期的服务内容:工程结算、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质保维修的监理。四、招 标 文 件(六)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八)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
18、标文件必须经丽水市建设局备案后有效。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七)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予以解答。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八)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都可能会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潜在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19、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起同等约束作用。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九)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格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五、投 标 报 价(十)投标报价1、监理费报价为监理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监理人员、交通工具、监理设施、测量仪器、常用试验器具、办公、通讯等
20、费用,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以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单位的实力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六、投标文件的编制(十一)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组成(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市场行为情况表3、基本情况表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8、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书9、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表10、监理人员简历表11、 监理服务
21、费报价表(2)技术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监理大纲监理工作概况。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相关协调管理职能说明;组织协调的内容、措施分析投入到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权力和责任说明;监理人员配置情况;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的主要手段和措施。投入本工程的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要求。2、项目班子组成及到位承诺;3、其他;2、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 第四章 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十二)投标担保1
22、、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方式采用:银行汇票 (拒绝其他方式交纳)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金额,将投标保证金按附前页规定的时间提交并索要缴纳凭证。4、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十三)勘察现场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
23、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十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 ,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和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 A4 纸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 商务投标文件 和 技术投标文件 分开密封提交,
24、商务投标文件 和 技术投标文件 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分内、外密封袋包装,技术标封面(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单独密封在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密封袋内(内密封袋封面上不得加盖任何印章,空白即可) ,再将装订成册的技术投标文件和内密封袋一起密封在外密封袋内。2、标志:商务标和技术标密封袋外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并注明“商务标” 、 “技术标” 。3、本工程技术部分投标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技术标中不得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具体规定为:1)技术标封面和内容统一采用白色普通 A4 纸打印,文字标题采用 2 号仿宋体,其他
25、采用 4 号仿宋体字体(包括表格中字体) 。2) 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明示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标识。不得出现塑封、黑边、空白页等可能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身份的标志、记号。3) 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有关人员名字,人员名字应用编号表示,并将编号对应的名字写在商务标中,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中。4) 统一编制页码,页码采用 4 号仿宋体并不得作任何修饰,编写在页面下方中间位置。特别提醒:若技术标投标书未按上述要求或在技术标标书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有可能造成废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十六)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
26、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八)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七)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和(十五)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
27、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 投 标 截 止 以 后 ,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 投 标 人 不 得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 否 则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被 没 收 。八、开 标(十八)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2、开标会议到场人员见“前附表三” 。总监理工程师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前附表三”规定的全部证件的原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28、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7、在开标后,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检查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者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能区分正副本的。具体详见(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
29、标人的企业法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和加盖印章的;(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4)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九、评 标(十九)评标1、评标工作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评标
30、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低推荐 1-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3、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二十)评标内容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二十一)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有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
31、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二十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三)投标人和总监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二十四)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五)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
32、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7、投标人报价不在投标有效范围内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二十六)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60
33、 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60 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十、授予合同(二十七)中标1、招标人按得分高低确定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
34、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并按规定签订合同。3 名中标候选人都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二十八)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监理合同。合同采用 GF20000202 提供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格式范本。2、监理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监理服务费的 10%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无息退还。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
35、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和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4、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监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业主将没收监理单位的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合同执行期间项目监理班子拒绝配合业主管理,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监理单位又不能按业主要求及时更换的。(2)监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违反职业道德、营私舞弊、收受贿赂,给业主造成不必要损失的。(3)项目监理班子对承包人管理不力,造成进度缓慢、工程质量低劣的。(4)未达到工程质量目标的
36、。(5)在接到承包人检查约定的时间后 12 小时内未到场且过后又没有进行复检而造成质量问题的。十一、监理费结算及支付(二十九)监理费结算监理费暂按预算价中标费率支付,最后以决算为准。(三十)监理费支付1、合同生效后七天内,支付监理合同价款的 10%;2、工程基础完成时,支付监理合同价款的 15%;3、工程主体结顶完成时,支付监理合同价款的 20%;4、工程各单体初验合格,支付监理合同价款的 20%;5、室外绿化、配套工程完成,支付监理合同价款的 15%;6、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监理合同价款的 10%;7、剩余监理费在工程备案完成后一次结清。第二章 监理合同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
37、托人_与监理人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概况如下:工程名称:_ 工程地点:_ _ 工程规模:_ 总投资: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标准条件;本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_年_月_日开始实施,至_年_月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
38、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份。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本合同签订于:_年_月_日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本部分全文引用 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适用法规: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法律、法规。2、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批复、概预算书、建设计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
39、关技术经济文件;3、 国 家 和 地 方 现 行 的 工 程 设 计 、 建 筑 安 装 技 术 标 准 及 验 收 规 范 、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标 准 ;4、 工 程 招 投 标 文 件 及 有 关 答 疑 、 补 充 资 料 ;5、 现 行 的 概 预 算 定 额 、 单 位 估 价 表 、 取 费 标 准 及 有 关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的 管 理 办 法 ;6、 依 法 成 立 的 工 程 承 发 包 合 同 ( 施 工 合 同 ) 和 协 议 ;7、 依 法 成 立 的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合 同 ( 或 协 议 ) .第 四 条 监 理 范 围 和 监 理 工
40、 作 内 容 :本 项 目 监 理 范 围 : 工 程 范 围 内 全 部 工 程 的 施 工 监 理 。监 理 方 的 具 体 监 理 业 务 :1 选 择 工 程 总 承 包 人 的 建 设 权 。2 督 促 、 检 查 承 包 商 严 格 执 行 合 同 和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技 术 规 范 、 标 准 、 地 方 建 筑 安 装 规程 以 及 设 计 图 纸 文 件 要 求 进 行 施 工 ; 核 查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主 要 部 位 、 环 节 以 及 隐 蔽 工 程 的施 工 验 收 签 证 , 控 制 工 程 质 量 , 关 键 部 位 实 行 旁 站 监 理 制 度
41、 ;3 分 阶 段 核 验 及 协 调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 及 时 提 出 调 整 意 见 , 控 制 工 程 进 度 ;4 根 据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协 议 条 款 的 付 款 规 定 , 对 已 完 合 格 工 程 计 量 , 签 订 付 款 凭 证 ; 工程 竣 工 后 , 参 与 配 合 及 协 助 工 程 结 算 价 款 的 审 查 ;5 对 于 设 计 变 更 和 技 术 洽 商 , 除 提 出 监 理 意 见 之 外 , 应 征 得 业 主 意 见 , 在 可 行 的 情 况下 , 原 则 上 由 原 设 计 单 位 进 行 修 改 或 确 认 ;6 协 助 、 主
42、 持 、 审 理 工 程 中 出 现 的 质 量 事 故 的 分 析 ,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 督 促 检 查 承 包 商按 批 准 的 处 理 方 案 进 行 处 理 , 审 核 其 事 故 报 告 ;7 协 助 业 主 定 期 召 开 工 程 协 调 会 议 , 调 解 工 程 建 设 中 的 有 关 争 议 , 合 同 纠 纷 和 索 赔 事项 ;8 督 促 检 查 承 包 商 的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 施 工 ;9 组 织 承 包 商 对 工 程 进 行 阶 段 验 收 及 竣 工 初 验 ; 督 促 整 改 , 并 协 助 业 主 组 织 竣 工 验 收 ;10 及 时
43、提 供 完 整 的 监 理 资 料 , 定 期 向 业 主 编 报 监 理 月 报 ;11 协 助 业 主 整 理 审 核 承 包 商 合 同 文 件 、 工 程 技 术 文 件 及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的 归 档 ;12 提 供 其 他 应 提 供 的 监 理 服 务 或 业 主 要 求 另 行 增 加 的 其 他 咨 询 服 务 ;13 监 理 人 应 每 月 不 少 于 二 次 或 委 托 人 认 为 需 要 时 向 委 托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报 告 监 理 情 况 ;14. 未 尽 事 宜 按 监 理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第 九 条 外 部 条 件 包 括
44、:1. 业 主 负 责 办 理 开 工 前 的 拆 迁 , 施 工 用 地 、 水 源 、 电 、 道 路 、 施 工 执 照 、 开 工 许 可证 等 的 申 报 手 续 。2. 工 程 建 设 现 场 的 所 有 外 层 外 部 关 系 , 诸 如 : 规 划 、 消 防 、 环 保 、 电 讯 、 电 力 、 市政 、 治 安 、 园 林 、 交 警 等 部 门 , 应 由 业 主 负 责 协 调 , 以 满 足 开 展 监 理 工 作 所 需 提供 的 外 部 条 件 ;3. 涉 及 工 程 建 设 现 场 的 外 层 关 系 ( 设 计 、 质 量 监 督 、 质 量 检 测 、 安
45、 全 监 督 、 施 工 、材 料 供 应 等 ) 由 监 理 机 构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第 十 条 委 托 人 应 提 供 的 工 程 资 料 及 提 供 时 间 : 委 托 人 应 提 供 与 工 程 有 关 的 所 有 工 程资 料 ( 包 括 图 纸 二 套 ) , 提 供 的 时 间 以 不 影 响 工 程 施 工 为 宜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 七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 十 二 条 委 托 人 的 常 驻 代 表 为 。第 十 五 条 委 托 人 免 费 向 监 理 机 构 提 供 如 下 设 施 : 无 。第 二 十 六 条 监 理 人
46、 在 责 任 期 内 如 果 失 职 , 同 意 按 以 下 办 法 承 担 责 任 , 赔 偿 损 失 累 计 赔 偿 额 不 超 过 监 理 报 酬 总 数 ( 扣 税 ) :赔 偿 金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报 酬 比 率 ( 扣 除 税 金 )第 三 十 九 条 委 托 人 同 意 按 以 下 的 计 算 方 法 、 支 付 时 间 与 金 额 , 支 付 监 理 人 的 报 酬 :1、 监 理 酬 金 计 算 方 法 : 监 理 酬 金 在 监 理 期 范 围 内 采 用 总 价 承 包 , 金 额 为 投 标 人 的 中标 价 。2、 付 款 方 式 : ( 1) 合 同 生 效
47、 后 七 天 内 , 支 付 监 理 合 同 价 款 的 10%; ( 2) 工 程 基础 完 成 时 , 支 付 监 理 合 同 价 款 的 15%; ( 3) 工 程 主 体 结 顶 完 成 时 , 支 付 监 理 合 同 价款 的 20%; ( 4) 工 程 各 单 体 初 验 合 格 , 支 付 监 理 合 同 价 款 的 20%; ( 5) 室 外 绿 化 、配 套 工 程 完 成 , 支 付 监 理 合 同 价 款 的 15%; ( 6) 整 个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 支 付 监 理合 同 价 款 的 10%; ( 7) 剩 余 监 理 费 在 工 程 备 案 完 成
48、 后 一 次 结 清 。委 托 人 同 意 按 以 下 的 计 算 方 法 、 支 付 时 间 与 金 额 , 支 付 附 加 工 作 报 酬 : 若 由 于 非 监 理 人 原 因 造 成 的 工 程 延 期 , 监 理 延 期 服 务 费 计 取 方 法 : 按 投 标 报 价 表 中 所报 的 方 式 计 取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如发生,另行协商。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建设行政合同主管部门调解;(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 附加条款 第一条 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大事记。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